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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也要截留一部分,拿回去孝敬父母。

于是他到了德城。

在约定的咖啡厅中见到了委托人沈凡。

是个二十八九岁左右的男人,长相普通,面容憔悴。

看到他的一刹那,刘厚眉头大皱。

这男人,身上的气息好古怪。

不像是妖鬼缠身,但是身上的存在感,却很弱。

弱得像是快要消失了!

刘厚掐了个手决,一巴掌拍在沈凡的身上:“你最近遇到了不少怪事吧?”

沈凡顿时感到,从刘厚的手心中,涌入了一股勃勃生机和温暖。

本来虚弱的精神,顿时好了许多。

他顿若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似得,噗通一下跪在地上,不顾咖啡厅中众人的诧异目光,大声喊道:“道长救我!”

“使不得!”

刘厚尴尬地将他给扶了起来:“把你身上发生的怪事过来听听,我看能不能帮你。”

心里却大为古怪。

这沈凡的身上,肯定发生了极为可怕的事情。

一个人的存在感,怎么会弱到这种程度?

甚至沈凡肩膀和头顶的三把火,已经衰弱得快要看不到了。

这绝对不是时运低,便能解释得了的。

“谢谢。”

沈凡急忙感谢道:“我最近真的快要疯了,求神拜佛也没有用,找了几个和尚道士,也没能解决身上的问题。

好不容易才从一个老道士嘴里知道了一家纸火铺,写了一张签,委托了个任务。

刘道长应该是个有真本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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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你了。

没有人相信我,就连我的父母,也不信我身上的遭遇。”

之后,沈凡这才讲起了自己究竟遇到了什么可怕的怪事。

——

——

若记忆储存于心脏或肠道,一定都比大脑存在的更长久。

可惜,人类的记忆,其实和金鱼一样,对大多数事情,只保留得住几秒。

但人类的记忆,又和金鱼有点不一样。

对少年时,对暗恋的人,对那一只轻轻不小心碰到的冰凉的手。

这些事,一个人,一辈子,都不会忘。

不知何时,同学会,已经变成了一种消耗当初美好回忆的产品。

强大者在同学会上炫耀;

投机者在同学会上寻找机遇;

而失意者,只能坐在角落里沉默。

沈凡就不算失意者,但也不过中游水平罢了。

不起眼,但是怡然自得。

刚过了中秋不久,卦城的雨就不停歇似的,接踵而来,踏着节拍,淅淅沥沥。

本来沈凡还算平稳的生活,也像是被这雨,给打破了似的。

变得湿漉漉的。

或许打破他生活的,不光是小城的雨,还有那场同学会。

沈凡这人很普通,找的工作也很普通。

本来这种普通从前他并没有意识到,直到在同学会上,看到当初在初中总是欺负他的同学永伟意气风发。

这家伙,貌似在卦城开了不错的连锁超市,事业爱情双丰收。

而当初的二班花,也舔着脸,不断地朝永伟敬酒。

那窈窕的身材,毫不掩饰地恨不得直接挤进永伟的怀中。

沈凡微微叹了口气。

自己二十九岁了,一把年纪,到现在都还只是个单身狗,不知道另一半在哪儿。

看看人家永伟,啥都没干,二班花就已经准备今晚以身相许了。

甚至根本不顾永伟是不是已经结婚生子。

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咧。

奶奶的,一定是社会的风气有问题。

富二代了不起啊,他不过是老爸老妈有钱,沾了父母的光罢了。

坐在没人注意的角落,沈凡一口气猛灌了好几口酒后,还是不解气。

闲暇之余,他抬头,之后就愣了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