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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萧也有些不放心。

凌霜扯了扯他的衣角,像是撒娇又像是哄骗似的说:“放心啦。”

*

半个小时后,赵小光一行重返金家小楼。

人去楼空,女孩不见踪影。

地面血迹被特别清理过,赵小光让他们掏了瓷砖缝隙。

秦萧敏锐发现沙发和窗帘上有喷射状血点。只有主动脉切破的一瞬间,才会有这种痕迹出现。

秦萧根据血液喷溅高度,大概推算出受害者被切破动脉时身体所处的位置。

那是……茶几。

他推开茶几,发现瓷砖地面有密密麻麻刀刃砍碰痕迹,那些缝隙里都有血液残留。

他又移开沙发,在底部发现少量干涸的血痕。这些血迹成大面积片状分布,应该是由某处流淌汇聚过来的。

造成这么大面积的血流,血的主人大概率已经不在人世。

秦萧在阳台蹲下,查看了拖把,拖布被人清洗过,但对方比较粗心,木质手柄衔接处有少量血迹没有清洁掉。

如果是在家中作案,最常见的凶器是菜刀。

秦萧找遍厨房,也没有发现菜刀,看样子是被凶手处理掉了。

凶手在卫生间清洗过拖把,垃圾桶也新换过。

技术部对现场进行了大量指纹取样。

没有找到尸体前,金红阳依旧被判定为失踪。

*

凌霜挂完两瓶点滴,医院护工阿姨给她送来一份米粥,蘑菇虾仁口味,很鲜。

凌霜问:“谁定的?”

阿姨笑了笑说:“挺帅的一个小伙子,大高个。我本来都要下班了,他非要加钱让我送来的,姑娘,他是你男朋友吧?”

凌霜第一反应是秦萧,他们队最高最帅最细心的就是他。

但是,五分钟后,秦萧给她打电话说,外卖给她订了晚饭。

凌霜停下筷子,皱眉看向手里的米粥。

不是秦萧?那这到底是谁定的?

赵小光可没法用帅来形容,匿名的田螺先生?

*

凌霜退烧后,稍微有了点力气,她下床整理衣服,突然发现心口处有一片凝固的血迹,从血痕的颜色来看,时间不久。

她掀开衣服查看,自己身上没有伤口,对镜照过,发现她后背也有一个血指纹,从大小上看,是成年男性的。

凌霜立刻打车回队里。

晚上十点,天依旧闷热,风没有,汗水阉着皮肤难受。

刚刚出警回来,技术部门的人正在进行化验分析。

凌霜径直去里面找赵小光,问:“金果呢?”

“还没找到,我们去的时候,她已经跑了,小姑娘腿脚挺快。”

“跑了?”凌霜又问,“你救我的时候受伤了吗?”

他摇头:“没有啊。”

“那我衣服上的血是谁的?”

赵小光挠了挠头说:“可能是徐司前。”

“徐司前?”凌霜有些惊讶。

“是啊,是他第一个发现你遇到危险的,也不知道这孙子从哪里来的消息……”

凌霜忽然想到昏迷前的那通电话。

她翻开通话记录,恍然大悟,果然是拨错了。

不过,这个徐司前还挺聪明。

*

晚上十一点,徐司前洗过澡,站在阳台上俯瞰夜景。

南城,对他来说,熟悉又陌生。

几分钟后,他手机进了一条短信息,发件人是凌霜。

“徐司前,今天谢谢你。”

他看完信息,没有回复,指尖一摁,熄灭屏幕。

凌霜见对方不回信息,以为他没看到,又给他打了通电话。

徐司前看着屏幕上“小警察”三个字,瞳仁微烁。

交集一旦产生,就很难再避让开。

他缓缓点下接听,女孩的声音在这空寂的夜晚尤其悦耳。

“徐司前,谢谢你今天去救我。”

“不谢。”他语气淡淡,似乎没有什么特别情绪。就好像救她这件事,和在路边捡块石头一样容易。

“你身上的伤口包扎好了吗?还痛不痛?”凌霜又问。

徐司前揭开缠绕掌心的绷带,露出里面暗红色的伤口,对着光照了照。

真奇怪,被她关心过后,这丑陋的疤痕都好像在某一瞬间变成了骑士勋章。

“包扎过了,但很痛。”他戏谑笑了声。

“啊?那怎么办?”女孩一时不知怎么接这句。

晚风从窗户里漫进来,徐司前的心忽然变得异常柔软。

“要不然这样,明天送去给你吹吹?”他故意逗她,带着几分不正经。

听筒里男人的声音很磁,又有几分性感。凌霜耳根一热,“啪”地掐断电话。

徐司前耸了耸肩,对窗淡笑,他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情绪。

他矗立良久,眼神渐渐变凉。

今天的事情看着和凌霰案无关,那一望无际的深潭下,他们又藏在何处。

得尽快查清楚才行,可如果不借助警方,他又会多方掣肘。

如果那样的话……小霜同学,我们还会再见面。

他摸出手机将她的备注名改为:小霜。

很快,技术部的化验结果出来了。

金红阳家中收集到的血液样本系同源,该血液样本与金红阳母亲的DNA序列对比后,相似度达99.99%,可以确定这就是金红阳的血。

从金家采集到的指纹里,除却金红阳,就只剩他女儿金果。

秦萧做过一系列模拟测试,现场血液滞留量足够一个体重80公斤的成年人丧命。

种种信息表明,金红阳不可能生还。

之后的几天时间里,专案组冒着高温翻遍南城大街小巷,寻找金红阳尸体,但奇怪的是,尸体竟然像蒸发了一样。

早间的案情分析会讨论激烈——

秦萧说:“尸体是蒸发不了的,即便是火烧,人骨也不能完全成灰,尤其是天灵盖。”

凌霜同意他的观点:“据金红阳家地面的刀痕来判断,现场很有可能发生过分尸。金红阳女儿年龄太小,力气不够分尸,但她很可能是这起案子的目击者甚至是参与者。

接下来的工作方向基本确定:

一、继续找金红阳尸体。

二、找金红阳老婆。

三、找金果。”

凌霜说完布置了任务。

王嘉怡见她没给自己安排事,举手道:“凌队,请问我要做什么?”

赵小光笑:“你看家。”

王嘉怡站起来,认真道:“凌队,我想出外勤,想跟您学习破案,这是我做刑警的初衷。”

凌霜瞥了她一眼,点头说:“行,那你跟我和赵警司。”

赵小光扭头似笑非笑道:“王警官,出外勤是容易升迁,可三伏天的外勤可没那么好出。”

王嘉怡坚定道:“我不怕吃苦,怎样都行。”

赵小光还想说什么,被凌霜用眼神警告了,他嘴巴一撇,顿时静音。

几人刚要出门,一个穿着牛仔裙的女孩东张西望着走到报案中心自首。

她自述杀害了自己爸爸金红阳。

女孩不是旁人,正是他们要去找的金果。

凌霜给她拿了瓶旺仔牛奶,领着她进入审讯室。

赵小光连忙跟进去,王嘉怡不知道要不要进,抿了抿唇,有点忐忑。

赵小光摁住门,扭头道:“王警官,怎么回事,还要我说跟你说公主请进吗?”

王嘉怡赶紧跟进去。

女孩平静开口:“我爸爸是我杀的。”

“什么时候?”凌霜打开手里的记录本,看向她。

她捏着指尖说:“八天前。”

“白天还是晚上?”

“晚上。”

“具体几点?”凌霜边记边问。

“九点……九点钟不到。”

“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因为广场舞结束的时间是九点,在那之前,他死了。”

女孩的冷静让凌霜惊讶,她身上有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成熟

“你怎么杀的他?”凌霜继续发问。

“用药,我趁他晕倒,用菜刀杀了他。”

凌霜点头问:“菜刀呢?”

“扔掉了。”这个和调查里一致。

“你砍的是他的正面还是背面?”

“正面。”这个问题回答干脆,基本真话。

“那天晚上,外面放了什么歌?”

声音和气味一样都是记忆的载体,女孩身体明显僵硬起来,额头上有汗水溢出。

“你会哼唱几句吗?”凌霜问。

“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你是我的……”女孩断断续续地哼唱着,瞳孔因为陷入记忆剧烈颤抖着。

凌霜在她唱完后,用手机播放了那首脍炙人口的歌。

女孩很抗拒那个声音,她一听到这个就会想起挥刀砍肉的节奏。

“你用哪只手握的菜刀?”凌霜忽然在音乐声里问。

女孩看着她,眼神有点懵。

凌霜淡漠道:“接下来的问题,你不用回答,只需要用手比给我看。”

女孩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