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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一定是光明的。

不小心被妻妾成群的秦叔叔:……

手中酸甜可口的杨梅水再也喝不下去了, 秦郁松缓缓放下杯子,神情微妙的抬头,“咳……我好像没听清, 姝娘方才想问什么?”

小朋友们也不吃东西了, 不约而同的抬头,用那如出一辙的清澈无辜大眼睛看着她。

好像误认什么严肃的审判现场, 而她就是那个唯一被审判对象似的。

沈丽姝被看得一脑袋问号, 于是默默收起了准备祝福秦叔叔儿女双全、人丁兴旺的话,若无其事道:“哦,我就是看几位小郎君小娘子跟秦叔叔有点像, 想问问他们是不是您家里的……孩子。”

最后一秒, 她还急中生智把险些脱口而出的儿女, 换成了更加模棱两可的孩子, 顺利蒙混过关。

秦郁松看她的眼神依然带着几分微妙, 仿佛在说“原来你是这样的姝娘”, 不过好在恢复了一贯的淡然微笑, 配合的点头简单介绍, “闲来无事, 正好带家中子侄出来散散心。”

尽管判断失误,这一串葫芦娃并不都是秦叔叔家的,但里面也的确有他亲生的, 沈丽姝的目光下意识落到了他右侧最小的那个小萝卜头身上。

其他小朋友应该都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就这个粉雕玉琢的奶团子最幼小,看着也就三四岁, 在家里多半又是个需要佣人喂饭擦屁股的小少爷, 可秦叔叔带他们出来玩, 身边连照顾小朋友的保姆阿姨都没有, 不是亲爹干得出这种事吗?

发现她的目光,秦郁松眼底笑容渐浓,“姝娘怎么看出来的?”

这话等于默认了沈丽姝关于小朋友才是他儿子的猜测,但她却不能直说是从他身上预见了亲爹带娃的无数窒息操作,昧着良心说,“我看小郎君眉眼五官都跟秦叔叔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应该是您家的。”

并没有,这小朋友长得唇红齿白、五官精致,走气质路线的秦叔叔一个人可生不出,孩子他妈应该才是大美人。

她跟秦叔叔也算忘年之交,他的儿子侄子侄女都见到了,啥时候也让她见见秦阿姨,领略古代真正仕女的风采?

话说秦叔叔这家庭条件,他媳妇应该也是标准的白富美,有机会一定要一睹芳容!

秦郁松被她面不改色胡说八道的样子忽悠住了,还不知道有的人表面上一本正经,私底下已经在馋他的媳妇了,眉目舒展的介绍道:“这是犬子,还未正经开蒙,不曾取大名,乳名祈哥儿。”

旁边的小朋友闻言,也不用父亲提醒,主动打招呼,“阿姊好。”

沈丽姝也弯了弯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对秦叔叔的滤镜加持,总觉得小朋友怎么看怎么乖巧可爱,“祈哥儿也好,还喜欢这里的东西吗?”

小朋友眨着杏仁般的大眼睛用力点头,奶声奶气却掷地有声:“好吃!”

聊到这个话题,跟他一起来的、本来规规矩矩的堂兄堂姊,也都纷纷加入热聊了,那个年龄最大的、名为秦沣的男孩将信将疑的问,“三叔说你是这里的东家,就连桌上这些吃食,也是你做出来的,这是真的吗?”

沈丽姝一看那暗藏不服的小眼神,就猜到秦叔叔在家可能没少拿她当别人家的孩子,去刺激家里的小辈学习上进。

上辈子她就少被拉仇恨值,毫无新鲜感。

她是要做大事业的人,也没必要跟小男孩置气,随口道,“哦,秦叔叔大约是爱屋及乌,跟我投缘,就觉得我干什么都好,其实还有好多兄弟姐妹陪我一起做事,众人拾柴火焰高,单靠我个人的能力,是万万不行的。”

秦沣:……

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她怎么不按套路出牌。

听到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小娘子,张口就是一套一套的大道理,秦沣开始有了不好的预感,果然下一秒,他那个全家骄傲、吾辈楷模的三叔微笑着开过来,“《尚书虞书·大禹谟》中提到的‘满招损谦受益’,沣儿如今可理解了?”

这下不只是秦沣震惊,沈丽姝也目瞪狗呆了,没想到他是这样的秦叔叔。

这也能吹得起来?

不过秦沣到底对他三叔的作风很了解,态度端正的点头:“是,沣儿受教了,无论是治学还是其他,有所成就都不是偶然,学做事先学做人。”

秦郁松微微颔首,对大侄子这番总结算还算满意。

秦沣不着痕迹松了口气。

沈丽姝的目光在叔侄俩之间来回穿梭,心里已经激动的海豹式鼓掌,这就是传说中的言传身教啊,难怪一门三进士,恐怕下一辈也要出不少学霸。

了不起了不起。

看完热闹,包厢里唯二的女孩也眨着眼睛,甜甜问她:“阿姊是这里的东家,以后我们可不可以常来玩?”

沈丽姝被小萝莉萌到了,想也不想的点头:“可以啊,只要你喜欢,天天来都行,阿姊请你吃。”

又有个男孩说:“可是杨梅不是一年四季都有的。”

“等没了杨梅,还有蜜桃石榴梨子等果子,也能做成各种糖水,风味不会比杨梅差。”

正抱着杨梅碗一口一口吃得香甜的祈哥儿,忍不住吸溜了一下口水:“还有比杨梅更好吃的东西吗?”

沈丽姝信心满满:“只要你们不讨厌果子本身的味道,那就必然会越来越喜欢。”

愉快的装了个逼,小伙伴也帮她把包厢要的烤串送过来了,很快的,数量也不多,因为秦郁松真就是带小朋友们出来透气,没准备让他们多吃烧烤,尤其是年龄小的几个,每人一两串烤肉,尝尝味道就行了。

这也是他没带太多仆婢出来的缘故吧,毕竟也用不上。

不过秦郁松自己,倒是一如既往的胃口好,就着冰凉过瘾的杨梅饮料,一口一串烤肉吃得津津有味,动作熟稔中不失优雅,看得周围的小朋友们双眼发亮,充满了向往,大概在想等他们成了大人,也要这样潇洒自在,想吃冰就吃冰,想撸串就撸串,谁也管不了他们。

沈丽姝也颇为自得的在旁边问,“秦叔叔可还喜欢这几样冷饮?多亏了您出手相助,不然我就是有三头六臂,也变不出这么多花样。”

秦郁松慢条斯理喝了口杨梅冰茶,颇为欣慰:“你在信里说要试试硝石制冰,我当时还想,古籍中确实有提过这个的,但也不见身边谁真去尝试,大概只是个传说,不想还真让你制成了。”

沈丽姝眨了眨眼睛,“秦叔叔不相信,怎么还那么爽快答应帮忙?”

秦郁松笑道:“这是你第一回 郑重其事请我帮忙,于我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为何不能答应?说不定这次你也给我们带来惊喜呢。”

沈丽姝心想,秦叔叔都不相信古籍中记载的硝石制冰真能实现,还期待她能带来惊喜,这是有多看好她的能力?被信任总归是开心的事,但沈丽姝也没有觍着脸承认她创造了奇迹,实事求是的道:“其实我们没能真正弄出冰块,只勉强做出过碎冰,还格外耗费人力物力。”

秦郁松不以为然,“倘若冰块真这么简单易得,一点点硝石就能制成,皇室宗亲和世家大族,每年又何必耗费那般人力物力建造冰窖?”

想想也是,像秦叔叔这些家里藏书丰富、自身又学识渊博的文化人,能没从书中看到过硝石制冰例子吗?

从他在信中见怪不怪的口吻上,沈丽姝就知道,对上层人士来说,硝石制冰根本不是什么秘密,要是真有她最初想象的那么神奇,硝石加水就能结成冰,达官贵人肯定早就广为利用了。

是,封建社会的权贵阶级根本不缺为他们卖命干活的仆人,很多人的卖身费还比不上一头牛,当真是人不如畜,这里的人力成本根本算不上成本。

但儒家思想中以人为本的理论,也备受主流人士推崇,甚至被运用到了管理朝政方面,沈丽姝接触过士族出身的人,给她感觉也没有真把人命当草芥看待的,所以她认为这个时代的大部分贵族,要是发现硝石制冰比用冰窖更省事,那肯定不会舍近求远的。

既然没能推广,这会儿几乎所有贵族都还在用老办法储冰,就说明硝石制冰只是鸡肋产品。

她能将一个鸡肋产品开发利用到这种程度,还真是天选之子呢。

沈丽姝愉快接受了她果然最吊的事实,眼角眉梢都是对自己的认可。

这个时候,秦叔叔却只字不提“《尚书虞书·大禹谟》”了,他选择性眼瞎,笑盈盈看着沈丽姝:“我算听出来,你方才是不是在向我哭诉硝石不够用了?”

沈丽姝不要脸的承认了,反手给秦叔叔戴了一串高帽子,“秦叔叔果然明察秋毫,料事如神,什么都瞒不过您,硝石确实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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