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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贝克特是一名十七岁的青年,从小在乡下长大。

他生来没有父母,却生活富裕,从不缺钱花。

因为当时贵族们的私生活是出了名的混乱,每每搞出一堆私生子女,不好对外张扬,就会悄悄寄送到乡下,寻个乡下婆娘,出钱让其帮忙喂养、照顾。

这情况刚好和路易斯的情况相似。

他由此推测,自己可能就是这样的私生子。

至于父母的身份……

想到家里那些用到现在,却还能够再花一阵子的钱,他按照一贯的逻辑猜测:“母亲那边暂且不提……父亲的话,起码是个贵族吧?还得是个有钱的贵族,兴许是个男爵,说不定是个伯爵呢!”

但钱总会慢慢花光的。

不甘心坐吃山空,等到照顾自己的老嬷嬷因病逝世后,路易斯决心带上信物,以及一些,诸如出生证明之类,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文件,去进城寻父:“看在血脉亲情的份上,不求分我什么家产,或再给我什么钱,只帮我找个体面的工作,让我能在城里立足,从此脱离落后贫瘠、遍地牛粪狗屎的乡村就行了。”

因为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进城。

出于年轻人不想被小瞧的虚荣心,他傻乎乎地将自己这些年的全部家产都穿戴在了身上,像是什么金表、戒指,还有镶嵌着小颗宝石的胸针。此外,他还穿了一件,据照顾他的老嬷嬷说,很可能是他父亲当年留下的大衣,虽样式已是旧款,可上头钉着的纽扣却是金的。

然后,这傻孩子便假装出底气很足的样子,又模仿了贵族们的做派,昂首挺胸地进了城。

城里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很陌生,街上很热闹,有一些沿街叫卖的商贩,眼睛贼一般得尖,一见他的穿着打扮就热情地围上来,推销各种商品不说,还仗着他脸嫩、不好意思拒绝人,没完没了地纠缠不清。

路易斯在乡下可从没经历过这种阵仗,一时被弄得慌了手脚。

为了躲闪这些商贩,他不断地后退、后退,竟在不知不觉间退进了一家酒馆里。

酒馆中,一个坐在角落中的女子,可能是听到了进门声响,下意识地抬头望过去。

路易斯刚好也进门,抬眼往酒馆里那么一看……

两人的视线于是极巧合地碰触在一起。

这个刚进城、又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下小子一下子看直了眼。

那女子其实并不符合当下的审美,身材瘦削,双肩挺立,穿了一件墨绿色的长裙,内衬的领口不像时下女性那样尽可能地开低,来展现丰满的胸部,反而很保守地一直留到了胸部以上,紧贴在凹陷的锁骨处,然后,一头浓密卷曲的长发,刚好有几缕随意地散落至那里,半遮半掩,又带着点儿漫不经心的散漫……

明明一点儿没露什么,却无端地让人觉得性感。

况且,她的脸也是很美的。

只可惜不像一般姑娘那么柔和圆润,反而很立体,又多了些棱角。

但这点儿棱角,再搭配上稍显疏离、冷淡的高傲神色,两相结合下,反而有了一种奇妙的化学反应,彼此间相得益彰起来。

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走近她、探索她,打破她所有的平静,再迫使她展露出种种喜怒哀乐……

路易斯被突如其来的一股激动情绪所左右,不由自主地走过去。

他鼓起勇气,先笨拙地鞠了一躬,再简单地自我介绍了名字,接着,又结结巴巴地紧张问:“您好,小姐。请问,能,能允许我请您喝一杯酒吗?”

那女子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诧异的神色,随即却给出了一个斩钉截铁地回答:“不能。”

她的声音听起来也不是很女性化,带了丝低哑,但并没有什么粗糙感。

所以,路易斯哪怕被拒绝了,依旧色迷心窍地觉得好听,迟迟不想离开。

少年人的第一次动心,大概总带着点儿莽撞和冲动。

顶着周围人看笑话的目光,路易斯明明掌心里都尴尬地攥出了汗,却还这么犹豫着不肯走,又傻乎乎地盯着人看个不停。

那名女子,也就是杰米……

至此,算是彻底没了法子!

因为他已经越过这个傻小子,看到不远处、库克罗普斯派来监视他的那个盗贼,正一脸严肃地紧盯着这边,神色间隐隐有了不赞同和威胁的意思。

却原来,这是盗贼团伙设的一个圈套。

在此之前……

杰米才刚刚妥协,装模做样地开始研究女装,库克罗普斯就不耐烦继续等下去了。

这位盗贼头子直接提议:“按之前同你讲的那样,咱们先干一票,弄点儿钱花?”

杰米不乐意,推拒了几次:“我不行,装得一点儿都不像女人,会被识破的。”

库克罗普斯把刀子往餐桌上一插,微笑着说:“亲爱的,我也不多强求。你只消把你在监狱中的那份伶俐劲儿,拿出来那么一二分……咱们的这出买卖肯定就出不了什么问题。再说,即便是真出了问题,也还有我呢。”

于是,这一天。

杰米不情不愿地穿上一条最最低调、保守的裙子,被迫出门营业。

他并不打算帮强盗们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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