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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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西宁以前没来过酒吧这种地方,在她的印象中,“酒吧”两个字一直和“社会”挂钩,第一次踏入社会领地,她有些紧张,怀抱吉他,一步不落地跟在陆宇翎身后,乖巧听话的样子简直像极了大哥的女人。
老虎瞬间变猫咪。
李西宁难得这么依赖他,陆宇翎非常满意。
一走进酒吧,光线就暗了下来。虽然现在是白天,墙上开的也有窗,但是装修风格使得屋内的整体基调偏暗,毕竟酒吧这种地方,是需要在气氛上营造情调的。
演出台在最北侧,东侧是摆台,屋中间错落有致地摆放着木质桌椅板凳,现在还不到上午十点,但是酒吧里已经坐着不少人了。
陆宇翎一走进酒吧,就有人带头呼喊了起来,这幅热情激动的模样简直像极了粉丝见面会。
李西宁还从没想过陆宇翎竟然在这里这么受欢迎。
距离演出台最近的那张桌子是空着的,老板陈哥直接带着他们来到了这张桌子旁,对陆宇翎道:“特意给你留的。”
“谢了。”随后陆宇翎示意李西宁面朝演出台那侧坐下,等她坐好后,他朝她伸出了手,“把儿子给我。”
李西宁却紧抱着“大儿子”不放,就好像这“儿子”就是她最后的靠山一样,特别怕陆宇翎拿走“儿子”后就不回来了,还满目警惕地看着他:“你要去哪?”
陆宇翎被她这副战战兢兢的小样逗笑了:“哪也不去,上台唱歌。”最后,他还信誓旦旦地保证道,“放心,我跑不了。”
李西宁观察了一下,演出台就在她面前不到两米远的地方,确实跑不了,然后才放心的把“儿子”还给了陆宇翎。
酒吧内看到这一幕的顾客无一不惊讶意外,齐刷刷地将好奇的目光集中到了李西宁身上。
在座的是个人都知道陆宇翎的吉他是他亲儿子,谁摸谁挨揍,现在这吉他竟然被一姑娘抱着,想都不用想,一定是儿子妈。
李西宁所在的位置比较靠前,所以并未察觉到身后的目光,而且她也不知道陆宇翎不让别人碰他吉他的事,等把吉他还给陆宇翎后,她就将胳膊肘支在了桌面上,双手交叠拖着下巴,看着陆宇翎拿着吉他走上了演出台。
陈哥走到吧台旁找了个高脚凳坐了下来,他也挺喜欢听陆宇翎唱歌,这孩子虽然年纪不大,但唱功却是一流的,台风稳健气场大开,而且又会弹钢琴又会弹吉他,再加上生了一副好皮囊,以后要是真有机会出道,绝对前途无量。
陆宇翎有几个月没来了,上台后没立即开始唱,而是和乐队剩下几人商谈演出曲目,在等待他演出的这段时间里,陈哥问吧台内的服务员要了杯啤酒。
服务员把啤酒给老板送过来的时候,顺带着八卦地问了句:“那妞是翎子的?”
陈哥:“儿子都让她抱了,还不够明显?”
服务员笑了下:“怪不得以前那么多妞追他都没成,合着早就有主了,还怪漂亮呢。”
一般在酒吧这种地方,漂亮姑娘基本都会被搭讪,但是却没人敢来骚扰李西宁,因为她是翎子的,他的妞没人敢碰。
陈哥回道:“你以为光靠漂亮就能降服那小子?以前追他的漂亮妞还少?他横起来比藏獒还野呢,你见过哪头藏獒是因为漂亮认主的?”
这边说话间,那边陆宇翎已经和乐队其余人员商量好了演唱曲目。
加上陆宇翎,整个乐队一共有四人,键盘手,贝斯手,鼓手,陆宇翎是吉他手兼主唱,他才刚一抱着吉他走到立式话筒前,酒吧内就响起了热烈的鼓掌欢呼声。
李西宁也很捧场,陆宇翎一上台她就用力地拍起了双手。
陆宇翎的站位离她很近,站好位后,他的目光一直看向她。
屋内光线昏暗,他的眼底似乎藏有星光,开口说话时,他的语气温和,又带着笑意,话筒将他字里行间的温柔放大了数倍,动人的声音瞬间弥漫了整间酒吧:“今天有一姑娘过十八,接下来这首歌,唱给那个姑娘听。”
酒吧内的气氛瞬间热烈了起来,有人欢呼有人鼓掌有人起哄。
李西宁的脸颊瞬间红了,心跳也跟着加快,似乎有一把火在可劲儿地烧她,令她浑身上下的血液都在沸腾。
最热的地方还是脸,热得她呼吸都不顺畅了,幸好手是凉的,她立即将双手贴在了脸上,试图给自己降温。
但是她的目光却一直定格在陆宇翎身上。
这间酒吧面积不算小,台下还坐着不少听众,但是这种场面和宽广舞台比起来也只能算是牛九一毛,然而此时此刻在李西宁的眼中,陆宇翎就像是睥睨众生的王,她眼中只有他,除他之外,所有的一切都暗淡无光。
陆宇翎也在凝望着她,虽然光线昏暗,但他依旧能看到她发红的脸颊。
其实他给她写了一首歌,但是现在还不到将这首歌送给她的时候,所以他今天选了另外一首对他来说意义不凡的歌。
这首歌他几乎是从小听到大,他学会的第一支吉他曲是这首歌的曲子,学会的第一支钢琴曲也是。
妈妈还在世的时候经常会唱起这首歌,不过小时候他完全听不懂这首歌,不仅是因为听不懂粤语,更是因为理解不了歌词的含义。
直到他遇到了李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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