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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那一日,是因为我相恋三年的女朋友林汐晗跟我分手了,所以我才去了酒吧买醉。”

“喝到上头那一刻我大喊着一定要找一个全场最漂亮的女孩子领证,然后月澜姐因为商务局刚好也在那家酒吧,我俩就这样巧合地相遇了。”

柳如烟怔了片刻,才撅了撅红唇。

“我怎么感觉宁总每一次出现在你生活中,总能在你最需要她的时候意外跳出来呢?”

“你就没有怀疑过这是宁总刻意制造的偶遇?”

“我记得那本《我当黑客之王那些年》里你写到过,曾经有一次好心给一个要饭的送钱,结果手机反而被他给顺走了。”

“当时还有一位自以为很熟悉的邻家大姐姐跟你偶遇,你找她说明原委之后,女人不仅没有同情你的遭遇,还将你呵斥了一顿。”

“这个邻家大姐姐说的不会就是宁总吧?”

《我当黑客之王》那些年是方墨的自传。

所以他十七八岁发生的事情,也都被一五一十的收录了进去。

虽然柳如烟更喜欢后面闪婚之后的剧情,但这并不妨碍她认认真真的拜读了整本作品。

听到这话,方墨这才想起来。

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好像还真是有这么一茬。

下一刻,柳如烟玉手拖着香腮,眼底掠过一抹释然和思索;

“怪不得我感觉《我当黑客之王那些年》,后面的剧情就像是亲身经历过一样。”

“原来是因为那些,都是你跟宁总闪婚之后的真实经历,所以写起来得心应手,很有代入感。”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灵感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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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中也是轻轻自我安慰了一句,怪不得面对方先生我会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

可能就是因为看了那本书的剧情描写太过栩栩如生。

作为读者潜意识将自己当成的女主角。

于是心里对男主在现实里的化身,也就是那本书的原作者方墨先生产生了先入为主的好感吧!

要是让方墨知道柳如烟心中所想,估计会哭笑不得。

大姐,其实不仅仅是后半本书的最新剧情,就连开篇到成为黑客之王的前半段剧情,也是我的真实经历啊!

柳如烟那样想着,心里倒是舒服了很多。

但也不妨碍对方墨突如其来动手动脚行为的不满。

她心头暗暗发誓,买了版权之后就要跟方墨保持距离。

就在这时,突然始终没有动静的郑医生缓缓出声道;

“OK,点滴挂完了,针眼贴了创可贴,十分钟之后再撕,方先生,我先出去了。”

听到这话,柳如烟表情骤然凝固。

下意识的低头看去,只见一开始郑医生拿进来的那一瓶药已经打完了,而自己手上正好贴着一枚创可贴。

隐约可见其中有个针眼小红点。

方墨感激一笑;

“好,辛苦您了郑医生,我们老婆不懂事,还得麻烦您打个针都得悄悄咪咪的。”

“无妨。”

“女人嘛,特殊时期会有跟小孩子一样的行为表现也不难理解,毕竟都说一孕傻三年,再聪明精干的女人也逃不过这句话。”

说完,郑医生揶揄的调侃了一句,收拾东西离开了病房。

房间中只剩下一脸错愕的柳如烟和方墨。

下一刻柳如烟脸色煞白的喃喃道;

“你,你刚才是为了转移我注意力,才讲你和宁总之间那些往事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