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当时你我年少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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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这老牌爵士酒吧的灯光就亮得很,一点都不氤氲迷离。
只不过这酒吧,这个点儿,外籍客人比较多,确实认不出这位穿着普通的华人是谁。
还有些皱眉,心想哪里来的不知天高地厚,这难道就是世界最佳酒吧之一的水准?
连酒吧经理都忍不住朝着这边走了几步,然后立刻眼神放光,变成难以置信的惊喜,连忙退开站好,做出最配得上这个场面的姿态来。
荆小强掸了掸自己胸口的手巾,低声对乐队:“新歌《When We Were Young》,大概有点背景和声就行……”
这对老牌乐队是个基本功,不需要旋律,只是伴奏和声,大概判断歌手演唱的感觉,陪伴即可。
但是荆小强一开嗓,“Everybody loves the things you do……”
沙哑中带着明亮的色彩!
乐师们立刻如同饮了杯老酒般浑身通透!
二十多年后,阿黛尔史诗般的专辑被一众乐评人贬低得一塌糊涂,但依旧卖出2500万的超级销量。
里面大红大紫的是其他歌曲,但这首《When We Were Young》被誉为是听懂的人,都有故事。
老实说,荆小强那略带沙哑的嗓音,男声对标布莱恩亚当斯,女声其实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阿黛尔。
虽然胡德尔松他们经常酸溜溜的奚落这就是声控,好比流量时代的观众追求小鲜肉那样,沉迷于阿黛尔的嗓音,却看不到她的音乐性之类,就像小鲜肉没有演技那样。
可在荆小强这里,他却认为广大观众喜欢的东西,才是好东西。
用没有演技的小鲜肉来比喻阿黛尔的嗓音,有失偏颇。
能打动心灵的歌声,还不至于落到那个地步去。
她绝对是成人抒情歌手中的大师级选手。
这也是荆小强最想攻占的领域。
除了一开始唱《Lambada》、《江南style》,这样的舞曲,是为了在歌舞厅站住脚。
稍微好点,荆小强就开始唱罗宾汉的《I Do it for You》,布莱恩亚当斯被称为情歌王子,作为跟英伦王妃都有绯闻的家伙。
自然是能把情歌唱得出神入化。
所以荆小强的演绎就完全是带着自己的感受。
“人人都喜欢你所做的一切
从你那风趣幽默的谈吐
到你那平常的一举一动
人们都仔细的关注着你
因为现如今你感到无比惬意
现实已照进了梦想灿烂了你的生活
……”
“我却只想记录下你年轻时候,最美丽的样子……”
他看着汪茜演唱,四目相对。
仿佛要把声音写进姑娘的眼眸里。
汪茜绝对听不懂这些英文歌词含义。
但她的心灵似乎在翻译。
读出了荆小强的眼底写着什么。
不是觊觎色欲的贪婪,更没有油腔滑调的欺骗。
只有深深的嘱咐。
叮嘱我的朋友,振作起来,在这个最美好的年华。
第三次尽情的舞蹈。
如果说初识荆小强,在那个熟悉的练舞厅,汪茜还只是捕捉到了他在歌曲当中的幻影,梦境般的幻影。
飘飘然的走进荆小强的歌曲当中。
上回师大的舞台上,汪茜就开始感受到被唤醒的力量!
同一首歌,可以被演绎出完全不一样的光彩!
那么多人都经历过伤痛,好多人选择沉沦,更多人变得无所谓,可这不就是生活吗?
所以汪茜舒展开身体,秋波剪碧滟双瞳,一直充满感情的看着荆小强。
翩翩起舞!
放开自己的心房,接纳这歌声填进去,洗涤所有的阴霾。
其实阴霾也是财富。
有句话说,生活,最黑暗的时候,往往也是最接近黎明的时候。
回过头再看,那些逆风而上时的无奈和辛酸,终会慢慢滤出。留下的,只有抚慰人心的温暖,和求仁得仁的幸福。
就像同一个人,也随时可以选择光明,或者灰暗的去面对生活。
汪茜的状态好极了,目光锁定不曾分开。
仿佛蓝牙传输般隔空交流情感。
一个优秀的歌者,不但要能够沉浸到感情里,还要能撩动听者的心。
失恋不听阿黛尔,这句话也说明了阿黛尔这些歌曲的威力。
可荆小强的歌声里面却充满了光明。
当然,他对英文唱腔的掌握也太熟练了。
熟练到现场酒吧的外籍客人们吃惊到咬手手,一个个的想交头接耳,却又不想错过片刻的倾听。
倾听着歌曲冲上副歌高潮部分,展开双臂的荆小强轻松驾驭这宽广的音域……
“当时你我年少。
让我拿起相机记录下这一刻的你
以防这是最后一次的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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