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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天,傍晚。

妙手回春诊所。

今天对孙苗是个特殊的日子,值得庆贺。

孙哥有两大喜事。

第一,他竟从任重的手中赚到钱了!

当任重真把5000点转到他的户头,并拿走摆在诊台上的盒子,确认了4500点已到账后,孙苗刹那间竟有些恍惚,产生了些许不真实感。

第二,任重准备去死了。

他以5000点的天价买走的是整整十支二级精神兴奋剂,用了就必死,死相还会特别感人。

赚钱发财死贱人,可谓双喜临门,但孙苗却莫名地高兴不起来。

“狗日的,你个孙贼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活着不香吗?以你现在在镇子里的地位,你和马达福关系又还挺不错,你只要稍微和林望套套关系,低个头,再认认真真地给杨炳忠干活,我保管你下半辈子活得老滋润。你没必要准备这玩意儿啊?”

孙苗嘟嚷着。

任重收起药盒子,反问:“难不成你不想赚钱?”

孙苗别过脸,“滚犊子!傻子都知道只赚一波好还是放长线钓大鱼好。老子是不想只赚你一波。妈的。傻逼。”

任重默然一阵,“多谢孙哥了。”

“谢个锤子。”

任重:“嗯,那我就不谢锤子了。”

孙苗:淦。

在沉闷的对视中,气氛莫名沉默且诡异。

片刻后,受不了尴尬的任重和孙苗不约而同别开眼神。

任重又问:“孙哥,你这里真没有能爆发式提升体能和承载功率的狠药?我总觉得你是个一直能给我惊喜的人。不应该。”

孙苗一指门外,“给老子滚!真嫌自己死得不够快?”

又给骂了,但任重非但不生气,反而来了精神。

孙哥的话术不一样了,不再是之前那种干脆利落的拒绝。

深谙孙苗思维模式的任重已经察觉要素,宝藏男孩的确有货,只是不肯拿出来。

任重摸出腕表,“孙哥你猜我手里现在有多少钱?”

“多少?”

“三万两千多点,并且很快会变成四万四千多。”

孙苗:“嘶!”

任重眯缝起眼睛:“想要吗?”

“想。”

“所以,想想办法?孙哥我知道你是舍不得我死,但你看我连兴奋剂都整上了,再整点加体能的药又能怎么样呢?”

孙苗梗起脖子,“煞笔,劳资巴不得你死。只是我眼下确实做不到啊。”

“眼下做不到?以前可以?是你以前在孟都集团工作的时候吗?孟都集团的产品?”

孙苗突然沉默,变得分外警惕,眼神里更突然透出隐隐的敌意,“你竟知道我以前在孟都集团?”

任重反而给他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整得有点不会了。

仔细琢磨过一阵,任重反应过来。

这次复活后虽然对孙哥进行了各种亲切的敲骨吸髓,但偏偏都只是旁敲侧击,孙苗并未主动与自己解释他以前的身份。

任重过于沉迷与孙哥斗智斗勇,却忽略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记混了嘴瓢了。

但任重补救得很快,“马镇长知道,鞠清濛知道。他们都知道你来自孟都集团,这并不是秘密。你的过去不是秘密,你的现在才是。”

孙苗愣了愣,“好像有点道理。”

“不是好像,而是事实。在我的核心社交圈里,基本上只有你一个人以为你以前的身份是秘密了。”

“等等,我有点混,让我捋一捋。”

任重:“别捋了,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细节。重点是,你说到底是什么药。我加钱。哪怕副作用也是死都没关系。你刚不是说巴不得我死么?”

“倒也不是特别希望梦想成真。事情是这样的……”

听完孙苗的解释,任重喟然长叹,“那看来是真做不到了。”

“但希望也不是没有,问题出在你太穷。就你这钱,大约也就够你隔着几百米看一眼,想买药还差得远。不然你把兴奋剂还我?再慢慢多存两个零出来?”

任重呵呵一声,“可拉倒吧。就不说三百万要存多久了,就算我真存够了,孟都集团能卖给我吗?”

“不能,那是五级以上公民的特供,而且其实一般的五级公民也不可能买到。三百万只是标价,但那东西有价无市。”

“嗯。”任重应了声,“你要不说,我的确不敢相信竟有这东西,这挺违背我的……”

“什么?”

“没什么。没事我先走了。”

“滚吧。”

孙苗所说的药剂名为星源注射液。

那是一种真正的狠家伙,可以让四级阶段以下的职业者快速变强,更不用死,甚至几乎没有副作用,尤其适合机甲战士。

它的具体成分与作用机理不详,和墟兽一样是任重原有的科学观之外的东西。

星源注射液的核心材料来自一种特殊的矿物提取物。

它能极大程度地加快人体新陈代谢,比肾上腺激素更持久,也更全面。

使用者注射后,只要辅以大量的锻炼和营养吸收,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让体能指数和承载功率双双突破300。

至于最高能到多少,和脑机同步率与个人天赋有关。

孙苗说,最高有人在半个月内提升到600以上。

这东西产量极其稀少,源星全球年产量小于一千支。

标价虽然“仅为”三百万,但由于其对新晋职业者的巨大帮助,备受推崇。

它的真实市场流通价昂贵到可以让五级公民买下个小镇,将整个小镇建筑和里面的荒人全部变成个人私产。

任重虽然没搞到实物,但却得到了重要信息。

他满足了。

贵是贵,也没有购买资格,但只要存在,就有希望。

随后任重骑上新买的摩托,先去了趟军火商城,从鞠清濛那拿到扣税后纯进账12600点的借款。

然后他直奔跳蚤市场隔壁的夜长眠酒吧。

夜长眠酒吧是小镇荒人少有的聚会场所,兼具餐饮、夜场、娱乐以及深度娱乐多重功能。

它正是星火镇的招牌景点之一,也是星火镇的风俗产业顶梁柱。

平时它的主要消费人群正是基数高达数千的半职业拾荒者,也时有外地的风俗品鉴师不远千里慕名而来。

夜长眠的房屋占地面积近六百平方米,共有三层,每一层都有不同的用处。

比起贫民区里的其他房屋,夜未眠的小楼具有截然不同的气质,妆点得灯红酒绿。

略显杂乱的霓虹灯条组成的巨大招牌几乎挂满了整面临街正墙。

每到日落西山,双月浮空的初入夜时,霓虹灯条亮起,甚至能照亮半条街。

激烈的音乐声响起,将会一直持续到九点半才曲终人散。

任重的“亲密好队友”欧又宁也是此地常客。

不愿透露姓名的欧某人在这里曾经只是小有名气,如今随着郑甜小队水涨船高,他也俨然成了个名人。

只可惜据江湖传言,欧某人刚走上人生正轨就金盆洗手,让痛失大客户的夜长眠老板扼腕叹息,失落至极。

任重到的时候已经入夜。

他推开门,汗味、硝烟味、劣质酒水的酸臭味、奇奇怪怪的香水味扑鼻而来。

任重眉头皱起,一名打扮花枝招展,袒露着身前大片雪白的女子迎面走来。

她压低声音道:“是欧哥所说的先生吧。”

“嗯。”

“包间我已经准备好了,您约的人已经到了,就在17号房里。”

“多谢。”

任重与对方招呼一声,当场给转去5个贡献点,径直去了17号房。

在里面候着他的是一名胖胖的八字胡中年,正是云游黑市商人王兆富。

经过郑甜的介绍,如今二人已经勉强算小半个熟人。

“任先生你要的东西我已经准备好了。全部放在停车场的清风重卡里。这是车钥匙。”

“嗯,有劳了。”

王兆富微微眯起眼睛,“在把东西交给你之前,我冒昧问一句,你这二级职业者买那玩意儿做什么?”

他本来就胖,这一眯眼,基本就看不见眼珠了。

任重面不改色道:“全小镇的人都知道我最近正在废矿坑里干活。过些天说不定我会去白骨山谷。前段时间白骨山谷出的事情,你应该也知道吧?”

“当然,我的消息可比你想的更灵通。”

“我担心又遇到降世魔婴,寻思买个狠家伙有备无患,这理由充分么?”

王兆富:“略有点牵强吧。降世魔婴不是普通五级墟兽,就算你弄了信息流干扰弹恐怕也于事无补,该死还是逃不掉。我倒宁愿你离白骨山谷那鬼地方远一点,哪怕这次不买干扰弹也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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