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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连试都没试就给扔柜子里了。

再说了,叶阳用的是软剑,风若行用的是短剑,随便往哪儿一藏就行,什么衣服都不耽误事儿。我用的是双刀啊!我穿西装能把刀藏什么地方?

难不成,让我一动手就从裤裆里往出拔刀啊?

这回不穿也不行了!

我咬牙切齿,一瘸一拐的穿着皮鞋往会场走,叶阳还在边上气我:“你是踢正步么?不用怕皮鞋出褶子,正常走路就行。”

“步子别那么大!现在不是龙行虎步的时候,小心把裤子撕开。”

“一会儿吃自助餐,你可别拿领带擦嘴啊!”

“手上沾了油,有餐巾可以用,别顺手蹭裤子上。”

我差点被气疯了:“你当我是白痴啊?我什么时候往裤子上蹭手了?”

叶阳一脸严肃的道:“以防万一。”

他就是在故意侮辱我。

我不穿西装,不吃西餐,不代表我土得掉渣,西餐礼仪真玩起来,我比谁都标准。

可我平时用得着吗?

难不成啃个猪蹄,我还带上餐巾刀叉全来啊?

喝个散白,我还摇两下杯子,闻个酒香啊?

我真那么干,容易被踢出去。那不叫生活考究,那叫穷讲究,越穷越讲究。

我跟叶阳走这一路,都要把这辈子的白眼全都翻完了,他再来几句,我都能口吐白沫。

等我下了车,叶阳的嘴总算是闭上了。

我往外一伸胳膊:“谁过来挽着我?”

“呸!谁跟你一路。”风若行直接挽起了云裳的手:“你俩自己看着办吧!是手拉手往里进,还是挽着胳膊,你们自己定!”

我和叶阳对视了一眼,同时露出了一个嫌弃的眼神。一起抬脚往会场的方向走了过去。

后来,风若行说我们两个当时像是黑白无常联手赴鸿门宴,不仅步子迈得一样,肩膀对着肩膀,走路还带风。

要不是她俩及时分开一左一右跟上来,我和叶阳都容易被当成砸场子的人,让保安拦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