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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是元人。

老朱面色微微一变,嘴角不自觉的抽了抽。

元人,元人都是大傻瓜嘛!

这样的好宝贝,竟然会留到被方静之这样的臭小子发现。

不过,好在元人没有发现此物的大用啊!

若是被他们早早的发现了。

哪还会有咱的今天啊!

一时间,老朱竟然有点纠结。

不过皆是前尘往事,想想也就罢了。

老朱回过神来,没有继续深究元人的事情,而是深深的感慨一句。

“你这小子,算是立了大功劳了啊!”

“想不到,这天底下竟然有红薯这样的好东西,还偏偏被你小子发现了。”

方静之见火候差不多了,笑着开口说道:“伯父啊,谁告诉你这红薯是稀罕物了!”

老朱一愣,大惊道:“难道这红薯还不算世间的稀罕物?”

方静之耸耸肩,道:“小子从那元人贵族口中得知,此物乃是他从一西域商人手中得来。”

“而西域商人,则是从遥远的海外得来,在他们那里,这红薯压根就算不上稀罕物。”

“听说在他们那里,何止是红薯,还有很多堪称神奇的物产。”

“比如有一物,一年三熟,亩产百石,口感比不得小麦稻谷,但却比这红薯口感更佳。”

“甚至于这玉米都不需要精心耕作,只需要任其生长便好。”

“在他们那里,人们根本无需务农,每日载歌载舞,饿了就去地里吃玉米,渴了有数不尽的甘甜泉水与水果。”

“在他们那里,从来没有饥荒,也不会存在饿死人这种事情。”

老朱惊愕的几乎合不拢嘴巴。

手里的粥碗甚至因为手臂的颤抖,一个没拿稳,湿了一裤裆。

可他现在完全顾不得这些,整个人都陷入到了呆滞状态。

在方静之的周围,早已经围满了人。

朱标,马皇后,蓝雨,徐达,朱橚,甚至小小朱,也一边吃着烤地瓜,一边凑到了方静之的腿边。

亩产百石。

无需耕作。

没有饥荒,没有饿死之人。

每日只需要载歌载舞!

若是在今日之前,方静之说出这话,只怕所有人都会当做天方夜谭。

可现在,却没有人发现。

红薯的出现,不就说明方静之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吗!

那么有一个这样的地方,有什么奇怪的呢。

“这样的地方在哪里,玉米在哪里?”

朱标两眼放光,激动不已。

父皇老了,这样的大工程,必须要自己来才行啊,这等丰功伟绩,赶秦超汉有木有。

以后的秦皇汉武,唐宗元祖,都要跟在我大帝朱标的屁股后面吃尾巴。

若是老朱此刻知道朱标的想法,一准要来一出父慈子孝的大戏。

让秦大阿彘李二铁雕吃尾气,明明是属于咱的事情。

即便不是咱,那也是咱的乖孙,什么时候轮到你一个逆子想美事了。

“在西域还有西域的地方,不过我大明有一条近路,那就是跨过东海的极东之地,那里有一片广袤的大陆,不亚于我大明。”

“我也是听那元人贵族说的,那破落贵族本想将此事告之元廷,可还没等他告之,大明就将元人赶回到了草原上。”

“他原本想将此物献给大明,可惜因为元人的身份,所以……”

话不要说完,要留给人足够遐想的余地。

比如此刻的老朱,就恨得咬牙切齿。

只要方静之说出一个人名,他就敢去诛人家九族。

可惜方静之并不打算说下去,这要留个钩子啊,等哪天有人得罪了自己。

嘿嘿……

方静之继续说道:“当然,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红薯种出来了。”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

老朱激动的已经要哆嗦了,马皇后也不由的抓住了方静之的胳膊。

至于其他人,同样没好到哪里去。

这完全颠覆了他们的常识,感觉就像是在听神话故事一般。

红薯玉米还不够,还有好东西?

小小朱抱着方静之的大腿,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里充满了童真。

“大哥哥,还有什么好东西啊!”

“这样的好东西,都应该是大明的!”

“包括他们的土地,也应该是咱们得。”

好家伙,这话说的,霸气敞亮啊!

本少爷以后,就靠你了。

方静之笑吟吟的继续说道:“还有一种好东西呢,被称作长生果。”

“拇指大小的外壳,一颗结果两到四颗,外面包裹一层红衣,内里则是如珍珠一般的果子。”

“油炸以后,最是下酒,嘎嘣脆,吃了以后,还可以延年益寿。”

这话一出口,众人直接窒息了,个个睁大了眼睛,露出震惊的神色。

下酒,珍珠,延年益寿。

虽然下酒跟珍珠延年益寿听起来不像是能沾上边,可它能延年益寿哎!

我尼玛。

这如此看来,红薯狗几把不是啊!

打,必须要打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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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好东西,放在那胡人手里瞎了。

蓝玉徐达作为军中悍将,早已经脸都红了。

特别是蓝玉,捏着拳头,恨不得现在发兵西域。

老朱也没好到哪里去,虽然他也不在乎什么延年益寿的事情,但是有总比没有好啊!

更何况,这老东西对粮食可是有着疯狂的执念。

长生果就算了,玉米那玩意,必须要搞到大明来。

方静之很是满意众人的状态,他吹逼吹的脸不红心不跳。

反正这话都是元人贵族通过胡商告诉我的。

哪怕有一天大明打到了北美,打到了黑州,发现这所谓的长生果玉米也没有这么神奇。

那又如何呢!

我也被骗了啊!

你们去杀光元人跟胡人吧!

他们都是大坏蛋啊!

“那元人去了哪里?”蓝玉兴致勃勃,眼珠子瞪得通红。

好女婿,好女婿啊!

打完梁王打元人,打完元人打胡人。

一辈子打不完的仗,这军功,别说国公了,封王都不是梦,美滋滋啊!

“可能死了吧!”

方静之叹了口气。

“我从他手里买了红薯以后,那家伙就走了。”

“不过当时他病的很重,看样子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了。”

“这会儿,估计已经不知道死在哪条臭水沟里了吧!”

闻听此言,众人的心不由的凉了半截,但转而又变得火热。

一个胡人,死了就死了,不就是没了带路党嘛!

我大明,缺探路的急先锋嘛!

所有人此刻都对那长满长生果玉米红薯的好地方充满了向往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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