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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青在沈家待了半个下午,拒绝了夫妻俩热情的晚饭邀请,表示已经答应老夫人要回去陪她用完膳,改天再来蹭饭,天黑之前便拍拍屁股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却让沈家每个人心中都跟着翻江倒海起来。

沈家旺和沈徐氏已经十分满意赵昭景这个未来女婿,在此之前也只是以劝说沈丽姝为主,希望她可以回心转意接受这门婚事,眼看着她始终不为所动,他们紧张焦虑,却也不曾真正催促过她,因为他们内心还有最后一份顾虑,担心着齐大非偶,闺女嫁入高门也许会失去自由。

连齐青这个便宜叔叔都知道她最在意的是什么,做父母的只会更心知肚明,所以劝说却从不逼迫催促,本质还是愿意接受她任何决定的。

而今天这通分析,等于是把他们最后的顾虑也掀开了,接下来可以化被动为主动,积极促成他们想要的结果了。

热情把帮他们破开迷雾的恩人送走,夫妻俩迫不及待商量要怎么行动,然后一转头,他们闺女就跑了。

沈丽姝没跑远,只是想要静一静,坐上马车去了庄子上。

齐叔叔一番话也让她陷入了沉思,不过跟父母在意的方向不同,他分析的那些对方一步步为她铺路嫁入王府,她早就知道了,结婚以后可以自由的出门游玩,也是赵昭景亲口承诺过的。

她没有为世子爷的情深义重而感动不已,反倒是被齐叔叔开头的话吓得不轻。

他说曾试图给她和秦沣保媒拉纤,她爹娘听了没觉得丝毫不对,反而就差对齐叔叔的“热心肠”感激涕零了。

父母和身边长辈的态度让沈丽姝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赵昭景只是最好的选项,但永远也不可能是唯一选项。

她以前美滋滋的希望跟他互相耽误几年,等他年纪大另娶她人,而她也错过了最好年华可以清清静静的孤独终老,却忘了自己正生活在程朱理学大行其道之前的时代,这时人们从不要求女子从一而终,女子和离再嫁、守寡再嫁都是稀松平常的事。远的不说,就连太后都是二嫁之身。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她要是不结婚,究竟是年纪大了无人问津,还是活到老就被催婚到老?

也许可能后者才是她的命运。

试想一个有钱有颜的女子,哪怕年纪大了,就彻底没有追求者了吗?

不会的,她只要还有钱,这辈子都不会缺少上门说亲的媒人,那她爹娘恐怕也永远不会歇了让她嫁人的心思,搞不好夫妻俩白发苍苍的时候,还要拄着拐杖出门帮老闺女相看婆家。

想到那个画面,沈丽姝简直是不寒而栗。

只是帮她相亲还是最好的结果,更坏的就是父母始终接受不了她的不婚主义,决定实行他们当父母的权利,盲婚哑嫁、包办婚姻!

沈丽姝又被自己想象的画面打了个寒颤,算了,与其把命运交到别人手里,不如自己先掌握主动权,嫁给青梅竹马的男朋友,不比盲婚哑嫁香吗?

好吧,说这么多都是在掩饰她反复无常的事实,齐叔叔那些话让她的“妥协”看起来似乎顺理成章,但其实这不过是个契机,在此之前她就已经动摇了。

说到底,从她拒绝不了赵昭景的心意、选择和他地下恋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现在的结果,不是她心软,而是女性柔软的天性,让她永远无法拒绝一个处处把自己放在第一位的完美恋人。

可能这就是爱情,让人盲目,也让人奋不顾身。

不过爱情也可能会消失的,沈丽姝可以接受失败的选择,损失一段感情、埋葬一段人生,但她不会为一场失败的感情买单一辈子。所以在真正做出决定前,她还要干一件大事,特意跑到庄子上来静静,也是为了方便行事。

她出京的时候没有给赵昭景只言片语,却还是在庄子上的第三天偶遇了同样出门“遛狗”的他。

看着朝自家初一热情奔跑而来的细长帅狗,以及遛狗溜到湖对面的长腿帅哥,沈丽姝无语的翻了个白眼,“什么时候养的狗?”

“快一年了。”

“也是山东细犬?”

赵昭景点头:“是。”

学人精竟在她身边!沈丽姝忍不住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你家的公狗还是母的?”

“公的。”

还好终于有一处地方没学她了,沈丽姝庆幸了片刻,突然意识到不对劲:“公的?”

“是的,它叫乌云,以后可以跟初一……”

话还没说完,沈丽姝已经腾地站起来,吹了声口哨,“初一,回来。”

正跟隔壁家的帅狗狗玩得高兴的初一停顿片刻,下一秒飞快的朝主人奔赴而来,顺便把新伙伴乌云也带过来了。

“真乖,好狗狗。”沈丽姝一视同仁的摸了摸两只狗狗,转头就换上了不客气的表情,对赵昭景道,“把你们家乌云牵好了,这些天都不要放出来。”

距离他们家初一发情的日子不远了,她可没有做好当姨姨的准备,以后要严防死守隔壁家的狗子。

赵昭景:……

偷偷学女朋友养狗,是想给她惊喜,也为了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万万没想到第一次带狗亮相就悲剧了,女朋友果然对狗狗和颜悦色,对他却瞬间变脸,甚至话都没聊上两句话起身就要走。

看着她牵着狗毫不犹豫往家走的背影,赵昭景终于忍不住出声:“姝娘。”

沈丽姝应声回头,就对上男朋友睁得比平时更大更圆的眼睛看着她,委屈巴巴的样子,和坐在他脚边同样眼巴巴的乌云仿佛重合了。

这就是传说中狗狗眼吗,有点被萌到了!

沈丽姝这才挥了挥手解释道:“初一这段时间都不方便跟乌云玩,你先带它回去,待会过来吃饭。”

对面的人立刻多云转晴,牵着不明所以的狗子转身就走,脚步飞快连四条腿的差点都追不上他!

沈丽姝也收回视线继续往回走,虽然有可能影响初一的帅哥离开了,她也要回去跟伯父伯母说一声,中午多准备一个人饭菜。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吐槽,有机会真该把认识榜一大佬的小伙伴们都喊来看看,这还有半点印象中的高岭之花风范吗?

吐槽男朋友毫无形象的她,却没有注意到自己此刻嘴角翘得有多高。

男朋友的大长腿跑得飞快,起码更是效率十足,不到半个小时就跑了个来回,风度翩翩重新出现在庄子门口的时候,沈丽姝还在厨房忙碌。

她本来只是进来跟伯母说一声加菜的,看到厨房里的板栗和鸡肉,突然被勾起了刚穿越那会儿的回忆,她第一次向家人大显身手、展露厨艺天赋就是通过一盆板栗烧鸡,跟小伙伴们真正转到的第一桶金也是通过卖板栗。

这道菜,对她来说老有意义了,刚好男朋友还没吃过她做的呢!沈丽姝突然起了兴致,便挽起袖子亲自下厨了,不过她只炖这一道菜,其他的还要请大伯母和二伯母代劳。

即便她只做一道菜,也足够让赵昭景喜出望外了,要不是沈丽姝善意的提醒他,板栗吃多了不雅,他今天怕是只吃这一道菜。

饶是如此,汤汁拌饭也让他足足吃了两碗。

伯父们不知道他的饭量,沈丽姝却是清楚的,看男朋友用实际行动来捧场,她表示很满意,吃饱喝足便笑眯眯道:“吃饱了吗?待会儿和我去趟书房。”

赵昭景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她今日亲自下厨如此盛情,该不会就是为了去书房要谈的事情?

就这样,做好了心理准备的赵昭景跟她进书房,被请到书桌前坐好,手里塞进一支笔,整个人还是恍恍惚惚难以置信,“你说什么,写和什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