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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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雪律心情倏地紧张起来。
很显然这是一个外国年轻男人,对方褐色头发微卷,似乎刚沐浴,他的心情愉悦放松,对方赤着身体进入卧室,嘴里还哼着一首小曲。江雪律透过“他”的眼睛看见了卧室的装潢,努力想要记住室内的一切细节:驾照、黑色手枪、成瘾药物和几张电影碟片等。
在这一刻,江雪律俨然化身成了一名侦探,努力想要通过细节推理凶手身份。
在国外,汽车驾照是一种身份证明,说明1973年凶手已经成年,他还可能还拥有一辆汽车。可惜驾照被盖在桌子上,看不到照片。
这也正常,凶手不可能摊开驾照,直接告诉江雪律:你既然都穿越时空了,我就告诉你吧,我的驾照是这样的,我的真实姓名是XXXX,你快去抓我吧!
黑色手枪,放在很显眼的地方,说明凶手很可能要出门行凶。刚刚服用了成瘾药物,说明凶手此时处在极端亢奋的状态,他必须做一点什么来发泄自己无穷无尽的精力,最大的可能性依然是杀人。
那几张电影碟片,江雪律记了一下名字。
江雪律不是无所不知的神明,他也有信息茧房,事后江雪律在互联网搜索,才知道这些全都是上个世纪出名的恐怖、血腥和犯罪类型的电影。
凶手走向了衣柜,他慢条斯理地从中翻找出了一套全黑的衣服,开始穿了起来。
穿完夜行衣之后,凶手还在哼小曲,歌词大意是:“杀掉那个女人,干掉那个男人,把他们的头颅切下来,藏在我的枕头之下。撒旦是我的天主,我是他的门徒,撒旦触摸我的头顶,鼓励我给人间带去一场噩梦……”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歌词!
江雪律耳朵充满了这段旋律,并不觉得好听,只感到轻微的心理不适。
凶手拿上手枪,这明晃晃的举动,完全在告诉江雪律,他要出门杀人了!
这是江雪律第一次与四十年前的凶手“精神共振”,自从九月份拥有这个天赋后,他慢慢学会适应、摸索、掌控这个能力。
他打算跟上凶手的脚步。
这时他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两下,是孟冬臣发来消息,“treasure,你在看什么卷宗?”
噔噔急促两声,打断了灵魂和思绪的沉浸,一下子把江雪律从四十年前重新拉回了江州市。他面前是数学卷子、蓝色文件夹的卷宗和台灯温润护眼的光。
这一打断让少年头脑嗡地一声,他陷入空白,一瞬间有点无法适应,他坐在自己的书桌前久久无法回神,良久他才将所有震荡的思绪压下,手指轻轻落在虚拟键盘,回复了消息:“犹卡斯噩梦。”
孟冬臣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脸色一变:“是这个案子?你别查了,这个案子破案可能性几乎为零,上个世纪FBI倾尽了所有努力都无法抓到的凶手。”
这是全世界的共识。
可能性是0.01,不是完全的零。
因为上个世纪外国人普遍有写日记的习惯,大家潜意识里抱着侥幸心理,幻想着凶手死了之后,也许对方的日记作为遗物被公开,向世人揭露凶手的真实身份。
或者凶手有宗教信仰,他年老了心生悔悟之心,主动站出来向公众自首忏悔,“对不起,我就是当年那个凶手。”
这种概率极为渺茫,也不是没可能,只能说,残酷人世间的地狱,需要一点萤火微光般的希望,给人一场心灵的慰藉。
唯有江雪律知道,不可能的。“犹卡斯噩梦”这个连环杀手非但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他甚至没打算告诉世人身份。
他宗教信仰的对象是撒旦,一个信奉恶魔的人,怎么可能会悔悟。
他在四十年前杀了无数人,如今老了,他打算清清白白、从容优雅地死去,指望对方能幡然悔悟去警察局自首,无异于一场天方夜谭。
“我跟他同频了,你发消息之前,我看到他刚换了一身夜行衣,拿上凶器,正准备出门行凶。可惜暂时没能看到他的长相。”江雪律发的这一条消息,带给孟冬臣巨大的震撼,他心中翻江倒海,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仔细读了三遍才确定自己看到了什么!
江雪律跟凶手同频了?
与一个四十年前的凶手同频了,那个时间点,凶手换了夜行衣,准备出门杀人?这难道是凶案现场的第一视角?
孟冬臣整个人傻了,片刻后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发了一条消息想要确认情况:“你见到四十年前的凶手了?你的身体没问题吧?你的天赋我知道,可是你对华国同样重要,你别……”
未尽之意,孟冬臣没有说出口,只是“对方正在输入中”一直持续着,对方似乎想说什么,措辞删删减减,最后他豁出去了,给江雪律发了一句:“真相很重要,你的精神状态更重要!”
“凝视深渊者,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一旦有什么不对,随时停下好吗?”
少年:“?”
江雪律似有所悟,察觉出对方话语里的关心,他保证道:“我会的。”
接下来将手机调回静音,重新沉浸入那一场穿越之旅。凶手已经驱车出门了,这是一辆雪佛兰轿车。那把黑色手枪随意地放在副驾车座上,凶手单手开车,漫无目的地在公路上行驶,晚风徐徐吹拂他的头发。
他一身黑袜子、黑鞋和黑袍,时不时抬头欣赏夜空,车内放着重金属摇滚音乐,心情亢奋到了极点。
江雪律望了漆黑的夜空一眼,他便知道了,他跟这名连环杀手的区别。
江雪律不喜欢昏暗的天色,沉沉如坠的乌云,天空如同墨染。这名年轻杀手他却是以非常享受的姿态,他喜欢黑夜,他想要拥抱黑夜,他心情非常畅快,胸口鼓涨着某种情绪。
他为什么喜欢黑夜?
因为黑夜是他的猎杀时刻啊——
在黑夜杀人是一种多么刺激的游戏体验。
白天每个人都佩戴着虚伪的面具,这多么无聊,直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才能真正做自己,黑夜觉醒了他的天赋,他的性情。
总之,黑夜降临,恶魔杀到!
男人戴上兜帽,开始自己的狩猎。
他驱车来到一处地方,一手持枪,反手关上车门,开始极速地奔跑,这么快就有目标了吗?江雪律心里一凛,凶手要杀谁?
他的心悬到了喉咙口,后来他知道了,自己在心底问了一句废话。
答案不早就知道了吗?
那冰凉的卷宗上写了。
1973年3月13日的晚上十点,一名叫安吉拉的十八岁金发漂亮女孩,在这个晚上,永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安吉拉出门前跟父母说,要参加学校举办的舞会,十一点之前,我一定会回家。父母欣然同意,自己的女儿漂亮又可爱,她一旦出席舞会必定是焦点,他们怎么舍得不让女儿出席舞会呢?更何况安吉拉聪明又懂事,她做出的保证一定会做到,说好十一点归家,从不会迟到,让父母为她担心。
那个没有手机的年代,联络十分不方便。
谁能知道,女儿这一次出门,竟是最后一次和父母的见面,她再也没能回家。这一夜成了她的葬礼,她的永别。
这个夜晚十分安静,安吉拉脚步匆匆,她经过一栋白色教堂。高耸的教堂钟楼上有时间,显示这个时间点是晚上十点十一分。
还差几条街就回去了。
少女心情轻快,谁能想到噩梦转瞬降临,她迎头撞见了一个身穿黑袍的男人,对方低垂着脑袋看不清楚面貌,出于礼貌,她朝对方轻轻一笑便准备擦肩而过。谁知道下一秒,男人缓缓抬起了脑袋,拿手枪对准了她。
一双眼睛里闪着邪恶的冷光,那嘴角噙着冷酷的微笑。
“……”怎么回事,犹卡斯城大半夜居然有人持枪出门?对方要杀她?自己根本不认识对方啊!
安吉拉头脑一片空白,凶器的突然出现,让她身体颤抖,心情十分恐惧,她不敢再走了,连忙停下脚步,举起双手。一边控制住自己怦怦直跳的心脏,生怕自己的呼吸吓到了这个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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