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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轩看着常清的眼神里带着疑惑,他轻声说:“天星娱乐。”

常清又问:“现在公司有艺人了吗?有项目了吗?”

陆轩见他对天星很感兴趣的样子,忍不住翘起了唇角,露出了笑来,“你是想来天星上班?”

常清也笑了,“有这个意向。”

陆轩记得常清很喜欢一个男艺人,似乎是叫什么秦朗的,“你想见那个秦朗?他不在我们公司,但你想的话,我可以把他挖过来。”

常清一愣,从脑海里扒拉出秦朗这个名字,他脸上的笑顿时就有些僵了,“那倒……不必。”

秦朗是原主包养的小狼狗,陆轩不知道。

幸好陆轩没有多问,作为丈夫,他多少还是有些醋意的,只是他很多时候都不肯让自己表现出来。

常清说:“你要不要换个司机?我上次坐你的车,感觉你司机车技不是很好。”

他说这个话,是有点庄重的商量口气,陆轩有点琢磨不透年轻妻子的想法,说:“吴俊勇给陆家开了十年的车,不好换。”

常清软了口气,“我想你换。”

陆轩为难地说:“他开车很稳。”

常清麻着脸撒了个不太成功的娇,“我想你换嘛。”

陆轩:“……”

陆轩说:“换。”

常清:“么么哒。”

陆轩看他,“口头么么哒吗?”

常清给他来了个带着笑的飞吻。

陆轩也笑了起来,虽然常清没之前那么粘他依赖他,但人好像比之前看着更叫人心里欢喜了。

他想摸摸常清的脑袋,但手伸到一半又停住了,常清不爱他摸头,会生气念叨是将他当成了小孩,他也就不摸了。

陆轩说:“我去公司了,你随便玩吧,有事和我打电话。”

常清点头,送他出了门,临走前,陆轩问他:“你想要什么?我回来的时候可以帮你买。”

常清说:“不用,你忙吧。”

陆轩看着似乎有些失望,常清发觉了,又改口道:“你帮我带一束花吧,我想要999朵玫瑰花。”

陆轩笑了,“那可不止一束。”

送走陆轩,常清挂在脸上的笑慢慢消失了,他摸了摸脑袋的伤口,叹了一口气。

“你哄我哥哄得不错啊。”身后传来了一个不大和善的声音。

常清扭头看过去,是陆怔。

陆家人都长着一副好皮囊,陆轩是文质彬彬的斯文式的英俊,而陆怔作为男主攻,集中了陆家最优越的基因,不出意外的相貌比陆轩和陆适两人更加出色。

常清初见他第一眼,就觉得他像正在猎食的豹子一般带着强烈的攻击性和侵略性,只要他稍有松懈,就会冲上来咬断他的喉咙。

当然,他那时候在陆怔床上……

现在仔细看,陆怔长得的确好,飞扬的眉眼,削薄的嘴唇,眼瞳黑亮眼神锐利,个子高大,目测有185的样子,只穿着黑色背心和宽松的休闲裤,露出肩膀与手臂上漂亮流畅的肌肉线条,浓烈的荷尔蒙喷薄而出。

相较于陆轩的稳重,陆怔更有一种放纵不羁的魅力,难怪原主会一眼看上陆怔。

陆怔说完那句话,就发现常清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他嘴角抽了一下,往一侧勾起,“昨天的事情,我们还没说清楚。”

常清回过神来,平静地说:“那是个意外,我走错房间,上错床了。”

陆怔:“呵呵。”

常清:“不信?”

陆怔看着他没说话。

常清与他对视,弯起唇角,笑了起来,“你不会想说我故意的吧?你觉得我想爬你的床?”

陆怔冷笑:“难道不是?我告诉你,你别耍什么花样,我哥喜欢你那是他的事情,要是惹了我,别怪我揍你。”

常清说:“你看看我的脑袋。”他指了指自己的受伤的额头。

陆怔:“看什么?那是你自己摔的,关我屁事。”

常清平静地说:“我昨天喝醉了,走路都不大能走,还能耍什么花样。”

陆怔思考了几秒,不耐烦地说:“这次就算了,再有下次,你就死定了。”

他本也没有和常清计较的意思,所以也只是口头警告而已。

常清说:“放心吧,我不会做对不起你哥的事情。”

陆怔对此,嗤之以鼻。

作者有话要说:推我下一本预收文:在豪门被迫女装给傻子当媳妇[穿书]

文案:林愿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小说里的十八线炮灰。

在书里,此炮灰为了钱,男扮女装嫁进豪门不说,还谎称怀孕。

这边哄着傻子老公,那边骗着公婆,只想等合适的时机卷钱跑路。

然而一朝不慎,东窗事发,原主被傻子老公的反派大哥绑走丢到海里喂鲨鱼,尸骨无存。

林愿穿来的时候,正好是原主骗反派一家他怀孕之后。

东窗事发是要死的,坦白从宽也要狗带的,林愿眼前一黑,硬着头皮将谎继续扯下去。

纸不包住火,最后还是东窗事发,面对傻子老公反派大哥公公婆婆,林愿两眼一闭:我就是贪图你们家的金钱,给我个痛快吧!

傻子老公眼泪汪汪:老婆,你说谎!你贪图的明明是我!

公婆一脸感动:就算是男的你也是我们儿媳妇!

反派大哥也垂下目光,一脸沉痛:何必自轻自贱,你永远都是我的好弟媳。

林愿:?

这剧本不对啊。

*主受,坏蛋受x傻子大狗狗心机攻

*.受养成攻,攻是傻子(不是痴傻而是小孩心智)不会恢复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