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小说网rdshuku.com

这些年她从来没有真正跟母亲谈过她为什么不想结婚,这原因她觉得说给母亲听好像有些残忍,像是控诉。

过了十分钟,于戡还没醒,谭幼瑾试图去捏于戡的鼻子,没下去手。

谭幼瑾忍着腿麻低头看于戡的脸,这不是一张能让人降低防御的脸,尤其是之前的稚气褪去之后,谭幼瑾有时会怀疑他在说漂亮的台词,来哄骗她这个爱情的吝啬鬼。在爱情上,她简直是个葛朗台,过于计较以致遇到于戡之前没有放送出一点。她之前看法制节目,最痛苦的是看到那些一个月连个肉菜都不吃的人被人骗去了全部的储蓄,一瞬间她感同身受,感到了什么叫槌心之痛。但她很早就认定,世界上可能并不存在专门为某人定制的爱情,但一定有一个专门为某人弱点打造的骗局。谭幼瑾想如果她这辈子一定要被什么骗的话,就现在这个吧,她认了。

“你怎么不叫醒我?”

“我专门为你定了闹钟,一分钟之后响。”

“腿麻吗?”

“还好。”

一分钟之后,闹钟没响。

作为补偿,于戡主动提出为她按腿,手触到她膝盖上的生长纹,他问谭幼瑾:“什么时候的?”

大概是高二高三的事,那阵儿她个子蹿得太快了,在她的膝盖上留下了一些成长的痕迹。

有次她和人约会,对方提议她通过小手术吧生长纹去掉。她就因为这个建议,当面删除了对方的一切联系信息。这个又成为了她自恋的证据之一,简直听不进去一点建议。她倒不觉得是自恋,说是童年的自卑后遗症或许更恰当些。一旦她感觉到有人想让她自卑的苗头,她就马上与之划清界限。

如果一个人不能接纳自己的身体,那她自己的头发眉毛乃至生长纹都可能成为她的敌人,并且这敌人24小时都不会离开。小时候,每当母亲注视她的时候,她不够柔软不够灵敏的身体就成了她的敌人。她幼时按照母亲规划练了很长时间舞蹈却没从此获得什么乐趣。别人的动作像是从身体里自然流淌出来的,而对她来说,身体记忆只存在传说中,她的每个动作都要靠脑子指挥,因为怕出错,身体总是崩得很紧,从未放松过。

其实她母亲并不是一个完全不允许异见的暴君,即使是她小时候,也摆出了一个随时可以沟通的姿态。谭幼瑾后来一直在想,当时为什么没有试着去表达不满呢?更别说反抗。

她用了很长时间得出一个结果,因为她的母亲爱她。她在学校里又是个不怎么欢迎的小孩子,她的母亲却那么爱她,为了她能合群会拿礼物和一堆漂亮话贿赂她的同学。这令她难堪,但她知道母亲爱她。她可以不在乎旁人对她的评价,但她不能不在乎她的母亲。

在她第一次听到“白眼狼”这三个字的时候,她就决定她一定不要做个白眼狼。父亲太遥远了,她眼里只看得到自己的母亲,她不能让这唯一爱她又对她抱有厚望的人失望。她努力把自己捏成一个母亲喜欢的样子。她那时一直觉得,如果她让这么爱她的人失望了,那只能证明她不配得到任何爱。

让一个笨拙的人同时拥有敏感,是上天对一个人的双重惩罚,偏偏谭幼瑾都具备。她清楚地感受到母亲对她的要求,又无比清楚地知道她自己无论怎样努力都满足不了。她被母亲的真实目光和想象中的目光熬煎着,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感到轻松。

她从未告诉任何人那时候她有多痛苦,最痛苦的时候,简直想退回母亲的子宫或者躺在婴儿床上,只有婴儿,什么都不会做,却能得到全然的爱,时刻被一双充满爱意的眼睛注视,而不是被审视。一个什么都不做的人,有时候会令人觉得她未来可以做一切。

当她对获取理想中的母爱死心时,她终于解脱了。

太强烈的爱让人受苦,幸运的是,后来她没再爱上谁。

她早就接纳了她这身体,完全不需要另一个人来充当裁判。

即使这个时候,如果于戡展现出一点儿想要当裁判的兴致,谭幼瑾都会让他马上离开自己的家。

于戡去亲她当年生长的痕迹,谭幼瑾的膝盖猛地颤了一下。

自卑和自恋一母同源,都是太关注自己,失去了对别人的好奇心。谭幼瑾此时忘记了考察于戡有没有伤害她的能力,她对于戡有着空前的好奇心。她现在有一点儿近视,离着远了看人仿佛自带滤镜,完全忽视了脸上的斑点纹路。不过距离这么近,一切都看得很清楚。

于戡请她再放松一点儿。一个女人即使有马甲线,以一种很放松的方式坐着的时候也会有一个柔软的小肚子。他说他喜欢这种柔软的触感,靠着这里,简直像是回家。

谭幼瑾身体不自觉地向后仰,手指插进他的头发里。她感觉自己的脸有点儿烫。她猜自己的脸应该很红,这次不是过敏,也不是因为憋笑。

“你是我想象中的故乡。”他很早就离开自己的家乡,住所一次又一次地换。这家乡在想象中无数次美化,安放了他所有不能安放在其他地方的情绪,但事实上真实的故乡并不能承担这重量。

谭幼瑾心里笑他:我要是你真实的故乡呢?她以前也会因为对他强烈的失望想要看他的笑话,也会冷眼看他原定的女主角去拍别人的戏,对他毫无同情心。

但她没说,没忍心说。不是对他不忍心,是对自己不忍心,现在这样的感情对她来说也很难得,她不想去破坏。于是只是笑着说:“当初你买下这房子非要让我看,是因为‘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吗’?”

谭幼瑾觉得她比于戡大,主动的一方最好由她来做。她主动对于戡说:“我更喜欢卧室的光。”

她始终睁着眼,看着于戡,放任自己脸红。她不能选择她的全部人生,但可以选择她自己的记忆。她决定把眼前的一切永久地记下来,永久地留存在她的记忆里。

她比她自己想象的更热情。人是要死的,这热情不用也会消失殆尽。

家里备着安全套,是谭幼瑾买的。当她发现母亲来她家总是审查她家有没有第二人居住的痕迹,她恶作剧地买了这东西。母亲一面嫌她年纪大,再不抓紧连进她口中正经相亲场的资格都没;一面又完全不能接受这种成年人的东西,仿佛她是个中学女生。

但她始终没在母亲来的时候,把这东西摆在明面上给母亲看。太幼稚了,简直不像个成年人。

她没向于戡解释这东西是怎么来的,她做了十多年成年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放这个在家好像都不值得大惊小怪。于戡没问谭幼瑾声称一直单身,为何家里有这种东西。他周围有些人,恋爱和发生关系可以并不重叠。对于已经被谭幼瑾抛向历史垃圾堆的人,他并不好奇。

他不好奇,却比他想象得要在乎,很难说于戡的卖力是单纯出于爱引发的欲望还是夹杂了被比较的恐惧。一想到谭幼瑾会拿他和别的男人比较,他的好胜心就压过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