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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对面的网咖顶楼天台上,周泽一个人坐在那里,旁边放着一瓶红酒,还有两个酒杯。

红酒叫“至尊干红”,

出自于书店斜对面南大街后头巷弄里一家由王婆婆看店门的小卖部,单价二十三块五人民币。

上面印刷着一串法文英文的混合体,外加一串中文告诉你原产地是法国某某酒庄。

周老板还是觉得有点贵了,

上辈子做医生,熬夜是常态,有些老医生喜欢用浓茶提神,周泽则是喜欢喝咖啡,不过那会儿他有个同事,家里条件很不错,也喜欢喝咖啡,所以蹭他的光,周老板倒是从雀巢速溶升级了不少,体验到了磨咖啡豆的感觉。

所以这辈子条件好了点,喝喝猫屎,虽然贵,但至少自己还能分辨得出好坏。

至于这红酒,两世为人,周老板对酒精这种东西的最大印象还是停留在消毒方面。

出来上了天台,晚风吹着,小天儿准备聊着,花生米都准备好了,怎么可以没点酒?

啤酒没什么意思,白酒更需要氛围,尤其是这种大概率一个人自斟自饮的方式为前提的话,还是红酒最合适一些。

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

喝了一小口,

微微皱眉,

有点酸,

有点甜。

酸劲过去后,则是齁死人的甜腻,像极了爱情。

“我说,那女人烦不烦啊,这是又要找上门来了?”

那个字是谁留下的,真的不用猜了。

虽说奈何桥那儿还站着一位严重的斯德哥尔摩患者,当初明明被赢勾强了这么多年下来,居然还想着要倒贴;

但那位很乖巧,当初和周泽初次见面,还送了周泽见面礼,也没干其他的什么事儿。

老实说,周老板对人家的印象还真不错。

而且出门跟人家说奈何桥的孟婆侬晓得伐?

我家亲戚。

多有面儿啊……

但送头盖骨的这位,

活脱脱的小辣椒,哦不,是小米辣,甚至是朝天椒。

无论是黄帝之女的贵重身份还是其旱魃不逊于赢勾的僵尸始祖形象,

都表明着她绝不是什么好相与的角色。

况且大家上次在青城山下已经碰过面了,

这女的眼里只有赢勾,其他人,生死都不在意,甚至恨不得全都清理个干净只剩下她和赢勾在一起过二人世界。

若不是最后赢勾直接本色出演了渣男负心汉凤凰男吊癌直男癌等等的角色,

反她一手,

可能现在书屋,真的已经是她的天下了。

这是抱怨,来自周老板的怨念。

自苏醒以来,虽说碰到了土地公公们地再度上岗复苏,也碰到了仙奴们的自投罗网,但这些事儿都在可控范围内。

总体而言,虽然小浪不断,但大局上,依旧稳定。

而这种稳定,是周老板最喜欢的;

他可以继续醉生梦死,可以每天继续晒着自己的太阳,喝着猫屎咖啡,享受着莺莺的服务,过着奢华的生活,所以,才需要维稳。

“与……我……何……干……”

赢勾回应了,但这个回应,依旧显得很不负责。

周泽拿起酒杯,

看着酒杯里荡漾着的红色,

剔除掉酒瓶的成本,这杯子里的酒,应该值个三块钱吧?

就像是当初上学时在学校食堂打饭,一份红烧肉五块钱,也就五块肉,周老板吃一口都得在心里算一下,这一口一块钱,这一口一块五,这一块肉小一点,是八毛。

“你要来点么?”周泽问道。

周泽觉得喝惯了拿上古魔神鲜血酿的酒,再尝尝这巷弄小卖部里的二十三块五的干红,也算是换一种口味吧。

赢勾没回答,可能是这个提议太脑残,懒得回应。

周老板把杯子里的酒一口饮尽,还尝试着舌头蜷曲一下,不知道方法对不对,自我感觉良好一下就行了。

酒杯放下,喉咙腻得要死,

真特么的难喝啊,

还不如直接选果汁。

“她在哪儿?”

“不……知……道……”

“但她知道我们在哪里。”周老板伸手抓了一把自己的头发,“我怕这个女人再做出什么疯狂的事儿。”

“你……想……做……什……么……”

“我觉得,不管你们之间以前到底有什么矛盾或者什么误会,最好的解决方式,还是大家坐下来,用和平的方式进行探讨和协商。

通过交流来增加互信,通过互信来增进了解,通过了解来化解矛盾。”

“简……单……点……”

“找到她,抓住她,与人为善!”

周老板抬起头,

晚风吹起刘海,

眼眸深处,

有黑色的光泽在流转。

如果是正儿八经的对手那就算了,大家兵对兵,将对将,打就完事儿了;

但这种对手,有很强的实力的前提下,还有着特殊的喜好和怪癖,这就让人头痛了。

不能怪周老板冷血,而是对付这种对手,你不冷血就等着被她玩儿死吧。

“她……还……在……复……原……”

“我知道。”

周泽继续道:

“但她现在送东西过来,证明她快复原好了,话说,她好像比你快。”

说完这句话后,

周泽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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