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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历元年七月,第一批考核报告就送入了汴梁。

考成法的新政是在二月份颁布,由于朝廷给了适应期,于五月下旬各地州府、路府以及御史衙门开始进行核查。

整个核查的流程是这样,中央朝廷那边,每个衙门都有三本簿籍,其中一本登记本衙门的事务作为底册,将一些没有必要考察的公事进行剔除,放在本部门的检法案。

本部门内部督查并非后世才有,古代就存在。如三司各司当中都设有检法案,负责本部门的纪律、督查、以及审问,甚至还有审判和裁决的权力。

检法案会监督本部门的人员看是否完成了任务,完成一件手里的簿籍就划掉一件,没能按时完成的就交给御史台那边进行处理。

然后再造两本一模一样的簿籍,第二本放在御史台负责这个部门的御史手中,与本部门的检法案进行核对。

今年开始,除了新政以外,御史台也进行了更别。每个部门有专门懂这方面知识的御史参与,如财政御史、教育御史、工程御史、军事御史、审官御史、屯田御史、巡查御史等等。

如果某个部门,比如财政部的内部考察出了问题,负责财政部的财政御史就会将情况如实上报给政制院,政制院再给相应没有完成任务的官员进行处罚。

至于最后一本簿籍自然是放在政制院,以备政制院的人随时抽查。如此形成了随事考成的制度,一件事一考成,一个月一考成。

地方上则不同。

虽然也是三本簿籍,但少了内部纠察,却多了外部监督。

比如一个县的三本簿籍,一个是在本地县衙里,一个是在上级州府衙门,最后一个则是在地方御史司。

一县之地的工作要向州府汇报,向地方御史司负责。州府衙门的工作向路府汇报,同样也要向地方御史司负责。路一级则是向朝廷汇报,向朝廷御史台负责。

这就意味着路一级基本上是与地方御史司共同核查,互相监督,互相协作,对下级的州、县等部门进行审核,最后再统一向朝廷那边汇报。

但核查速度肯定没那么快。

州府、路府以及各地御史层层调查、层层上报,来回车马,再在当地实地考察,至少也得一个多月才能查清楚,然后再把结果送到汴梁。

等到汴梁那边对官员的政绩考察结束,基本上也就到了八月份,然后六月份的报告又上来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古代交通不便,汴梁周边区域以及运河沿线都还算好的,像广东、广西、福建、贵州、江西、四川、陕西、甘肃、山西这样离河南远的,能一个月送到都算是不错了。

不过范仲淹也考虑到了这一点,路一级的官员往往都是朝廷派巡视官员去核查,而偏远路的下级州府、县府,路一级的衙门与御史司可以自行处理。

比如说广西路邕州,也就是后世的南宁市,离开封府两千公里,正常情况下除非是八百里加急,否则普通公文输送往往要一月以上。

这一来一回那不扯淡吗?

所以本地县一级的事务,路一级的安抚司、转运司、刑狱司、常平司、御史司就能做决断。实在决断不了才会上报,然后再把几个月的事情汇总,过一段时间报一次。

而且这五监司都有向政制院汇报的权力,地方上还有皇城司,皇城司在路一级同样有镇抚所,镇抚使也负责督查、监督等事务。

因此除非一路包括所有御史、皇城司的人全都叛变成了贪官污吏。否则正常情况下,一路的高级官员是能够做到互相监督,对下级部门进行严厉考察,不至于因交通问题出现什么岔子。

等到了七月份,庆历新政就已经初现成效。

五月下旬考察,汴梁各个部门的内部衙署到六月上旬就出了结果,第一批被处置的官员达到了七百多人。

其中有四百多人居然是贪官污吏,赵骏查贪腐的漏网之鱼。

这些人怎么落网的呢?

很简单。

对账目就是了。

公款亏空,如何填账?

要么造假账,要么想办法补上。

及时补上来兴许能瞒天过海,可造假账就难了。

因为以前的官员人浮于事,一来对贪污司空见惯,二来懒得落实政策,一件事情的跟进和了解几近于无。

考成法下,御史和各衙署的纠察人员就得刨根问底,比如你这账目里哪些不对劲,购买了哪些东西,为什么没看到,钱都去哪了,一查保准能查出问题来。

结果就是大量贪官污吏落马,这还只是贪官,吏员就更多了。当时全国的吏员数量在五十万以上,宋真宗曾经一次就裁汰亢吏十九万余人。

而光汴梁京城衙门的吏员数量能达到三四万,不搞贪污受贿的怕是没几个。

除了开封府和皇城司居然算是比较清廉的以外,其余五十多个部门,就没查出几个干净的吏员。

要知道汴梁的京官才四千多人,这一下查出四百多贪官污吏,差不多十分之一。

吏员就更夸张,有问题的怕是好几万人。

其余三百多个有问题的官员只是没有按时完成任务,最多也就是罚俸或者记处分,严重一点也就是降职。

而这些贪官污吏可就要被抓去坐牢。

一时间朝堂上都炸开了锅。

不是震惊于开封府下居然藏污纳垢有那么多贪官污吏,而是震惊于波及范围那么大,这可如何是好。

于是百官们纷纷上书,请求停止考成法。

原因很简单。

这四百多名贪官先不论,数万吏员可就是个大问题。

一旦把这些人处理掉,朝廷不仅要停摆,恐怕整个汴梁都要引起巨大范围的骚动。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全汴梁吏员罢工。

如景佑三年正月,诏御史中丞杜衍沙汰三司吏。吏疑衍建言。己亥,三司吏五百余人诣宰相第喧哗,又诣衍第垢,乱挪瓦砾。

也就是说,景祐三年,皇帝命御史中丞杜衍负责裁减三司吏员。

这些吏员怀疑这事是杜衍向皇帝建议的,十分愤怒,五百多个吏员先集体跑到吕夷简、王曾等宰相府去闹事,然后又跑到御史中丞杜衍家门口破口大骂,乱扔瓦块石头,进行抗议。

只是裁撤五百人就闹得够呛了,更别说现在数万人。

不过好在范仲淹和赵骏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早在今年五月就有新法规实施,规定汴梁的吏员将成为公职人员,享受中等禁军待遇,也就是年入三十贯,月俸约二点五贯。

这个工资谈不上高,因为当时民间雇工价格大概在每日50-100文之间,码头当搬运工人一天能赚二三百文,一个月下来都能挣四五贯钱。

但吏员也有其它福利,如补贴、津职、餐补等等,换算下来一个月差不多也有三四贯,养活一家老小不是问题。

范仲淹宣布以前他们没有工资,没有收入来源,被迫索贿纳贿,可以既往不咎,但新法规定后,若再有向百姓索贿要贿,各衙门吃拿卡要着,一律问罪。

朝廷这次核查,在新法规出来之前的免罪,新法规出来之后还继续搞事者,一律开除公籍,罪行严重者甚至要下狱问罪。

这下就把汴梁原本波及到数万吏员,缩减到了五月份新法规出来后,依旧犯事的几千名吏员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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