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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事要么不做要么做绝,打算让许钧背上巨债,一辈子也翻不了身!

所以他才要拉上王超。

万一事发、万一被蒲遥知道是他们俩搞的鬼,可以把王超推出去挡枪。

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个公司有一半是蒲遥的。

那还搞什么?他要是敢动什么手脚,估计要把蒲遥害死。

蒲遥这么漂亮,喜欢他的人多的是,他一旦发生什么有的人是想要担着捡漏,到时候非但不能把许钧按死,还会让蒲遥恨死他。

他对蒲遥的感情十分复杂。

很喜欢,但是知道蒲遥一句话也不说就辞职之后已经决心不再喜欢他。

没准人家讨厌死他了。

可是人总是要抱点希望的,他父亲总是告诉他“做人留一线”,这些道理再浅显不过了。

没准他还有机会呢。

王超这么一说他就偃旗息鼓。

只是静静的看着,看他能搞出个什么花样来。

没想到一鸣惊人。

这人竟然有点本事。

连他姐都关注到了。

“宝利!他们家哪款限量版的鞋我真是喜欢死了!你不是和遥遥是好朋友吗,这鞋是遥遥亲手设计的,真真真是太好看了!”

他姐的一句话直接让他愣了许久。

蒲遥亲手设计的?

可是蒲遥不是小学还没读完吗?他爱吃爱玩游戏,也只会做些车间的简单工作,就连想要把他调来当自己的秘书,也是存了养他一辈子打算。

他竟然能设计得出这样的鞋子?

骗人的吧?

他是做生意的,一看就知道这些设计灵气满满,完全不能想象这些设计竟然出自蒲遥之手。

蒲遥那么漂亮、那么可爱,很适合被人宠着、养着,他一辈子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开开心心看电视玩游戏和吃好吃的就行了。

如果,蒲遥和他在一起的话,真的也能展现自己的才华吗?

方宝利陷入了沉思。

于是这件事王超和方宝利都没有插手,只是一直全程围观。

王超安静的看着一切,几乎已经死心了。

蒲遥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看起来很快乐。

也许,他跟适合他的同乡。

只是没想到这么一出!

蒲遥竟然有失忆症!

他猛然想起第一次见到蒲遥的时候,他手里写着地址,一遍遍记许钧的名字。

医生说他的失意症并不会完全忘记所有的事,只要一遍遍记、有人提醒复述之前的事情,他又会慢慢记起来,只是不是那么清晰。

蒲遥为了来广州打工一遍遍记许钧的名字。

甚至当初在火车上,蒲遥差点记不住许钧的名字,还是他好心帮他一起记。

没想到如今成了这样的局面!

好友的电话还在继续。

“还有阿超……有件事怕你知道了会发疯。”

王超的声音平静:“说吧。”

“我还知道查到了他去医院的另外一个目的,是、是看身体……”

看身体?

这什么说法?

去医院一般只有是看病,看什么身体?

“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那个小孩被陪他一起去医院的男人上了,弄得挺狠,要去医院的地步……”

好友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电话对面一阵巨响,接着只有“嘟”“嘟”“嘟”的忙音了。

王超的房间里一片狼藉,烟头烟灰缸碎成了无数瓣,桌子都被推翻了。

他满眼阴狠的喘着粗气,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

“有件事要你帮忙,有个人,我想让他消失。”

…………

蒲遥最近总是觉得有人在看自己。

他报了几个兴趣班,比如绘画班。

他已经担任了公司的设计总监,很多知识需要学习,当然基础的绘画很有必要。

许钧让他别太放在心上,当个兴趣爱好都是可以的。

他还报了个书法班、艺术鉴赏之类的。

培养一下美学基础。

鞋子的设计出来,如今卖得火爆,还不需要他出新的设计,这段时间没什么事情,一般都是去上课。

许钧比他要忙点儿,让一个信得过的司机保镖一直跟着他,接送他上下课。

蒲遥长得好,他一来这个班就受到了全班的注目,有人看他很正常。

但是不是这种感觉。

就算是在无人的楼梯、或者去厕所都有人在注视他。

那种强烈的、宛如实质性的黏在他身上的目光让他几乎难以忽视。

那天画得有点入迷,下课有些晚,没什么人了。

下楼梯的时候总是觉得后面有轻轻的脚步声。

这个时代的楼梯口的灯普遍不亮,昏昏沉沉的很吓人。

蒲遥加快脚步跑下去拿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吓得他慌张的快跑。

临近一楼的地方突然撞到了一个人。

“对不起、对不起撞到了你!”

蒲遥走得太急,把人撞到了。

“王超?”

蒲遥没想到是绘画班的同学。

这个同学是上个星期来的,坐在他的后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