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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如烈火》?”

蒋明春接过对方手里的稿子,顺便招呼对方进宿舍聊。

许良玉显然是第一次进别人的宿舍,进去之后就在门口站着,还是唐南乔招呼了一声才往里走了几步。

蒋明春坐在床铺上,准备仔细研读,第一段还算正常,可看到第二段的时候实在是忍不住呛了一口:

“爹死了,娘死了,孩子丢了,婆婆疯了,媳妇被糟蹋了?”

咋感觉这句话在哪里见过呢?

蒋明春抬起头看向许良玉:

“不是!学长啊!你这不应该叫荒诞戏剧,应该叫悲情戏剧。”

许良玉露出一副果然懂我的喜悦表情:

“是这样的!我写的就是一部悲情的荒诞戏剧!怎么样?”

看着对方期待的面容,蒋明春足足憋了一分钟,这才憋出三个字:

“够悲情。”

平心而论,蒋明春觉得许良玉写的稿子最多初中水平,不能再多了。

不是他写的烂,而是逻辑混乱。

就比如文中的男主角科里斯,前面明明还想着报仇,可是当农场主的儿子给了他一块面包之后,他就直接推翻了先前的想法,觉得对方可能是个好人。

这种逻辑就好比一个劫匪抢了你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然后担心你回不了家,给你留了一块钱坐公交。

然后你还觉得这劫匪人不错!

纯纯就是离了个大谱。

至于后续的结局更是让人觉得三观炸裂。

男主明明有很多机会报仇,可他却非要搞清楚农村主儿子害死自己家里人的原因。调查到最后,居然发现这一切是妻子联合农场主儿子干的。

妻子骗科里斯自己被农场主的儿子给糟蹋了,实际上是这两人早就谋划好了的。

如果这还不是最炸裂的,那么结局纯纯就是符合了‘荒诞戏剧’中的‘荒诞’二字。

男主居然原谅了妻子,并且留在农场成为了农场主的手下。

就问牛不牛?

厉不厉害?

开不开心?

哦买嘞个嘎的!

蒋明春看完狠狠的给了自己脑门一巴掌,这么炸裂的东西,自己居然忍住看完了?

“学弟,学弟?”

听到旁边的轻声呼唤,蒋明春这才回过神儿来。

“学弟?你觉得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的。”

蒋明春猛猛摇头:“好!非常的好!”

许良玉笑的开心,感觉是真的遇上了知己,只恨没有早点认识学弟这样的人:

“那,要不要改一改?”

“不用改,一点也不用改。”

蒋明春把稿子郑重的塞回许良玉手里。

得到了大作家的肯定,许良玉激动的不停抿嘴:

“学弟,那你觉得,我发表在哪个刊物上比较好呢?要不学弟你帮我找一个刊物吧!”

早就料到对方会这么说,蒋明春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学长!一个作品从创作到发表,就好比是架梯子,前半截都架好了,还怕后半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