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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意的目光往下滑,看见自己和另一个人的名字并列年级四十名,心里猛地升起一股沸腾的酸楚,原来这就是离别的隐痛。

他都没来得及告诉她。

她怎么那么着急啊?

*

然而伤心了一阵,他又高兴起来,想到要去白金中心和她一起吃炸鸡,晚上都兴奋得睡不着觉。

左盼右盼,终于等来了那个周六。

当天,他一早就换了一身香港电影里会出现的潮牌,鞋子里塞了好几双鞋垫,还用爸爸的剃须刀刮了胡子,把头发梳成金城武模样。还偷偷买了一瓶贵价香水,他没有她高,现在就要另辟蹊径打造一个宜人芬芳的人设,这样才会令她印象深刻。

上午十点钟他就到了白金中心,先去踩点,找到了那家炸鸡店,然后晃去书店消磨时间。

下午两点,他就坐在炸鸡店,占了个四人位。要了两杯可乐,把书店买来的书摊开看。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一杯可乐见底,另一杯可乐也见底……直到手里的书也囫囵看完了,他抬眼看墙上的挂钟,六点半了。

人应该快到了吧?

他打起精神来,一想到她随时可能出现,他就紧张得坐不住了。

五分钟过去了。

十分钟过去了。

半小时过去了。

两个小时过去了。

……

一直等到晚上九点钟,周意盯着店门口,客人一波一波来,又一波一波地走,都没看见他想看见的那个身影,他从没那么焦急地期盼过。

怎么就九点了,他明明也没等多久,调整了坐姿继续等着。

很快就十点了,店员走到他面前,告诉他要打烊了。

周意这才站起身,指着餐牌要了两份招牌炸鸡,付完钱之后他依然在想,她会不会忘记时间了?

幸好自己英明神武点了两份大的,万一等下关门了,她才匆匆赶到,岂不是就吃不着了?

拎着两大袋子热气蓬勃的炸鸡,他站在店门口,看见店员将卷帘门往下一踩,里头明亮的灯光瞬间被隔绝,留下他一个人。

很饿了,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饥饿。

他只身站在夜色里,囿于今天的精心打扮,其实是不太适合吃这种有刺激性味道的食物。这样的宜人芬芳还没让她看过,就被炸鸡味破坏掉,实在是太浪费。

他站在门口,两只手各提一袋炸鸡,像尊饥饿的门神,又等了二十分钟。

有点风,不算冷,很晚了,她应该是不会来了。早上出门时有多欣喜期待,此刻就有多失落灰丧。

一路上周意边走边吃,还回头去望,炸鸡的味道是真的挺不错,外脆里嫩,但却觉得无人分享。真孤独啊,像被抛弃了。

他想了许多她没来的理由,忘记了?

时间改了?

自己错过了?

抑或是,她不想看见他所以故意不来?

走了没一会儿,他就停下来,开始找公共电话亭。心里想着,怎么也得把这事儿告诉她一声,有可能是他们的时间没对上,错过了。

他默念着那串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连续拨打了三次,里面都是一个机械的女声,“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其实他连措辞都想好了,他要说,抱歉啊,我早上十点就过去了,但中间去了书店,你是不是在那个时间段去了炸鸡店,所以我才错过了?

还要说,本来想请你吃炸鸡的,然而没等到你,实在是炸鸡的损失。

还要说,你转学去哪个学校了?

还要说,放假的时候我能不能去找你玩?

……

可那个电话从始至终都没打通。

那顿没有吃成的炸鸡,让他一直惴惴地记着,不知怎么就记了好久。久到一看见“炸鸡”这两个字,他就下意识在心里默念起了她的名字。

*

那之后他也依然努力学习,想到要是以后遇见了,总不能说自己还是差生吧?

可那时候他怎么会知道,正是因为学习好,在往后很长的日子里,她却把他当成了死对手,天天暗暗跟他较劲。

李言喻转学失去联系之后,周意的初中生活很快就在乏味无聊的状态里过完了。他放假偶尔会去白金中心那家炸鸡店觅食,心想要是万一能碰见她呢?

如果碰见她,他有很多话想说,譬如新学校怎么样?

有没有别的男生不要脸缠着她?

高中打算读哪一所学校?

每次走在去炸鸡店的路上,他脑子里思绪万千,有时候低落,有时候欣喜。

想知道她见到自己会是什么反应,会不会把他给忘了?

会不会又笑他矮?

现在他也不矮了。

就算运气很差,碰不见人,他也吃过她喜欢的食物,走过她走过的路,有种微妙的贴近感。

少年心事成了一只招摇的檐铃,没挂在檐角,却挂在他心,叮叮当当,不停地响,每一声的回音都是她的名字。

然而事实证明,世界真的很大,他一次也没碰见过她。那些想象中的场景一次也没发生过,人生哪有那么多巧合呢?

周意的中考成绩很不错,年级前三,在那个漫长的暑假,他一下长高到180,五官也长开了,眉眼都清隽锋利起来。走在路上,老有女同学盯着他看,前前后后也被要过联系方式。

上高一之后,他偶然从李言喻以前的同桌口中得知了,她就读高中的名字。一放假,他就迫不及待跨越了半个西市,去了那所高中。

他在学校的红榜看见了她的照片,眉眼都是他熟悉的,甚至更漂亮了,但她却没像以前那样笑,只面无表情地看着镜头,近乎冷漠。

人还是那个人,但神态里已经有了很多变化。

回去之后,周意为了转学做了很多努力,说服父母、联系学校面谈、办各种手续……终于在高二的时候,他成功转去了她所在的班级。

重逢后的第一次见面,是高二开学那天。

当时是早上,她抱着一摞书,穿行在学校后门的自行车中间。她又长高了,更漂亮了,乌浓的头发,纤长的四肢,盯着路,没看向任何人。

不得不承认,从看见她的第一眼开始,周意几乎心脏骤停,愣愣的,做不出任何反应。

她被那一排碍事的自行车挂住衣服摔倒了,他赶紧上前,又佯装不熟地问:“你没事吧?”

李言喻扭过头来,看他的眼神全然陌生,继而流露出一丝不沾染任何杂质的惊艳。

周意被那样的眼神看得难过且心慌,不自然地错开了视线,等她看向别处,又转回来盯着她。应该是不记得他了,以为他是陌生人。

李言喻动了动唇说:“没事。”

周意其实不大愿意多说话,那时候他正处在变声期,声音粗嘎、嘶哑,很难听,不想给她留下这种印象。他帮她处理了伤口,跟着她一起回了教室。

她的眼神陌生、态度陌生,听见他的名字也没有一丝熟稔的表情流露。他彻底确信,她把他忘得干干净净。或者也可以说,她从一开始就没记住过他的名字。

周意一边难过、委屈,一边给学校写了清理后门自行车的建议。没难过多久他就发现,她真的变了很多。

不爱笑了,不关心任何事,大多数时候都沉默着,封闭又冷漠。从前她总是呼朋引伴,现在总是形单影只,特别俭省。

更重要的是,她明显不喜欢他。

他那时候真够挫败的,那么多人都喜欢他,但他唯一喜欢的人,却讨厌他。她对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走在路上连个招呼都不会打。

他彻底放弃了跟她相认,因为这样她也就只是讨厌现在的他,不至于连以前的他也一起讨厌。

可即便她讨厌他,他却还惦记着欠她的炸鸡,在无数心灰意冷的时候,靠着那一点点光亮,坚定不移地走向她。

直到很久之后,她对他的态度松动了,缓和了,甚至偶尔会对他笑,他却也没办法说出以前就认识她,继而问她为什么失约这件事。

觉得挺自作多情的,伤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