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羊肉泡馍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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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虽好, 却非我栖息之地,”孟晖微微低着头,认真将手中的面饼掐成小块,一颗颗丢到面前的羊肉碗里, “总要做点实事才好。”
对面的柴擒虎唔了声, 同样在掐面饼, 只动作明显比他数量不少。
“京城水颇深,你不精于此道, 早早离去也不失为一条好法子。”
孟晖出身五公县学, 早年裴远山被贬期间曾在那里任教,有师徒之谊, 这一点瞒不住人。
而柴擒虎和师雁行又都在五公县待过, 那里更是后者的发家之地, 再加上裴远山的关系,两边说不认识外人也不信, 索性便大大方方往来。
一块面饼掰碎,孟晖活动着泛红的手指, 缓缓吐了口气,再看剩下的大半块, 认命地捡起来,继续掰。
师雁行也在做着同样的活儿, 闻言便道:“你可有想去的地方么?”
去岁前任沥州知州杜泉外放了知府, 而判官周斌也要在年底回京述职,据他师兄,大理寺官员董康私下透露, 如无意外, 还会继续外放镀金。
这么一来, 她在外地就有两条人脉。
再算上沥州,平卢,还有远处的冯田……
只要孟晖想去的地方恰是它们辖下,或离着不远,她和柴擒虎都可以修书一封,委托对方代为照顾。
孟晖的动作顿了顿,想了想,笑道:“那倒没有,只要能做点实事,去哪里都好。”
嘶,掰馍掰得手指头都麻了。
柴擒虎忽然笑了几声,表情古怪地揶揄,“听说那孙家……”
说到一半,孟晖就有些无奈地抬头望过来,“休要再说这话,正头疼。”
大约是上一届柴擒虎和田顷这两个年轻人刺激到了广大考生,以至于本届进士们的年龄普遍偏低,三十多岁的有不少,勉强卡在三十岁以下的也有几位,其中尤以孟晖名次最靠前。
三十五岁开外的人,莫说娶妻,只怕孩子都有一群,基本就不考虑榜下捉婿了。
众人不免将视线集中在孟晖身上。
之前他任教的那家主人更语出惊人,想将长女配给他做妾。
“草民自知蓬门荜户,不敢奢望,但求能日夜侍奉……”
这几年间,青年才俊们接连涌现,三十岁上下的进士俨然成了最值得投资的项目,尤其这位孟先生又与裴门交好,就更有潜力了。
说到师门,这几年住在京城,师雁行越发意识到古代阶级跨越之难。
裴门几人如今都熬出头,师徒皆荣耀,而其他门派中,也多是如此。
可以说,每一届的进士中,有名有姓,能被归到各大门阀世家和师承名门的学子,就占据七成以上。
裴门,只是一个缩影。
便是剩下的三成中,也有近两成是富贵之家。
而真正意义上的寒门学子,能竞争的只有十分之一的名额。
言归正传。
当时孟晖一听那什么“做妾”的话,登时惊得魂飞魄散,连夜搬离。
他有糟糠之妻在老家,多年来替他侍奉高堂、料理家事,如今终于苦尽甘来,怎好辜负?
因一时没处去,柴擒虎和师雁行还收留了他几天。
当然,两口子也没少狂笑,十分不厚道。
这会儿说起来,师雁行和柴擒虎对视一眼,忍不住又吭哧吭哧笑起来。
啧啧,飞来艳福呀!
奈何实难消受。
孟晖木着脸,任他们笑,等笑完了才老实道:“眼下我唯有一个心愿,尽快外放,好接了家人过去团聚。”
他能以友人的身份借住这两位好友家,可总不能厚着脸皮把家人也弄来,这可是御赐的宅院!
虽说对方并不介意,甚至还主动邀请过,但孟晖还是觉得不好。
说来滑稽,之前他与人做教师,兼职代写书信,偶尔一时兴起,也会假借笔名糊弄两个话本。
另有四季衣裳和各色节礼入账,再加上朝廷给举人的每月二两银子,一年下来,少说也有四五十两。
他在京城甚少花费,又怕给老家太多遭人觊觎,便每年只寄送十五两回家。
在那小小五公县,一个六口之家一年也不过十两上下耗费,如今孟家只得四口,十五两已绰绰有余,也不至于令人眼红。
故而孟家人过得十分舒服,又修缮房屋,甚至还添置了几亩田地。
可如今中了进士,举人的银子便被撅了,只点了从七品小官儿,俸禄微薄。偏还碍于身份,无法另谋生计,导致中了,反倒比没中时更穷困了!
思及此处,孟晖自嘲一笑,“若非这一二年略有积蓄,又有你们收留,如今且不知道怎么样呢。”
饶是有朝廷贴补,对他们这种寒门出身的新科进士们而言,租房子也是无法承受之痛。
今儿师家好味买到了上好的关外嫩羊肉,师雁行特意留了一头自家吃,卤了羊杂,凝了羊血,连同几条鲜肉一并送去给师父师娘、江茴和鱼阵。
这时节还有些阴冷,裴远山和宫夫人气血都不大旺,江茴也有些弱,吃点热物补一补正好。
倒是鱼阵那小丫头,这些年着实补过来了,尝个鲜儿解个馋就好,不然该上火了。
剩下的,师雁行单独剃了大骨头熬了高汤,约大家一起来吃羊肉泡馍,这会儿汤正在桌边的锅子里“咕噜噜”冒泡儿呢。
今儿柴擒虎和孟晖下衙早,就先来掰着。
阳春三月,乍暖还寒,屋里已不全天烧地龙了,只早晚阴冷时略烘一烘。
此时午时将近,淡金色的阳光从窗棂间漏进来,将靠窗的一整个空间割成倾斜的光柱。
然后孟晖就在光影中叹了口气。
他看向师雁行,满脸诚恳地问:“非要掰得这么碎?”
因坐下前柴擒虎一句“掰碎些更正宗”,孟晖就老老实实吭哧吭哧掰了半天,手指尖都要废了。
师雁行沉默片刻,就见柴擒虎低头憋笑,突然放声大笑起来。
当然不用啊!
吃喝这种事,本就没有什么正宗不正宗的,单凭个人喜好。
喜欢吃细碎的,就掰得小些,喜欢吃大块的,干爽劲道的,就掰得略大些。
若真要扯“正宗”的话题,何谓正宗?
是第一个发明这种吃食的人的做法,才是正宗?
还是改良之后,第一个推广的人的做法是正宗?
抑或是得到最广大食客喜爱的做法才是正宗?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干脆都不听。
好吃的就是正宗。
见此情形,孟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原地愣了会儿,然后就被自己气笑了。
柴擒虎笑得最欢,恶作剧得逞很是得意。
师雁行跟着笑了会儿,把三个人的碗都划拉过来,重新回锅煮。
孟晖没吃过这玩意儿,柴擒虎什么都吃,所以就都默认由师雁行做主。
她喜欢往里面加粉丝、木耳和黄花菜,最要紧的,是加多多的羊肉,多多的羊杂和羊血。
馍煮好了,慷慨撒入大把芫荽,活像雪白的江水里泛起翠油油的扁舟,晃晃悠悠,灵巧极了,惬意极了。
柴擒虎从腌菜坛子里夹了两头糖蒜出来,又配了点他最爱的酸辣萝卜条儿,美滋滋先啜一口羊汤。
很香,很鲜,几乎闻不到膻味儿。
微微有些烫口的浓汤在嘴巴里打个转儿,嘶嘶吐几口热气,沿着喉管辖下去,一路摧枯拉朽,叫人受用得很。
喝了汤,润了肠胃,柴擒虎又夹了大块羊肉吃。另一只手也没闲着,穿花儿似的剥开外头蒜皮,捏出来一半水灵灵的糖蒜,滋溜往嘴里一丢,汁水四溢,咔嚓嚓稀脆。
生吃大蒜很辣,臭味儿又重,但腌制过后,辛辣便所剩无几,唯有淡淡回甘,开胃下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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