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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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云谏连坐都没有坐下。
岑云谏歇了一口气,一刻钟一到,他多一息也没有歇,持剑再次往上飞去,浑身散发着灵气的光芒,像是一团冰蓝色的火焰将他包裹在其中,火芯透着幽幽的紫,他的速度越来越快,火焰也越发地庞大。
突然他停住,悬在当空,于明月之前,缓慢地挥了一剑。
火焰在他停住时炸开,好似流星碎片一样四散开来,坠落在地上。
正在严阵以待的修者们不解地昂首看去,地上的小妖魔们也被吸引了注意力,好奇地看过去。
直到火焰落到自己的眼前,它们才发现,这哪里是漂亮的“火”,这是无数细小的剑芒,将它们斩得四分五裂。
岑云谏冷漠地垂首看着无数的妖魔因自己的一剑而死去,在翻滚着、哀嚎着,轻念一声:“山高水阔。”
不知为何想到了澹台莲州的那一招,灵感确实也来于此。
只是他的一剑比澹台莲州的凡人之剑的威力要大多了,大了何止百倍千倍。
岑云谏居高临下,将自己的声音传遍了王城,无比傲慢地说:“狍鸮、合窳和猰貐。都出来吧。马上就是子时了,一起上吧。你们一起上还有三分胜算,不来的话,本尊就一个一个地杀过去,你们觉得一对一可以赢得过本尊吗?”
在狂风之中,他的衣袂、发梢都是静的,与他狂妄至极的话语截然不同。
说罢。
无人应答。
岑云谏便向三个方向各劈了一剑。
终于,三个魔将出现了。
一为狍鸮,人面羊身,但它的脸上只有鼻子和嘴巴,生着人手,眼睛却长在腋下,咧开嘴,一口的虎齿,呼哧呼哧地喘息着,发出一股股生食血肉的恶臭:“你这小儿好生狂妄,不过区区三十载修为,就敢向本座叫嚣?到时我抓了你,一定叫你不得好死,剥了你的皮。”
一为合窳,它形似野猪,有一张酷似人类的脸盘,毛发深黄,尾巴绯红,它用后腿挠了挠身上的痒处:“只是把他的皮剥了其实太便宜他了,我要在他的面前,一个一个地烹了他的弟子们。哈哈哈哈。”
笑了几声,它大喊:“穷奇?你还不来?要是我们死了,你觉得你能活吗?”
最后一个魔将猰貐这才不情不愿姗姗来迟地出现,岑云谏听说过它,它是魔将之中最为年长的那个,听说有八千年的修为,只是性子胆小谨慎,龟缩在自己的地盘,等闲并不出去,偶尔吃人,与别的魔将不同,别个爱吃凡人,但是它爱吃修者,而且耐得住寂寞,等个七八年才抓一个来吃,吃完就躲起来。
岑云谏早就想杀它了,可是这家伙十分之狡猾,连踪迹都很难找到,如今见到了本体,也有几分吃惊。
因为猰貐看上去并不像是一只异兽,他看上去……简直像是一个人,身上还穿着修士的衣服,看得出是从尸体上扒下来的,哪家的法衣法器都有,身上穿着昆仑的衣服,脖子上戴着方丈的佛珠,手里拿着蓬莱的扇叶,倒像是个集各家所长的杂修,他生了一张斯文的娃娃脸,笑眯眯的,带着几分怯懦。
岑云谏怔了怔,须臾之后,怒火猛涨:“你这妖魔竟还敢扮作修者?!”
或许那些被他戕害的修士正是被他的外貌给欺骗了。
猰貐尴尬而不失礼貌地微微一笑:“仙君,你听听你这话说的,你家长老没告诉过你我的底细吗?我在成魔之前就是个修者啊,我是被害入魔的,迫不得已才偶尔要吃个人。”
他又说:“早知道罗罗鸟不来,那我也不来了,我还是走吧。仙君,打个商量如何?看在我们同道过一场的分上,而且我几乎不怎么吃人,不如不管我吧?你也知道,我八千岁了,我不跟你打是念旧情。要是我跟你拼起命来,你怕是不会有个好结果呢。”
岑云谏气笑了:“先打了再说,你还不一定能打过我呢。”
猰貐叹气,摇头晃脑地说:“才活了三十岁,是以才这般地稚气未脱,一点也拎不清,我在救你都不懂,小儿啊小儿。”
岑云谏:“是啊,正是我这个区区三十载修为的小儿已经杀了你们八位魔将,只剩你们三个半了。”
罗罗鸟是一对魔将双胞胎兄弟,厉害的那个被岑云谏给杀了,剩下的哥哥法力并不深厚,岑云谏觉得不足为惧,只能算是半个魔将。
所以是三个半。
他的剑不知道是顾不上擦拭,还是擦不掉,上面沾着一块块斑驳的黑红血迹,可他自己本人似乎没有意识到,周围的人看到了也不敢提醒。
岑云谏注视在这三个妖魔的身上。
他感觉到了危险。
非常危险。
他低估了最后的这三个魔将,他不一定有七成把握,兴许有五成吧。
岑云谏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剑,剑身上倒映出明月皎洁模糊的影子,若是要在子时之前把他们尽数斩杀那就连五成把握都没有。
他是否能实现自己的狂言?
谁知道,说不定呢?
在他之前,昆仑也没有出过二十岁就继位的仙君。
许多以前没人能够做到的事情,他岑云谏做到了。
他是万年难得一遇的天之骄子,有资格骄傲。
既如此,今天他为什么不可以做到?
斩妖除魔不是他最擅长的吗?他一直心无旁骛地在做这件事,他的人生的意义就在眼前,不正应当在此时此刻握紧自己的剑吗?
他与他的剑正是为此而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