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卤鸡卤鸭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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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卖卤肉?”
陆振山看着眼前一溜儿排开的几个碟子问。
那几个分明就是鸡鸭嘛!
天冷了, 陆振山犯了咳疾,早年走货时摔伤的膝盖也时时抽痛,便窝在家中休养,不大知道外头的事。
前几日酒楼的吴管事和陈大厨忽然一起来找他, 说有事禀报, 这才晓得外头不知不觉变天了。
“原先确实只有这一样卤肉的, 可打从郑家做席面回来后,大约是有了本钱, 那小娘子突然发力, 几天之内就又多了许多新花样。”
旁边的吴管事上前,指着那几个碟子介绍说:
“这是什么叫腐竹的, 陈大厨尝了, 说应该是豆腐做的, 奈何咱们家试了几回,总不得其法, 实在不知怎么才能把那圆滚滚的豆粒变成这般模样……”
同行之间总有点相互竞争的意识,陈大厨倒不是想偷师, 只是单纯好奇腐竹这玩意儿咋弄出来的。
过去几天内,他尝试了无数种方法, 加糖、加牛乳……光豆子都霍霍了几十斤,愣是没摸到门径。
最接近的, 就是用做豆腐的方法制成薄薄的豆腐皮, 然后反复折叠,挤压后晾干。
奈何太厚,而且也不够白。
那是腐竹吗?
不, 是豆腐卷!
味儿也不一样呀。
托他的福, 陆家酒楼意外收获一道新菜:凉拌豆腐卷。
卖得还挺好。
但陈大厨高兴不起来。
一天做不出来腐竹, 他就比前一天更好奇,这两天简直吃饭都不香了,满脑袋里只剩一个念头:
我一定得琢磨出来!
这就是师雁行的狡猾之处了:
早在腐竹初次问世时,她就提前把首尾和悬挂折叠处容易暴露做法的部位剪掉,只剩下中间档最板正的地方。
那些褶皱如此规整,以至于像极了人力故意堆叠而成。
呈现在外人眼前的,就是一小段一小段的,微微泛着浅黄色的折叠物。
这么小,五公县一带喝豆浆的本就少,任谁看了都不会想到上来就熬一大锅豆汁!
师雁行倒不指望凭这点小聪明就垄断腐竹市场,若遇到那些长年累月跟食材打交道的人,恐怕要不了多久就能看透。
不过她现在还在资本积累阶段,能少一个对手就少一个,能挡多久就挡多久吧。
陆振山先尝了卤肉,果然软糯香甜,滋味浓厚。
又看卤鸡卤鸭。
陆家酒楼就卖烧鸡烧鸭,素来以浓香软烂自得,而眼前这两样截然不同:
因卤汁的关系,颜色很深,深到发黑的地步。
大约是小摊子,顾客有限,整只的不好卖,桌上摆着的鸡鸭都是提前拆分好的,头腿翅膀脖子分门别类。
对见惯了黄色和浅棕色成品整鸡鸭的人而言,有点诡异的陌生。
但很香!
特别香!
冷幽幽的那种香,特别勾人!
只闻了这么一小会儿,陆振山甚至就清晰地感觉到口中涎水满溢。
乖乖,了不得,连自己这久经考验的老饕都受不住,何谈外面的普通食客?
他最喜欢嘬鸭头,便习惯性先举箸去夹鸭头。
这一下不要紧,筷子尖儿刚一碰到鸭头,陆振山就是一惊。
好伶俐的法子!
人都有喜好,就好比自己喜欢啃鸭头,儿子却喜欢大鸭腿儿,浑家最爱劲道的鸭翅膀……每次买来一只,都是分开吃。
可若只有一个人呢?
这样分门别类的卖,就很灵活了。
陆振山一边想,一边叹。
真是后生可畏!
相较烧鸡烧鸭,这卤货似乎偏干一点,并没有许多淋漓的汁水,反而更浓,似酱汁一般在鸭脑壳外挂了薄薄一层。
油亮亮,红艳艳,悄然散发着香气。
陆振山跟鸭头对视片刻,便受到蛊惑般低头,嘬!
这要是不舔一口,遭天谴啊!
唔,好鲜香味道!竟把鸭子本身的腥味儿盖下去了,只留下鲜甜。
因汁水少,卤汁更浓稠,几乎所有的味道都渗入肉丝里,骨头都带了香。
很入味,掀开脑壳后,连脑花儿都被染成深色,加了酱料的嫩豆腐似的。
鸭脑壳骨头居多,外面也不过脸颊子和鸭舌、鸭唇能吃几口,陆振山仔仔细细抿过,嘴唇上的胡须被带得一抖一抖,时不时噗噗吐出几块光溜溜的骨头。
上面当真一丝儿肉也无。
哼,这是多年啃鸭脑壳的高手的尊严!
原本陆铭是不爱鸭头的,可见他老爹啃得眼睛都快没了,十二分陶醉,又嘟囔着该配点小酒,就忍不住偷偷咽口水。
这卤鸭他提前尝过的,确实好吃。
可……有这么好吃来着?
咋看别人吃,好像比自己吃还香啊!
“咦,有两个味儿?”陆振山啃完一只鸭脑壳,意犹未尽,又抓起一截鸭脖子,一口下去,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美味在口腔内炸裂。
不光是卤汁的香,竟还伴着隐晦的热流,又甜又辣!
陈大厨点头,“是,好像一个是原味,就是跟卤肉同个料的,另有甜辣味,加了糖和辣椒。”
卤汁本身醇厚,似关中大汉,朴素而扎实,是把居家过日子的好手。
但吃的次数多了,难免觉得太平,似乎,少了点儿什么。
这就好比家里踏实能干的汉子虽好,可天长日久的,少不得嫌过于平淡,心里的贱脾气就起来,想戳弄戳弄外面泼辣的小妖精。
那村口的铁匠,干活时总爱光着膀子,浑身结实的肌肉都被炽热的炉火烤得红彤彤,内外沁满湿汗,光一照,油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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