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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警长张了张嘴,但是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张恒见状自然也不会再客气,跟着福尔摩斯走了出去,三人上了门外停靠着的一辆四轮马车。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绝大多数故事都发生在19世纪后期,这时的英国处于维多利亚时代,在此期间英国完成了工业革命,同时在海外拓展殖民地,政治经济文化都飞速发展,工业生产能力比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还要多,这时的日不落帝国是名副其实的世界中心。

而作为首都的伦敦,也以六百多万的人口毫无悬念的问鼎全球第一大都市。

不过这里的贫富差距也非常巨大,用狄更斯在《双城记》开篇的话来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糟糕的时代。

人口在短时间内的急速膨胀,让伦敦城中变得拥挤不堪,张恒还记得后世看到的某个数据,在大概1200英尺大小的地方,一共生活有2795个家庭,超过一万人口,祖孙三代都挤在一间狭小的屋子里,就像被关进猪圈里的猪仔一样。

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只有不到十英镑,其中绝大部分都落入了房东的腰包里,他们吃的是掺杂着过期面粉,土豆粉甚至明矾、白垩粉的劣质面包,不敢生病,没钱买衣服或是给自己的孩子买玩具,也很难得到足够的休息时间。

相比之下,以书中作为军医的华生为例,他虽然不算什么有钱人,但是在伦敦已经可以生活的很舒适了,每天可以领到11先令6便士的津贴,一个月下来就能有差不多17英镑的收入,至于那些大地主、工厂主们口袋里的钱就更多了,每天流连于各种舞会剧院,身边的床伴换了又换。

……

马车向泰晤士河驶去,一路上福尔摩斯的心情都很好,滔滔不绝的聊起了之前他去听的那场音乐会,然而遗憾的是身旁的两个同伴却都很难在这个话题上和他有太多共同语言,格雷格森警长还在为手上的案子头疼,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张恒虽然练过一段时间的钢琴,但是对于十九世纪的音乐家们的了解也仅限于比较出名的几位。

“我喜欢音乐,它是这个无聊又乏味的世界里少数几件能让我的神经感到兴奋的事情,除此之外就是各种各样的案件了,越是匪夷所思的密码,繁重复杂的分析工作越是能让我心情愉快,然而遗憾的是现在肯动脑子的犯罪者已经越来越少了。”福尔摩斯似乎正在兴头上,打开了话匣。

“绝大多数案子你其实都可以从以往的那些已发生的案件中寻找到相似或雷同的地方,所以当你茫然无绪的时候,翻翻过往的旧卷宗总是能有收获的。”

“怎么,你在住的地方建了个档案馆吗。”格雷格森插话道。

“我的确有收集剪报记录疑难杂案的习惯,不过更多的记录是在这里。”福尔摩斯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