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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佑疑惑道:“那为什么我们没事?”

江与临说:“融合者体内融合了野兽基因,他们能接受到的磁场频率与声波范围更广,但人类听不到,也感受不到。”

慕容煊扫视被寒冰覆盖的领域:“难怪在你的异能驱散融合者,寒冰领域内磁场变化,融合者受到的影响就随之减弱。”

江与临点点头:“解决控制有两个方法:一、杀死精神系异能者,解除控制;二、关掉天幕,改变城内磁场。”

慕容煊压低声问:“阿临,你能转变整个基地的气候吗?”

江与临斜觑慕容煊:“要是想让我死,直接拿刀捅死我能更快点。”

慕容煊咬牙道:“我就是问问!第三基地是很大,但这个角落里发生的事总会被人发现,尤其薛铭还认识你!如果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你就不该贸然展露的本领,这会给你带来杀身之祸!”

江与临抱臂靠着基地门:“我就在这儿等着,看谁敢来杀我。”

慕容煊既恨江与临目下无尘的清高模样,也恨他这副满不在乎的光棍样。

他指了指江与临:“好,你肆意妄为惯了,烂摊子向来是留给别人收拾……这样,我先去销毁这附近监控的存档,你别到处乱跑,更不要再这样大范围施展异能引人注意,知道了吗?”

江与临乐得轻松,朝慕容煊一扬下巴:“谢了。”

慕容煊又深吸一口气,恨声道:“不是为你,是为你大舅!”

江与临轻笑:“这么关心我大舅啊,有机会把你介绍给他做续弦。”

慕容煊被江与临气得肝疼,又没什么办法,只当没听到那些气人的话,转身走了。

钟佑急着将最新线索通报给薛铭,又舍不得离开江与临,便劝道:“小叔,你跟我一起回指挥中心吧,那里更安全,薛铭叔叔也在,他刚才还提起你了呢。”

江与临摇头拒绝:“算了,我不想让人知道我在这里。”

钟佑攥着江与临的衣角,满眼景慕,像个小孩似的依依不舍,找尽了蹩脚的理由拐骗他小叔:“你就跟我回去吧,那些线索那么重要,我说出来,薛铭叔叔要是不信呢?”

“薛铭又不傻,”江与临先是摸了摸钟佑的头,然后残忍地伸出手,把钟佑攥着他衣角的手指一根根掰开,云淡风轻道:“别误事,快回去,这是命令。”

钟佑无奈,只得颔首听令,即便一步三回头,身影还是很快消失。

临近基地城门的街角处,只剩江与临一人。

此处被寒冰覆盖,是江与临异能辐射领域,慕容煊和钟佑都以为这里很安全。

然而并非如此——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在异能透支后,还把身边的人都支走。”

巷子里忽然传来一句英文,声音低沉优雅,很像英语听力里的男中音。

江与临循声看去。

高大身影自黑暗中走来,步伐沉稳有力,皮靴踩在冰面上,发出咯吱咯吱的轻响。

脚印所及之处大地颤抖,冰面寸寸龟裂。

来人身材魁梧,眼窝深邃,气质野性而豪放,举手投足间充满力量与自信,如同来自北欧神话中的战士般不可战胜。

他对江与临的来历一清二楚,如数家珍:

“江与临,华国人,寒冰异能拥有者,被誉为人类之光,擅于暗杀与近身格斗,最顶尖的怪物猎手……人们说你无坚不摧、战无不胜,但很少有人知道,你惧怕雷电。”

江与临神色自若,淡漠的眸分毫不动。

外国男人停下脚步,底气十足地扬起下颚:“忘了自我介绍,我,菲尼克斯,刚好是一名雷电系异能者。”

江与临:“……”

“我将在这里打败你,终止你的传奇,延续我的荣耀。”菲尼克斯注视着江与临,语调带着正宗的伦敦腔:“亲爱的人类之光,顶尖的怪物猎手,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江与临终于动了动指尖,一把寒冰长刀浮现于掌心,声音比冰雪更凉:“听不懂英语。”

菲尼克斯完美的表情开裂一瞬,切换了语种,用生涩中文问:“那我再说一遍?”

语种一换,气场暴跌。

江与临轻笑道:“逗你的,老子英专八级。”

菲尼克斯脸上闪现出无比的恼怒,掌心雷电闪烁:“找死!”

江与临曲指在刀刃上一弹,遽然消失在原地。

雷电杀伤力强,辐射范围广,是极为卓越的群攻型异能。

觉醒这个天赋是上帝恩赐,无论谁拥有了雷电,通往成功的路都会很简单。

菲尼克斯是一名高等级异能者,雷电系,A级,战斗力超群,屡战屡胜,未尝一败。

自觉醒后,他无时无刻不被鲜花与掌声拥簇。

他足够强,也足够自信。

今夜雷雨交加,电闪雷鸣,他有着绝对的主场优势。

江与临惧怕雷电,且接连两次大范围使用异能,异能透支严重,脸色苍白得似雪花易碎。

菲尼克斯想不到自己会怎么输。

这是一场注定胜利的战斗,他只要踩着人类之光的脊背,就可以轻松站到巅峰。

假若换一个人顶着人类之光的名头,菲尼克斯或许会成功。

可惜,他遇到的是江与临。

要问江与临是不是害怕雷电,答案是肯定的。

只要看到闪电,江与临就会全身疼很久。

没人会不怕疼。

所以他讨厌下雨天。

每次闪电划过天际,蓝紫色闪光亮起的刹那,江与临全身肌肉都会不自觉绷紧,紧接着产生一跳一跳的刺痛,就像是一种无条件反应,明明没有接触到电流,但还是会感受到犹如电击般的剧痛。

他也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多了这个毛病,可能是某次去刺杀怪物雷兽,被雷电异能击中的后遗症。

恐惧是一种情绪,人类很难摆脱情绪的控制。

江与临从来没有回避过恐惧,也不惧怕恐惧。

每次下雨,他都会站在窗边看闪电。

江与临坚信只要他看得够多,总有一天会摆脱条件反射般的紧绷与疼痛。

心理学家称之为情绪脱敏训练,江与临则更倾向于认为这是一种麻木。

人是可以习惯疼痛的,当痛苦持续存在,大脑将学会自行屏蔽掉那些痛苦,如果不是视网膜受不了,江与临一定会找个合适的地方看闪电,一直看到自己完全适应为止。

综上所述,倘若有谁想通过‘恐惧’去击败江与临,那他可真是想得有些多了。

菲尼克斯想不到事很多。

在今夜之前,他想不到自己会输给江与临,也想不到有人会将‘恐惧’化为‘勇气’,用寒刃割破雨幕、割破长夜。

江与临身形犹如鬼魅。

相较于拥有北欧血统的菲尼克斯而言,江与临体型略显削瘦肌肉也更单薄,可他发起攻击时,却能爆发出令菲尼克斯难以招架的凶悍力量。

江与临的刀又狠又快,将刺客特征发挥到极致,转圜腾挪间,菲尼克斯甚至摸不到江与临的衣角!

这份速度与力量,一如他的刀刃,寒冷锋利,锐不可当。

在人类中,若论单兵作战能力,江与临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

天时也好,地利也罢,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是那么华而不实,甚至有些可笑。

菲尼克斯的自信被击得粉碎。

他的荣耀,注定要止步于此。

直到冰凉的刀锋贴上脖颈的瞬间,菲尼克斯才明白自己错的离谱。

江与临单手持刀,转眼就卸了菲尼克斯手腕脚腕,将人踹飞数米。

菲尼克斯只觉一阵寒意袭来,浑身每一寸血液都被冻住,别说是运转异能,就连动都不能再动一下。

他整个人倒飞出去。

冰面光洁如镜,落地后,人又滑出好远才堪堪停下。

江与临转身收刀,面容淡如寒雪。

战斗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