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黄金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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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常说秦军虎狼之师,上战场都要自备干粮和武器装备。
这话对,也不对。
很多年后从墓里挖出来的《黑夫家书》写道:“妈,你要给我寄钱了,顺便再送点夏天的衣服。如果家乡安陆的丝布便宜,你就在那边做好衣服寄过来,要是布的价格贵,你就直接寄钱吧,我自己买布做衣服穿。”
而他的兄弟惊则在另一封书信中写道:“妈,你快给我寄钱和衣服来,最好给我寄五六百钱,布的话不能少于二丈五尺。我借了垣柏的钱,全花光了,要是再不寄钱来,即死矣。急急急!”
可见秦军上战场需要自备衣服鞋履,但武器和甲胄却不用自备,甚至不能自备。
因为作为战场厮杀之器,武器的质量和规格非常重要。
秦军的武器铸造流程秉承标准化原则,不管是尺寸还是形制都近乎一样。
《秦律·工律》规定:“为器同物者,其大小、短长、广亦必等。”
后世对秦俑坑中出土的箭镞的三个面放大20倍,发现同一个镞的三个面误差小于0.15毫米,不同镞的误差,小于0.2毫米,这样的精度标准在那个年代是非常可怕的。
每一件战场兵刃都秉承着“物勒工名”的流程铸造,武器上镌刻的铭文精准到铸造它的每一个工匠和每一级管理者身上,若是武器的质量出现问题,那可是要层层追责的。
更别说除剑之外,战场上使用的还有大量的戈、铍、矛,甚至是最为高端的弩箭,这些都是民间无法铸造,秦国官府也绝不可能任由流通的东西。
所以赵佗只需要在市场上买足衣服鞋履和一些干粮就够了,武器甲胄什么的并不需要他操心。
赵佗在路上找人问了前往集市的路,但不知道是咸阳的路太广,还是他脑袋里想着未来的规划,一时没注意,竟然走岔了路。
等到赵佗反应过来时,他已进入一条小巷中。
巷子不大,两边开着一扇扇小门,不时有男子带着神秘笑容进去。
没有男子进出的门户处,则站着一名名花枝招展的女子。
她们年龄不一,胖瘦不定,但无一例外的都打扮的很艳丽。
见赵佗走入巷中,一道道目光全都落到了他那英俊的脸庞。
准确的说,是他身上鼓鼓囊囊的包袱里。
“君子,到我这里来吧。”
“小君子,还是让阿姊来。”
……
一道道娇声呼唤在赵佗耳边响起,同时有女子已急不可耐,步出门来,伸手就抓向赵佗的手臂。
哪怕赵佗两世为人,陡然间也被这场面吓得小脸煞白。
没有犹豫,赵佗避开那一条条挥舞的雪白手臂,转身,撒腿就跑。
巷中,留下一声声叹息。
等到出了巷子,赵佗才反应过来,他刚刚应该是误入了女闾(lǘ)。
他摸了摸身上装满钱币的包袱,见没有出问题,这才松了口气。
“吓死人了。”
他此次蒙秦王相召来咸阳,把之前得到的赏金也带上了,想着顺路买东西。
毕竟秦法严格,普通庶民只能在乡里活动,不得随意走动。
想要进城逛街买东西,都得向里典打报告,走的地方越远,就得向越高级的官吏请求批准。得到批准后被发下相应的传符,才能出门。
赵佗若是不趁着来咸阳的机会把物品买足,以后就算有钱也找不到地方买。
他很快来到咸阳最热闹的集市处。
与后世的商业街沿街叫卖不同,秦国的市集有专门规划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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