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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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赋又名丁赋,是按成年人数量征收的人头税。
当时规定百姓年龄十五岁以上,至五十六岁以下都要缴纳算赋,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钱。
口赋在东汉则是对七岁至十四岁的儿童征收的人头税,每人每年二十钱。
成年人的人头税也就算了,人家至少能自己上工养活自己,自食其力,虽然一样缺德,但至少勉强还能说道说道。
那口赋就是完完全全的大缺大德的恶政了。
七岁的孩子根本不能生产,还要每年交钱,对农户的压力是巨大的。
同时,汉制,对年满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的女性不嫁者,分作五等,有五算的税收惩戒,每上升一等,即加征一算的未婚税,到三十岁还不结婚时,即每年加征五算,也就是必须缴纳六百钱。
如此,不管怎么想办法逃避,始终是无路可逃,刘氏天子总能想到办法,手里能打的牌一张接一张,无穷无尽。
如果说算赋还能算是稍微有点道理的话,那么口赋就是真的丧尽天良了。
为了对外征伐,又缺钱,汉武帝做了很多开先河的事情,有好的一面,极大增强了汉帝国的动员力和军事力量,前所未有的对匈奴发起了大反击,但凡事不会只有好的一面,也有极端恶劣的一面。
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当属口赋。
口赋在汉武帝之前是没有的,他为了对外征伐,以及满足自己的私欲,就想方设法设置各种重税给民众,用以盘剥财富,其中口赋就是重要的一条。
他设置的时候,口赋从孩子三岁开始算起,孩子满三岁就要开始向国家缴纳口赋,一直交到十五岁,然后就开始缴纳算赋,无缝衔接,一点都不带缓冲的,结果可想而知,闹得天怒人怨。
最后,还是有官员实在看不下去,上书建议朝廷变更政策,不求完全废除口赋,但求将征收年龄更改,等孩子年满七岁之后,再征口赋,给农户一点喘息之机。
时值汉匈战争末期,一场迁延日久的战争打到国家经济处于崩溃边缘,活不下去揭竿而起的大有人在,刘彻眼见民怨沸腾到了临界点,不得不退让,于是口赋最后是确定在七岁了。
但是从此以后,天下万民的脑袋上又多了一层盘剥。
这层盘剥起于战争,打着战争旗号,作为加税的形式而存在,然而战争结束之后,却再也没有拿掉,于是自汉武帝以后,民间溺婴之风渐渐兴盛,历朝历代不曾断绝。
时值东汉末年,到刘备生活的此时此刻,很多地方溺婴成风,不管男婴女婴,只要家里养不起,一律溺毙。
有些良心未泯的地方官员实在看不下去,于是请求民众不要溺婴,婴孩的口赋,官员本人代替缴纳,以此使婴孩存活。
但是这样良心未泯的官员实在是太少了,一千个里面也未必有一个,有些有心,却没有那个钱。
于是,溺婴之事屡禁不止,不能断绝。
一念至此,刘备便认为刘彻就算是被人掘了坟墓开了棺木,顺便把他的血脉斩尽杀绝用以谢罪,也绝不过分。
他本人的雄才大略,汉帝国的军功强盛,是存在的。
但是自他以后两千年的岁月里,一直到人丁税彻底废除为止,赤县大地遍地婴孩的尸体,也是存在的。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刘备为此感到痛恨与不满。
“口赋的存在,使得各地溺婴成风,我从小长大的幽州涿郡,雒阳,还有现在的汉阳,盖君,这样的情况还少吗?”
刘备发自内心的哀叹,盖勋是听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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