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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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始作俑者已经躲到岳定唐身后去了,一脸事不关己。
袁冰还在地上呻吟翻滚,骂人的话都说不利索。
岳定唐冷冷道:“将两个人带进去。”
袁少爷身份特殊,大家还不大敢动手,有了他这句话,立马将人拖起来。
“姓凌的,你这狗杂种,杀了我老婆,还想嫁祸给我,你不得好死!”
凌枢不以为意:“袁冰,我看你还是早日认罪伏法,免得进了牢里没鸦片抽,这得多难受?”
袁冰被拖了出去,声音渐行渐远。
不甘和愤怒在警察局回荡,让沈人杰都禁不住叹了口气。
他远远见过杜蕴宁一面,那是在对方生前。
当时的杜蕴宁穿着一身桃红色的旗袍,银丝镶边,这样俗艳的颜色,愣是被她穿出一种风情万种,不与凡同的出众。
放眼大半个上海滩,像杜蕴宁这样的美人也不多。
可惜了,红颜薄命啊。
这件案子,注定会轰动上海滩了。
眼瞅着两人都走了,沈人杰小声请示:“岳先生,这凌枢刚才要吃的,给不给?”
这事本来轮不到岳定唐做决定,但刚才史密斯对他另眼相看,沈人杰当然要趁机讨好一下。
岳定唐:“照你们的惯例,给不给?”
沈人杰嘿嘿一笑:“这……”
岳定唐立马就明白了,潜台词是,塞钱就给,不塞钱自然什么也没有。
上海堪称远东中心,民国典范,可这繁华背后,同样是藏污纳垢。
毕竟,腐朽的清朝距离现在,也才刚刚过去二十年。
“那就不给!”他一脸正气凛然。
……
凌枢自己是警察,当然知道牢狱什么环境。
一排砖瓦房,墙壁苔痕裂缝,黑渍斑斑。
屋檐下开个小窗,那就是仅有的光源,白日里尚可窥见一丝明亮,到了晚上,狱警也绝对不会把蜡烛或电灯浪费给犯人,大家只能在漆黑里闻着气味入睡。
到了冬天更难捱,冰冷坚硬的石地上凹凸不平,顶多铺上一层稻草,要是入狱的时候身上穿得单薄,那没个三五天,人就冻得差不多了,有些重犯身体差一些,甚至都等不到判决。
凌枢身体倒是暖和,身上还裹着厚厚的大衣,那是上个月他姐刚从永安百货给他买的,本打算让他过年穿,但凌枢今晚出来玩,瞒着他姐就换上了,没想到会派上这种用场。
阴冷,潮湿,昏暗,是凌枢对监狱的所有印象。
无论哪里的监狱,都大同小异。
黑暗尽头,细细的啜泣声,和模糊的自言自语传来,忽远忽近,时有时无,轻而易举就能勾起人心深处的恐惧。
唯一的光源来自头顶瓦数很低的电灯,那些微弱的光非但没能产生半点温暖,反倒还映得光影相接处愈发阴森难测。
站在牢房门口,扑面而来的尿骚味和湿气让他犹豫的一下。
后面的狱警不怎么用力一推,就把他给推进去。
当啷一声,牢门重新上锁。
“都老实点啊!”
丢下一句不怎么严重的警告,狱警走远。
牢房是另一个世界。
四周漆黑,呼吸声粗细不一,能听出这间牢房起码有五六个人。
从明亮骤然到黑暗,眼睛还不适应,凌枢看不清周围。
但这里原本的人,却能借着窗外的微光,仔细打量他。
细皮嫩肉的年轻人,身量挺高,但不算强壮,一看就是出身优渥,平时也没受过什么苦的大少爷。
这样的人进了监牢,无异于羊入狼群,是行走的靶子,黑夜里的萤火虫,只差没在脸上写快来欺负我剥削我。
黑暗中的眼睛没有放过他身上的每一寸,尤其是那件结结实实裹在身上的羊绒大衣。
凌枢一动没动。
他知道,野兽总要确认猎物的弱点,才会动手,他只要微微一动,黑暗中那无数双眼睛,立马会能看出他的软肋。
这年头,能被关进来的人,可不仅仅是他和袁冰这种嫌疑犯。
从青帮分子到亡命之徒,从坑蒙拐骗到杀人放火,软弱可欺的在这里捱不过几天,只有逞凶斗狠,油滑老练的人才能活下去。
一阵冷风吹来,他的鼻子有点痒。
凌枢忍了忍,没忍住。
张嘴,低头,打了个小小的喷嚏。
就在他顺手去揉鼻子的时候,肩膀忽然多了一只手。
还未来得及反应之际,凌枢整个身体已经狠狠被推向铁门!
当啷一声巨响,后背与铁门相撞的动静,在空旷的监狱回荡,刺耳震撼。
远处隐约能听见狱警跑过来的脚步声,但很快又折返回去,消失无踪。
这种地方,只要不闹出人命,一般都不会有人来管。
就算闹出人命,只要死者没有过硬的身份背景,也未必就有很严重的后果。
乱世人命如草芥,即便在远东最繁华的城市,亦是如此。
可以预见,迎接他的,将是一个严酷的夜晚。
想吃顿夜宵,怎么这么难?
凌枢满心悲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