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流浪途中人(1)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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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们中队绝活之一。
起初大家是为了学蒙古语和俄语,可后来大伙发现光学会说不够,还要像母语一样。为了任务,大家开始自觉摸索更高级的模仿,控制声带肌肉、气息,下了几年苦功,也算出了几个模仿高手,高海刚刚那句“挺会学人声音”的说法绝对是自谦。
他过去是中队的头号高手,想模仿谁都能学得和被对方附身一样,更别说天天对着的路炎晨。不过整个中队也只有高海胆子大,敢明目张胆模仿他。
所以路炎晨轻易就猜到发生了什么。
这两年他教秦小楠画人像,小孩很有天赋,两年不到就颇有水准,本来他还挺惊喜,没想到坑了自己。那天见归晓后,秦小楠用心画出归晓,告诉大伙这就是路队初恋,来了二连浩特。于是,大伙这几天都全憋足劲要在今晚见见能降住路队的人。
路炎晨没理会。
可这堆光棍兵没两天就要天南海北今生再难见,女方又这么巧在二连浩特,是条汉子都不可能放过这种机会。于是,整了这么一出闹剧,目的很单纯,就是想见见路队初恋。
他们以为初恋情人是美好的,起码,听上去挺美好。
可对归晓和路炎晨来说,简直就是灾难。
归晓一颗心直直往下坠:“没关系。”
对个陌生人能说什么?
“归晓小姐,”高海如蒙大赦,抓住归晓的右手,激动握住,“代表我的第二故乡内蒙古,代表我们中队欢迎你。你会喜欢内蒙古的,如同喜欢你的家乡一样!这是我……啊,不对,是路队最爱的地方!”
归晓眼底水雾还没散,勉强扯个不自然的笑。
小伙子继续说着苏尼特的羊肉好吃,路队如今也闲了,让路队一定要带着归晓去吃。幸亏,路晨抬了眼皮,给了高海个“快走”的眼神。“高海这回识相了,吞下洋洋洒洒满腹欢迎草稿:“那、那你们继续!我不打扰了!”
丢下这句,小伙子就钻回了人群。
台上人唱得高兴竟又轮了一遍那首歌,正嚎到这么几句:“忘记吧,若可以……一生啊有什么可珍惜,流浪人没奢侈的爱情。”
热闹,却掩不住伤感。
偏就是今晚,换成随便哪一天,他都不会这么犯脾气。
“他们平时胡闹惯了,没什么分寸。”路炎晨去捞桌上小盘子,想找块牛肉干吃。另一只手指了指空椅子,意思是:坐。
归晓抿了嘴角,低低地问了句:“你不该先道歉吗?路队长?”
……
还是没变,总能抓住机会让他服软。
路炎晨自嘲笑笑,认栽:“见谅,刚我态度不好。”
归晓颔首:“我刚才在电话里听说你喝醉了谁都挪不动,胡言乱语说我们过去的事,又听你叫我的名字,怕出事才过来。既然是误会,我就先走了。”
路炎晨右手在盘子里,漫无目的地拨来拨去。
那年不到二十岁,饿着肚子生吞蛇胆剥青蛙,负重四十公斤穿越深山老林都没趴下。可结束后一沾酒就想起她,一米八几的大男人躺上半人高的草丛喝成个傻逼,谁知道?
……
路炎晨淡淡然回应:“坐会儿,我送你回去。”
归晓越发客气:“来了好几天了,不用送。反正有这次也没下次了。”
路炎晨手一停。
多年前她在电话里哭着大喊的话犹在耳边:“路晨你要再敢挂我电话,再也没下次了!你这辈子也别想再见我!”他那时也是少年心性,毫不犹豫断了线,后来才知道那晚她和她妈被“赶出”家……
面前人离开,只剩下水泥地上那些湿漉漉的鞋底印儿。
他独自干坐着,两只手臂都撑在桌面上,垂眼,继续拨弄着盘子里的牛肉干。半晌,将一块丢进嘴里慢慢嚼着,浑身上下,每一个骨节缝隙里都泛着让人无力挪动的酸冷。
归晓脚步急,回到大门口,秦明宇还在那儿和小蔡闲聊。
她拉小蔡的手腕,去推结了冰碴子的玻璃门,推开,风呼呼地从脖领子灌进来。
“这么快?”小蔡险些被她拽摔,“这刚进门没十分钟呢!”
“头疼,不太舒服。”归晓声音有些发涩。
小蔡噤声。凭她和归晓多年的交情,这是真动气了。
归晓从小蔡大衣口袋摸出车钥匙,开锁,自己跳上了驾驶座。
小蔡乖顺上了车,对追出来的秦明宇抱歉笑:“有机会再见啊。”
车钥匙丢进储物格,启动。
空调开始滋滋向外喷着还没暖起来的小冷风,一秒,两秒……仿佛生命的沙漏分秒滑下,无声从眼前流淌而去,每一秒都比那个过去更远了。
***
最开始,她知道高中部有个大大大帅哥,快毕业了,只记得名字没见过人。然后某天在露天操场碰到初一学妹黄婷,身边站着他,初一学妹介绍说这是我表哥路晨。她装着从未听说,都不好意思打招呼。
其实内心早就百爪挠心,天啊地啊真人超好看啊——
“路炎晨。”穿着高中蓝白校服的他,在树荫下被她目光巡礼了一番后,出声更正。
黄婷“啊”了声:“对,后来上学碰到重名的就改了,不过家里人都还叫他路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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