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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荣抬头,望着乡间一轮莹亮的明月,竟比城市里干净、清晰许多。明月当空之下,就是起伏的黑色群山,一座座扑在那里。繁华的乡镇在远处山谷间,那里住着许多与他无关的人。

他的家,原本是很好的。背山靠水,还在一条公路旁,他记得向慕华小时候,就很喜欢在屋前屋后玩耍,和一些村里的,或者新来的小孩玩在一起。

但这世界的变化,如此之快。这么快,这个家,就只剩下他一个了。

乡镇繁荣起来,一条条新公路修起,这一片区域几乎荒废。认得的邻居,一家家搬走。

孩子的妈妈早已另组婚姻,跟着别人在杭州打工。几个月前,向荣刚去杭州看过,远远地看着她,觉得她过得应该不错。那他就放心了。

六年了。

埋在屋子底下的孩子,应该只剩白骨。没人认得出。他认不出,他手里的这个小子,也认不出。

即便是几个月前,刘若煜和李必冉相遇,他们都认不出彼此,曾在这村里有过一面之缘。他们更加认不出向慕华了。

手里的半大小子周少凌,还昏迷着。把这样一个19岁的少年诱拐到手,对向荣而言,轻而易举。他扛着周少凌,走回院子,径直走进屋内,锁上了门。

打开一盏柔和的油灯,即使公路上偶尔有车经过,也察觉不了这乡村老屋里的端倪。向荣把人放在地上,用铁链锁好四肢,确保他不可能挣脱。又扭头看了眼窗外,夜色还深,夜还长。

他从柜子里取出瓶二锅头,倒上两杯,一杯自己喝,一杯浇在地上。而后点了支烟,坐在桌旁,看着那伏在冰冷地上的少年。

其实还是有些遗憾的。对于李必冉和刘若煜,只是诱使他们把自个儿送进了牢里。并不能像第一个或者这个,亲手折磨、杀了。但当时李必冉和刘若煜本身已经走在歪路上,向荣把网吧最好的两个位子给他们留着,装了监听器,察觉他们有杀人冲动。不知道为什么,向荣觉得,让他们动手杀了人,比直接杀掉他们,更能令自己感到满足。

况且,那个人也这么对向荣说:看着仇人自己走上绝路,众叛亲离,家破人亡,从此不得解脱,不比你直接动手,更好。即便将来他们出狱,你可以那时再动手。

向荣觉得这话说到了自己心坎里。

药是那人给的,或许是某种新合成类毒品。不知不觉下到两个男孩的饮料里。剂量不多,只会令他们比平时更容易兴奋,情绪冲动。没多长时间,就验不出来了。

时常和他们聊天,谈及自己的成长经历,与长辈的抗争,快意恩仇。说起自己曾经知道的某个少年,亲手砍了学校的仇人,反正也只用在少管所蹲几年,是个汉子……诸如此类。

几个月时间,密切关注,潜移默化,心理暗示,生理削弱……都按照那个人给的指示。不过,走出最关键那步,还是两个少年自己。是他们想杀人。

就像他们当年杀死他的儿子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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