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小心思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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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红酒味道浓郁,酒精度数也不高,不容易上头,他的后劲也是缓慢的,常清只有些感觉自己小腹热了起来,其他还没什么感觉。
他又给陆怔和自己倒满,也不再说什么,一口一口地啄着那红酒,颇有几分珍惜的模样。
陆怔见他这个模样,倒是没忍住,开口说:“除了酒柜的酒,还有一个酒窖的酒,我爸爱喝酒,存了一辈子的量,你没必要给他省。”
常清顿了一下,回答:“不是省……是挺好喝的,这种酒也不能牛饮吧?要像品茶一样细细品味。”
陆怔冷哼道:“瞎讲究。”
常清笑了起来,“你不生气了吗?”
陆怔冷声道:“我有什么好气的,就是烦你自怨自艾的样子而已,你不适合那表情。”
常清听了也不难受,只笑着说:“是吧。”
气氛又沉默起来,带着些许诡异的气息。
常清喝了半杯,终于感觉小腹的热意慢慢地爬到了脸上,他放下酒杯,若有所思地说:“再喝两杯,我应该就醉了。”
常清看向陆怔,“我得去睡觉了。”
陆怔颔首,“去吧。”
常清正要起身,脚下忽地一软,失了力气,整个人都往前跌去。
这不是一个适合摔跤的地方,前面就是茶几尖锐的边缘,常清这一跌,直接撞到了那个角上。
陆怔垂着眼睛,压根没看他,再发觉这次变故也来不及伸出手去了。
常清闷哼了一声,手撑着茶几,软着身体重新坐了回去。
陆怔忍不住说:“你傻的啊?这也能摔?”
常清疼得脸都皱了起来,听见他的话,勉强扯了扯唇角,低声说:“这酒喝得没了劲。”
陆怔看他那皱巴巴的表情,再有什么气话也说不出来了,“……看看腿。”
常清没听清,陆怔踹开茶几,伸手抓住了他的脚踝,“自己撩上去。”
陆怔说的是睡裤,常清吸了一口凉气,伸手将柔软宽松的睡裤慢慢地撩了上去。
他本来也没有那么娇嫩,但是原主这个身体的皮肉比他养得娇得多,也有他这个思维被养娇养懈怠了的缘故,现在竟然也一点点疼痛都受不了。
常清本来以为只是小伤,但是没想到划出来的口子这么长,鲜红色的血立即涌了出来,连睡裤都沾染了些。
陆怔看见这口子,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又憋了回去,只幽幽地说:“我去拿药,等着。”
常清应了一声,看着陆怔起身去取来了急救箱,他拿出点卫生棉,擦掉了那些在雪白皮肉上显得有些惊心动魄的血,拿出软膏挤上去,正要伸手抹匀开来,又顿住了,不大愉快地看了常清一眼,“自己擦,省的我弄疼你。”
常清“哦”了一声,伸手将那药膏抹开,这当然是疼的,常清时不时地“嘶”一声,“嗷”一下,让陆怔眉头都皱了起来。
擦好了药,陆怔拿出纱布给他缠上,打了个结,末了,才开口对常清说:“一天上一次药,不想留疤的话这里也有祛疤药,自己涂。”
常清应了一声。
陆怔离他近,又嗅到了他身上醇厚浓郁的酒香气。
人喝酒就是会有一种怪事,这酒就算喝进肚子里,也好像会发酵一般,从人的七窍与毛孔里飘散出来,这时候也不是单纯的酒香味道,好像还混合了喝酒人的体味,
而常清身上的酒香气则带上了一股暖烘烘的味道,很好闻。
陆怔克制、又若无其事地盖上急救箱的盖子,站起来,将急救箱放到了一旁,“酒喝够了,别喝了,现在就给我去睡觉。”
常清盯着那半杯酒,说:“这点我喝完就去。”
陆怔便也坐了下来。
他控制自己别去看常清,此时只有他们俩,他就算看,都没有人会看见,但是他不能开这个口子,这口子一开,胆子也就变大了。
陆怔难得想抽烟解愁,但不行,他很早就不碰这种东西,因为陆承辉和陆轩都不准,他得有个好身体,才能长久地掌管陆氏集团。
也因为这个理由,他烟酒一概不碰,当然酒会喝,不过不深入,至于这烟,就算了。
陆怔还记得第一次学抽烟是14岁那会儿,还没尝到个中滋味,就被陆承辉发现,然后又是一阵鸡飞狗跳的闹腾,逼得他保证再也不碰这玩意儿。
现在也没人管他了,他想怎么抽就怎么抽,然而除了这会儿,平常也没这个念头。
陆怔想这么多,没其他什么原因,他是觉得他这种不正常的小心思,也是可以和那会儿抽烟的冲动一样,被轻轻巧巧的摁灭。
再之后,就算偶尔想起,也不会再有什么念头了。
就像……常清那样。
陆怔发觉自己在想什么,心里跳了一下,猛地抓起酒瓶一顿狂灌,惊得常清都长大了嘴巴。
那一瓶红酒下了肚子,陆怔的脸颊迅速红了起来,他体质异常,医学上是说他身体里少了一种解酒的酶,所以很容易脸红脖子红,虽然酒量好,但他的后遗症总比别人来的大一些,他不喜欢那种不受控制的感觉,所以也是能不喝酒就不喝酒。
他这一瓶下肚,本是想将那点心火浇灭,没想到让那点心火烧得更旺了,他忍不住想,当初常清看他的眼神那样不对劲,又是怎么做到现在这样的坦坦荡荡,毫无邪念呢?
这也无解,他不想问他。
他不想让他们之间有任何一点暧昧的气氛,所以这话他也不会问。
只是得不到当事人的回答,他自己就难免心思纷乱。
陆怔再一次感到烦躁了,又觉得自己这样的小心思很厌恶。
他正烦着,就听见常清问他:“你这么喝,多浪费啊。”
陆怔没看他,垂着视线看向了那晶莹剔透的玻璃杯,“不浪费,我去睡觉了。”
常清点点头,他也将那玻璃杯的红酒喝完了,对陆怔说:“我也得去睡了……这红酒果然助眠,还让人心情好。”
好像那酒劲上来的缘故,他浑身又热又软,小腿膝盖上的划伤也变得不是那么疼痛了。
陆怔最后看了他一眼,要说他是喝酒容易脸红的体质,那么常清就是容易醉,只是这两杯红酒而已,他那白皙的脸颊就浮现出了淡淡的粉红,眼睛又是带着水光似的亮,让人难以挪开目光。
但陆怔还能轻巧的、若无其事地收回目光,像往常一样对常清说:“去睡吧。”
作者有话要说:三更……我成功了!!!喜悦地鹅叫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