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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喷了一脸血。

正要发作的那一瞬间,他感觉到心脏重重一颤,瞬间失去意识。

当他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站在医生的办公室外,郁成一脸担忧地看着他。

而他完全记不起刚刚发生了什么,腕上的伤撕裂出血,染红了白色纱布。

等他在卫生间重新缠好伤口出来后,郁成说他很反常,说:“遂哥,当我看着你抱着14床那女的冲出病房时,我都惊呆了,但是当你把她交给医生后又马上没事了,真的太反常了。”

他抿紧唇没说话,心里知道大事不妙了。

在他失去意识的那段时间里,主人格再次跑出来发疯。

沈拂南感觉到身体里涌动的混乱和力量,主人格反抗得很明显,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要无法压制住主人格。

要是让主人格彻底清醒,后果不堪设想。

他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结果当天,主人格就用行动向他证明,他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是一个电闪雷鸣的夜。

他在病房的卫生间里,刚洗完澡,对着镜子刮胡子时,耳边突然冒出一个陌生的男人声音。

“放我出来。”

“……”

沈拂南立马关掉剃须刀,周围瞬间变得鸦雀无声,他仔细地听着,却没再听见任何声音。

他继续打开剃须刀的开关,轻微的嗡嗡声响起。

“嗡嗡——”

“放我出去!”

陌生男人的声音再次突然响起,沈拂南看见是镜子中的自己是在说话,他再次关掉剃须刀,不确定地开口:“鹤遂?”

外面一声惊雷炸开。

雷声的余响里,男人一拳砸碎长方形的镜子,整张脸阴鸷如练:“老子让你放我出去。”

镜子碎片散落,落得盥洗台和地上都是,沈拂南被惊得后退一步,心里升出对主人格本能的畏惧。

但他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对着残留在墙上的一块镜子碎片缓缓微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做,梦。”

“……”

僵持了片刻,沈拂南听见门口传来呼吸声,在又一声闷雷里,他转头,骤然和门外的周念对上视线。

他从未如此厌恶过一个人。

都是她害的。

如果她没有出现,主人格就不会清醒,也不会试图争夺身体的掌控权。

沉睡四年的主人格太过虚弱,还不能随心所欲地出来,他还是这具身体的主人,但沈拂南隐隐觉得,每次见这个女的一次,主人格的力量就更强几分,相对应的,他的压制也更弱几分。

于是他冷冷地对她说:“滚。”

真是让他恶心。

那个周念却像是听不懂人话,非但不滚,还提醒他手在流血。

沈拂南忍无可忍,用手掐住她的下巴和半张脸:“你是聋还是他妈的听不懂人话?”

她因为缺氧涨红着一张脸,眼角湿润,楚楚可怜地看着他:“鹤遂,我疼。”

下一刹那。

沈拂南只觉得脑中一抹白光闪过,白光膨胀开一段记忆——小巷,粉色蔷薇,青石板路,同样一张楚楚可怜的脸。

这不是他的记忆。

在瞳孔涨缩一秒后,主人格成功夺去身体掌控权,他松开紧钳周念的手。

不过一秒,沈拂南再次将身体夺回。

她带着哭腔问:“鹤遂,你还是会怕我疼对不对?”

别他妈叫鹤遂了,沈拂南要疯了。

他的脑中再次开始膨胀开一阵刺目的白光——

不行,不能再面对这女的。

她很危险。

他转身逃似的把门关上,把她挡在门外,而他也得以喘息地将白光逼退。

-

某天,沈拂南在图书室撞见有男护工偷拍周念胸口。

也许是有点讨好主人格的心理存在,他出手帮了周念,没想到鹤遂没心没肺地像条狗,非但不感激他选择安分点,反而变本加厉地想要冲出身体。

他用纸条给鹤遂留言:

你别太过分,我已经仁至义尽。

休想再要得更多,贪心的人可什么都不配得到。

沈拂南把纸条夹在剧本里,短暂地放鹤遂出来十秒让他看。

十秒过后,沈拂南重新睁眼,发现剧本里的纸条不翼而飞,兴许是鹤遂看了过后完全不在意,随手就扔掉了。

他想得没错,鹤遂的确扔得随意,就扔在病房里,还让周念给捡到了。

她还把纸条拿来还给他,这让他无比抵触烦躁。

事情远没有结束。

某天,他在花园里散步,前一秒还在赏梅,下一秒就看见自己掌心被豁开一道口子。

他看了一圈四周,甚至都不知道该死的鹤遂是用什么把他割伤的。

真是个混账东西。

这人是真的坏,比他坏上一百倍。

凭鹤遂每次都专挑右手弄伤就能看出来,平时右手用得最多,为的就是让他不方便。

鹤遂给他的纸条留言进行回复,同样是写在纸条上的。

纸条上是与他截然不同的字迹——

“我不畏惧死亡,但爱情与自由至死不渝。”

沈拂南:“……”

看完回复的他内心奔过一万头草泥马。

这不仅是个疯子,还是个恋爱脑的疯子。

要自由就算了,还要爱情。

爱情能值几个钱?

他是真想不通,那个瘦不拉几的周念有什么好的,值得他这样。

鹤遂的意思他明白,要是他不放他出来,他就会一直发疯捣乱,会不停割伤身体示威,哪怕是死也不怕。

可他沈拂南何尝又是省油的灯。

怕的那个才是真孙子。

于是他用三千万打发掉周念,还在安全通道里扯断脖子上的智齿项链扔给她。

她终于消失了。

她离开了精神病院,他的世界终于得到安宁。

可他想错了。

自从脖子上没有那条智齿项链开始,关于身体掌控权的拉锯战便正式拉开帷幕。

鹤遂就像是发疯般,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突然冲出来,让他对身体的掌控完全失衡——他在看剧本时,鹤遂突然出现把他的剧本撕个粉碎;他坐在食堂吃着饭,再睁眼时已经冲到了精神病院门口准备翻墙;他临时外出拍摄杂志,却突然对着镜头竖中指。

几次三番下来,沈拂南的工作和生活都严重被影响,他焦虑得睡不着觉,精神状态每况愈下。

他不能放任鹤遂下去。

那条智齿项链仿佛是对鹤遂的封印和压制,他猜测只要戴着那条项链,就会给鹤遂周念还在身边的错觉,他就不会这样疯狂失控。

于是他让郁成去找到那个周念,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把那条项链带回来。

否则他的状况只会越来越糟糕。

下个月就是奥斯卡的颁奖典礼。

沈拂南完全不敢去设想,万一在颁奖典礼的现场,鹤遂突然从身体里冲出来发疯,那他到时候该怎么办?

鹤遂一定会毁了他。

“东西拿到没有?”他打电话给郁成。

“她,她……”郁成语气犹豫,“她不给啊,而且她好像好像瞎了,精神也不太好。”

这一通电话,沈拂南后悔打了。

如果他不打这通电话,他就不会听见周念瞎了的消息,身体里的鹤遂也不会疯上加疯。

鹤遂完全暴走了。

有一天半夜醒来,沈拂南发现自己竟然坐在一辆的士里,他问司机:“这是去哪?”

司机啊了一声:“您不是说去火车站嘛。”

妈的。

鹤遂居然想直接去坐火车找周念。

“掉头!”他惊出一头的冷汗,双眸阴鸷,“立马掉头!”

“……”

那晚过后,沈拂南每晚都开始服用安眠药,以此来确保他不会在睡梦中被鹤遂带着逃跑。

-

3月11日的洛杉矶,好莱坞星光大道。

阴天微雨。

今日沈拂南的心情不错,最近十来天鹤遂都没有再出现过,一直很安稳。

他觉得鹤遂是再次沉睡过去,希望这次不要再醒来。

沈拂南本以为自己善于伪装,没想到主人格比他更加阴险,更加有心机。

十多天的安分沉睡都是伪装的。

期间鹤遂也不是没有出现过,只是没有被他发现而已。

沈拂南明明记得自己已经在剧院第一排入座,但当他恍惚一阵清醒后,就发现自己身在明亮安静的洗手间里。

空气里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

哪来的血味?

沈拂南正疑惑着,然后他就看见插在小腹处的一把匕首,刀刃已经直通血肉。

撕裂剧痛在瞬间侵袭大脑。

他的手指轻轻触碰了下伤口周围,摸到阵阵的濡湿。

下一秒,沈拂南看见镜子中的男人缓缓抬起一只手,他用手指蘸了蘸流在盥洗台上的鲜血,再举至镜前。

带血的指头颤抖着触在镜面,抖动着落下一点,再是歪歪扭扭的一横。

血写没了,又在台面的一滩鲜血里蘸了一下。

然后继续写。

沈拂南的瞳孔里一笔一划地出现四个血淋淋的大字——

【放我回去】

紧跟着,他听见男人扯着苍白的唇对他笑:“这条命是她救回来的,你要是不放我回去,那我们就死在同一条伤口上,把欠她的还给她。”

怪不得鹤遂要捅在旧疤上。

原来是这样。

沈拂南觉得一阵晕眩,他扶着盥洗台的身体渐渐发软,身体不受控制地倒在血泊里。

“好得很。”他笑,“我都不知道你在哪里藏了一把刀,你才是演戏的好手。”

“还故意挑在奥斯卡颁奖礼上搞这么一出。”

“……”

鹤遂在血泊里喘息着,虚弱地露出微笑:“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伤害她的人,包括你,也包括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