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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芷包里的《黄金时代》还是新的, 那是贺北安送给她的,书上的“伟大友谊”被画了圈,不过贺北安从没要求和她“敦敦伟大友谊”。

那时她确实想和贺北安做一辈子的朋友, 她不太看得起男女之间因荷尔蒙产生的感情, 觉得那不过短暂如云烟, 总有一天会消逝。可时移世易,她几乎要把这件事忘了。

柚子还没睡觉, 抱着玩具熊找沈芷聊天。柚子去上学,因为相貌被人取笑了,很不快乐。

“谁要笑你, 你就打他, 让他形成条件反射, 以后再也不敢取笑你。”

“要是打不过呢?”

“要是个子比你大,你就咬他。”沈芷拿起柚子的手指,“要么抓他。如果老师批评你,你就来找我。”

小时候,别人笑她没爸妈, 她也不辩驳, 直接上手打,青春期之前, 男女之间体力差距并不大, 她是被挑衅的那个, 攻击力还要大上两分, 小男孩儿被她抓破了脸去告老师, 老师问为什么打人,她也不说话,沉默往往会被默认为理亏, 老师让她叫家长,金美花护短,把沈芷领回家,教她抓人不要抓脸,最好抓看不见的地方。

柚子点点头,抱着玩具熊走了。她打开窗户透气,客房里有一个小冰箱,取出一罐啤酒,砰地一声打开,泡沫漫出来,流到她的手上,被贺北安摁红的地方又恢复了原样。她蜷在飘窗上,仰头灌了一口啤酒,外面的风灌进来,她打开播放器,听车里飘过的歌。

符合她理想的人她不爱,她爱的人不符合她的理想。

第二天天还没亮,贺北安就给沈芷打了电话,让她先不要吃早饭。

沈芷没想到桉城还有做鱼片粥这样地道的餐厅,这家餐厅往常九点才营业,沈芷八点到,服务员早就等在了门口。她刚点餐没一会儿,粥就端了上来,好像早就为她准备好了。

沈芷上次喝鱼片粥还是在十年前,坐她对面的也是贺北安。贺北安问她是不是当年的味道,她说不知道,她当初喝的时候就没留意。

“你以前最爱喝这个。你喜欢吃什么东西,好像就一直吃那一样。”

并不是因为沈芷多爱吃那个,她只是怕麻烦,她讨厌试错。这话说出来太煞风景,所以沈芷选择低头吃粥。

去塔桥的路上,贺北安先提起了金美花:“奶奶年纪大了,住在老家看病不方便,之前的楼盘还剩下两套精装房,离医院近,要不就让她过来住。你就近也好照顾。”

沈芷觉得贺北安的建议倒很不错,金美花是不可能同她走的。她前两年买了房,门口就是公园,很多老人在那儿锻炼,不远处是医院,这家医院汇集了全国各地的人,常年没有一个空余床位,那么好一个位置,买房子的时候她觉得这下金美花该跟她来了。结果她说她愿意和老周在一起。

车子驶到乡下,周围两边都是农田,一种不知道怎么描述的绿,蓝天白云,像刻印在质量拙劣的相纸上,美得不真切,车窗成了相框,周遭一切都镶嵌在这相框里。偶尔有行人路过,静悄悄的。

到了塔桥,导航不再发挥作用,金美花的家并不在街上,要到那儿,得穿过好几条小道,沈芷刚想要告诉贺北安怎么走,贺北安就说:“不用说,我知道。”

金美花住在胡同最里边,胡同很窄,车停在胡同外面。停了车,两人下车步行,胡同最外面的那户人家姓李,老李如今赋闲在家,他正同人下象棋,抬眼见到贺北安,笑着同他问好:“又来看老太太了?她可真是好福气。”这笑容太过厚重,几乎把他的腰给压弯了。老李不顾下到一半的棋局,起身对贺北安说:“要不要来家里喝杯茶?”

沈芷没等贺北安回答,就直接往里走。她这样不留情面,看在外人眼里很像那种一朝得势便得意忘形的小人。等把贺北安恭恭敬敬地送走,老李同棋友说:“沈家那丫头还是当年那脾气,一点儿没变,也不知道看上她哪了。”

棋友开解他:“脾气大的人本事也大。她又不是对你一个人那样。”

“再大还打得过贺总,人家见到我照样客客气气跟我问好。就是家教不行,我们家闺女可没这臭毛病。”

沈芷还记得老李。

胡同不远处是一片坟地,坟上长了大桑树,到有桑葚的季节,沈芷经常坐在大桑树上摘桑葚吃,天很蓝,云很白,太阳很大,桑葚把她的两只手给染紫了,她的手去摘桑葚,两条腿在树架上晃,日子一天天都被晃走了。金美花让她不要在人家的坟头上晃,当心死人来找她,沈芷说那就来找吧,她不怕死人,因为人活着总是要死的,这事儿被老李媳妇儿看见了。桑树底下的逝者是他家的老太爷,老李一下子找到了他最近倒霉的根源,最近他还纳闷他家为什么接连几次出事,不是他自己崴了脚,就是儿子被狗咬了。

沈芷一个父母不要的孤女整天坐在他死去的老子头上,他家的运道还能好,他让金美花赔他的治疗费和误工费,他家的狗因为咬人被他给宰了,金美花还要再赔他一条狗。金美花叉着腰把人给骂走了,从此老李接二连三地找她家的茬儿,不是在他家门口洒狗血,就是把垃圾扔在他家门口,事情最终以金美花拿着菜刀到老李家告终。老李的忘性倒是大。

老周养的泰迪看见贺北安很热情地冲他咬尾巴,趴到他鞋上蹭他的腿,久久不放爪,好几年过去了,它的发情期仍没结束,这只泰迪的名字很好记又霸气,叫藏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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