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小说网rdshuku.com

一个骑着军马的汉子,看着眼前熙熙攘攘的人群,一时间愣住了。叹息一声,说道:“这果然是京师啊。”

此人名叫刘长,小时候年里穷施舍给庙里了。但是天生力大无穷。后来遇到的灾荒,被流民裹挟到了郧阳一带。

项忠单枪匹马到了郧阳劝服了郧阳流民,各自下山安置,并在郧阳分了几个县,编户齐民,将这些流民纳入朝廷的管制之下,也就不用说了。

而刘长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他天生力大。被纳入项忠所属的军队之中,跟随项忠征讨白莲教,最终斩杀此獠,而后又跟随项忠总督安南之战的粮草。

后来因为前线兵危战急,项忠的亲兵也作为补充兵抽调在前线之中。刘长也就赶上了谅山之战惨烈的尾声。

在这一战之中,刘长被王越赏识,留在身边读书识字,后来,又跟随王越讨伐都掌蛮,立下功劳,本来可以升千户的。

但是王越给他按下来的,为他换了一个武学进学的机会。

这也是王越为刘长前程安排。

刘长在军中有外号,号称石和尚,一身肌肉就好像是石头雕刻出来一般,披重甲冲阵,更是所向无敌。

只是他是流民出身,一没有世职,二没有武学背景,如果得一个千户职务,且不说能不能站稳脚跟,今后提拔的机会也就少了。

毕竟千户还可以用蛮力折服上下,但是到了一方指挥使,或者是方面大将,只会抽刀子砍人哪里能行。

于是刘长只能舍弃了妻儿,他都二十五六岁了,自然是有妻儿,将妻儿留在四川,这一次平定都掌蛮,军中很多人都分了土地。刘长也分了一些。

也足够妻儿生活。

在来北京之前,他就知道,北京是天子脚下,也是天下第一等繁华的地方。之前还比不上苏州,但是这些年来,发展一日盛过一日。

很多人都觉得北京之盛不亚于苏州城了。

而今刘长就看见这个局面。

他从通州骑马出来,远远的看见北京城墙的时候,就开始走不动路了。

却是四面八方的乡民都在官道两侧摆起了摊子,就好像是赶集一般,最开始的都是一些笨重大件,如牲口,很多蒙古人一身骚腥味,穿着破皮袄子,不知道多少年没有洗过了,远远的看过起黑的发亮。

这些牲口什么都有,马了,羊了,牛了。好大一群。

刘长虽然骑着马,但是作为军官都是喜欢马匹的,就好像是后世军人喜欢枪一般。

既然见了,就下马牵着缰绳缓缓的前进。一一看过,看过一阵子却有些失望。

这里虽然有几十匹马,但是大多都是良驹,比不上刘长的战马。

这战马还是刘长交钱从军中赎买的。跟随他出生入死,很是贴心。

这马倌也看出来了,用着带着鞑靼味的汉话,说道:“官爷,您一个看就是军里,您不知道,但凡关外向关内运马,第一步就是军中先挑,军中每年都会将好马调走。所以,我的马却是比不上您的军马。”

“如果军爷想要更好的马,却要去北门外的马市,您知道军中卖马都是上等马一个价,中等马一个价,下等马一个价,那些真正好马,军中反而出不起价钱,都在北门外羊马市,那才是第一等我大明最大的马市,等闲都有一两万马在发卖,不缺宝马良驹,只是没有一个便宜的。”

北京已经成为大明最大牲口贸易中心了。

一方面是北京的特殊地位决定的,马从来是战略资源,即便是而今大明战马并不缺乏了。

但是大明朝本能想要对大量马匹的走向做到心里有数。自然要放在眼皮底下看管了。

另外一方面却是北京的地理位置决定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