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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清抬起头,看向戚山雨的双眼中好像嵌着两颗星星,闪闪发亮。

他咧开嘴,露出了两颗颇为俏皮的小虎牙,朝面前的英俊青年伸出手:“你好,以后请多多指教。”

安排好新同事的位置之后,沈遵回了他自己的办公室,众人也皆作鸟兽散。

林郁清却好像一条小尾巴似的,一边喋喋不休地作着自我介绍,一边跟着戚山雨,一路穿过办公室,进了茶水间。

“喂,山雨。”

待到进到茶水间以后,林郁清立刻换了个熟络的称呼,“你不记得我啦?”

“小林。”

戚山雨有些无奈地回头,“说真的,你怎么会调到我们科来?”

林郁清耷拉下眼角,表情十分委屈,“我是知道你在重案组,才申请调过来的。”

他说着,撩起眼皮,瞅着自己的新搭档,“还有,你以前明明叫我阿清的。”

戚山雨抬手摁了摁眉心,觉得十分头疼,“叔叔同意你当刑警了?不可能吧?”

“你说我爸吗?”

林郁清微微撅起嘴,“他当然不同意啊,我都跟他闹了半年多了,最近被我闹得没法儿了,才勉强松口的。”

戚山雨跟林郁清,是发小。

林郁清的家里也是从警的,小时候跟戚山雨住在同一个大院里。

两人年龄相近,自然也经常玩在一起,算是非常熟识的朋友。

戚山雨从小就长得高,又因为每日练拳,身手远胜于同龄小孩。

对于十来岁的小男孩来说,像他这样长相俊美、成绩不错还很会打架的小伙伴,简直就是属于“偶像”级别的存在。

小时候的林郁清是个小书呆子,人长得瘦瘦小小,又特别喜欢看书。

他三岁就因为深度近视,戴起了酒瓶底儿一般厚的一副眼镜,因此被大院里的玩伴起了个花名叫“四眼田鸡”,还常常因此被小伙伴捉弄。

戚山雨从小就很有正义感,自然不会坐视一个小男孩儿被人欺负,于是经常主动带着他玩儿,一来二去,两人就变成了十分熟稔的朋友。

只是后来林郁清念中学的时候,他的爸爸升迁外调到隔壁市去了,他也跟着父亲一起搬走,就和戚山雨断了联系。

今日再见的时候,戚山雨发现当初那个矮矮小小的男孩儿抽高了不少,也卸下了眼镜,虽然还是瘦削得厉害,但记忆中对方那种怯怯弱弱的眼神已经变得明朗了许多,只是那一对有些下垂的圆眼睛,依然还是当年那个乖巧温和的样子。

戚山雨看向林郁清,想了想,问道:“你现在不用戴眼镜了?”

“嗯,我做了近视手术。”

林郁清回答:“现在不戴眼镜我也能看得清东西啦!”

戚山雨又沉默了。

他很想劝自家发小,刑警,尤其是他们这些重案组的刑警,可不是那么好当的,你不要异想天开,非要自讨苦吃。

但是以他身为刑警的立场,却是不合适说这种话的。

于是他犹豫了一阵,还是问道,“你还没回答我,干嘛要调来重案组呢?”

因为林家本来就是警察世家,林郁清会选择当警察,一点儿都不奇怪。

但林郁清这身板儿怎么看都不是个当刑警的料,大学里学的专业也不对口,虽然警队公招以后,还要对招来的新警察进行培训,但就凭那点儿训练,怎么想都远远不够应付重案组一线刑警的工作。

林郁清不回答,只是笑眯眯地看着戚山雨。

他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是因为戚山雨才非要从行政岗位调到重案组的,为了能顺利调岗,他还动用了家里的一点儿关系,为此更是跟他老爸大吵了一架,最后还是他闹着要离家出走,才勉强让他爸应承下来的。

虽然两人分别得很早,但从林郁清刚刚明白自己的性取向的时候开始,戚山雨就是他心目中的白月光、朱砂痣。

他知道戚山雨从小的志向就是当个警察,自然也以此作为自己的目标。

不过林郁清打小身体就比较弱,高考的时候才刚刚开始抽条儿,一米七二的个头,体重却只有百十来斤,瘦得跟只皮包骨头的猴儿一样,根本过不了公安大学的录取标准。

不过好在他自小很会念书,成绩一直很好,研究生毕业以后,他以笔试面试双第一的分数,轻轻松松地通过了警队的公务员考试,考取了政治宣传科的行政岗,然后自己递了申请,从一个人人艳羡的好科室,转调到刚好人手不足的重案组来。

而令林郁清感到既意外、又惊喜的是——他不仅进了重案组,还直接就被头儿分配给了自己心心念念了很多年的戚山雨来带。

“以后,我们就是搭档啦。”

他笑着伸出手,拉住了戚山雨的手,又为了不让这个动作显得突兀,还上下摇晃了两下。

“山雨,多多指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