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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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有七八。”负责物证的警员还没来,法医拿起镊子,临时上岗,小心翼翼地从死者身上取出一些东西。
死者身上不是空无一物,衣物和随身物品还没腐烂,里面就有皱巴巴的纸质证件,被时代淘汰的火柴盒等等。
身份很快也确定了,正是当年失踪的女子。
所有人激动又震惊:十九年前果然真有一起命案!
尸骨的种种痕迹,说明了当年她是在无尽殴打和杀戮中死亡的。
她死得太惨了!
徐征明眼眶瞬间红了,脸庞涌出大滴大滴的泪水,即使早有准备,在鉴定结果出了后,他依然心如刀绞,深深的悲伤和痛苦如潮水般涌来,几乎将他淹没。他喉咙哽咽着,说不出话。
不顾眼前是一具骇人的白骨,他想去触碰自己的母亲,抱着她嚎啕大哭,法医阻止了他。
“你不能碰!我们回去后,还要带她跟你测一次DNA,确定这真是你的母亲。她身上也很可能残留了凶手的指纹。”当年受限于技术,凶手草草地掩埋尸体,估计都不会想到,二三十年后刑侦技术发展之快,达到了多个里程碑。
二十年后,各种犯罪题材的知识影视铺天盖地,罪犯们与时俱进,跟警方斗智斗勇时,多少有反侦察意识,他们会有意识地销毁指纹、清理DNA、毛发等证据。手法也是花里胡哨。
二十年前,凶手们野蛮凶残,却没那个意识。
一些痕迹一定留在了现场。
一听这话,徐征明不敢再动,他眼里迸射出怒火,心中满是恨意:是啊,找到母亲的尸骨只是第一步,凶手还没抓到呢!
“我们运气也太好了,整座山那么大,居然只挖了三四个小时。”人命关天的案子一出,法医的态度也变了。
真有命案,出动所有警力满山挖都是应该的。
实际上不是运气好。
早从一开始,江雪律就在引导,初上山伊始便有两条岔路,应该走左边,如果走错了,去了右边,这次挖骨行动注定无功而返。当时他和徐征明走在最前方,充当了领路人。
众人只想着挖尸骨,谁也不知道凶手当年把人埋在了何处,
本来也没有思路,他们便随大流跟着行动,无形之中,缩短了找到白骨的过程。
比起众人的毫无头绪。
与杀人犯精神共振的江雪律,自然知道,“自己”把尸骨埋在何处了。
人群之中,最震惊的莫过于孟冬臣。
白骨被挖出,身中七刀的结论,与徐征明帖子里所说如出一辙,让他面露惊骇,一股寒气顺着脊背攀爬上了神经。
treasure那双从头到尾都十分冷静的眼眸,在大少爷脑海里一闪而过,他心里悄然滑过一句话,“原来这一切真的不是骗局,原来执迷不悟真的是我自己。”
他嘴唇开合几次,人是彻底傻了,错愕得失去了所有的语言。
徐争鸣那两幅画,是现实落进画卷,杀人是真的,目睹凶案后想要复仇也是真的,那些村民们的讨论也是真的。
这一刻他信了。
世界观在他眼前崩塌颠覆——
另一边,明达市警局。几名警察正在喝茶,他们远远地评价着一行人:“郑哥也是糊涂了,没有证据就出警。”
报案人说的,全程就是一个梦,怎么能当真?
恰在这时,二楼下来好几名同事,他们风风火火走下台阶,见了在喝茶聊天的他们,纳闷道:“啷个,你们不出警吗?天水镇茂竹乡那块地方发现一具尸骨了,疑似十九年前失踪女子卢某,属特大命案,现场还没保护,局里通知了,喊大家尽快出警。你们还有时间喝茶呢,快点和我们一起出发!”
众人一愣,以为自己幻听了。
什么?真出命案了?
众人浑身打了个激灵,一边不敢置信地穿衣带帽,一边风驰电掣地驱车赶往目的地。
命案一出,事情就闹大了,随着痕检、辖区民警和刑警的车陆陆续续赶来,停在坑坑洼洼的山路边,黄色警戒线在狼雁山拉起。
茂竹乡轰动了。
村民们亲眼看到,警察们将一具白骨小心翼翼地放入裹尸袋,这一幕太冲击眼球。
人群嘈杂起来:“真的死人了!真的死人了!包家的山头有死人,几个外乡的娃儿挖出来的!”
“你们也听说了?赵浦的婆娘原来不是跑了,是当年就被人杀了,好吓人哦,七刀!”七嘴八舌的声音中,村民们都吓坏了。
村民们胆子大,情绪激动时跟人打架,把人脑袋开瓢也不是没有过,可是把人杀了就是另一回事了。
“到底是哪个杀的,吓死了。警察说,凶手很可能是村里的人。”这个消息一出,村子里的人都怕了,猜忌心慢慢浮现,一个村里普遍都知根知底,谁能想到自己身边居然潜伏有杀人凶手。
杀人埋尸,还能二十年不被人知晓。
这难道不可怕吗?
都是一个村里的,到底是多大仇多大怨。
别说村民了,一开始对梦境之说不以为意的明达市警局,如今也渴望获悉真相。
人声喧闹中,一名五十多岁的中年人表情非常不自然。
早在听说警察来了时,警车鸣笛打破整个村子的平静,他心里咯噔一声,飞出许多凌乱。
最初不知道警察来干什么,所为何事,他还能佯装镇定,凑在围观群众里看热闹。
等听说是一具女尸被发现,他眼神中闪过一丝无法掩饰的震惊,整个人手脚发凉,慌张极了。
怎么发现的?明明事情都过去多少年了,他半只脚都要踏入棺材了,怎么会被发现呢?
等事态继续演变,警车越来越多,连隔壁村都跑来看热闹,村民们又如鹦鹉学舌一般给隔壁村复述法医的结论,“尸体上应该有指纹”等诸如此类的话,他脑子彻底乱了。
再再听说,是当年那个女人的孩子,长大后回来缉凶。中年男人差点没绷住脸上的表情。
孩童普遍忘性大,谁能想到,当年五六岁的孩子,居然能记得当年的事情,还有这番能耐!
警察说,是当事人比较早熟,五六岁就记住了一切。村民们却说,是女人怨气太重,才十九年来不间断地给孩子托梦。
一个科学一个迷信。
不管是哪一种说法,复仇都是最终结局,令他不寒而栗。
他该怎么办?
跑路,对,他当然要连夜跑路!趁着警方刚发现尸体,他要赶紧跑,悄无声息地离开这里!男人从人群中转身,准备回自己家。
就在这时,他看到两个年轻人站在警察包围区中心,俨然是人群的焦点。
警察非常客气地问:“你们还知道什么?有什么对案子有帮助的线索,都可以说。”
一个二十五六的年轻人,眉宇轻皱似乎在回忆,他说:“三个男人,两个我很陌生,一个好像是村里的人,案发时,他拿刀威逼我的母亲,脸上的表情凶神恶煞,眉毛上似乎有一颗棕黑的痣……”
警方立刻唰唰写下“熟人作案”,很大可能是一个村里人引狼入室,伙同两个外人作案。
中年男人吓坏了。
他一颗心吊在嗓子眼,连忙伸出巴掌,捂住了脸上的黑痣。
这颗痣长在他的眉毛边上,有相面师傅说,这个地方长痣的男人胆子大、头脑聪明,朋友多,能闯荡下一番事业。也有相面师傅说,如果一个男人这个地方有痣,预示着一生可能会有一次牢狱之灾……后者他一直当放屁,只听前者,也一直为这颗又大又黑的痣引以为豪。
唯独没想到,当年的幸存者却靠这颗黑痣几乎把他指认!
接下来另一个年轻人开口了,对方语气不慌不忙,全程像是在夸他,可仔细听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警察叔叔,我认为这个凶手非常聪明且心狠手辣……当时村镇上有集市,舞龙舞狮和鞭炮齐鸣的活动,吸引了群里男女老少的注意力,村里几乎空了一半,选择这个时候动手,没有多少目击证人,也不会惊动别人。”
这是天时。
“再有,他选择卢女士杀害,恐怕也不是偶然。卢女士家较为偏远,还是独门独院,她就算惨叫,邻里也不会发现。”
这是地利。
“他不仅自己动手,他还有两个帮手,轻轻松松就帮他制服了两个孩子和一个女人。他用灭门的方式不留一个活口,彻底扼杀掉最后一个目击证人。”
这是人和。
也是为什么,一开始三个男人对女人拳打脚踢,当时应该没想杀人。后来选择动刀子,估计是想明白了:“他”既然是熟人,如果留活口,迟早有暴露的一天。
这个世上只有死人才不会指认他,灭门是唯一的选择。
这条思路也贯穿了他后续的一切行动,让他二十年没有露出破绽。
这一句句话,听在耳里如炸雷轰鸣。
中年男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这个年轻人的说话更直接,说的是他的犯案思路。
他浑身僵硬如同石化。
接下来只剩下一个问题了。
“那动机是什么呢?”
中年男人听不下去了,他转身就走。因为太急了,他一路跌跌撞撞,脚差点打滑。
他冲回家,关上房门,以平生最快的速度收拾钱财衣物。屋子里,他的老母亲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骂了他一句,“你急着投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