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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绣这才乖巧的躺了下来,赵萍见她闭上了眼睛,走到于红身边,语气凝重:“姜美玉太不像话了,为了个付拥军把知青院弄得乌烟瘴气的,这事也不能怪绣儿吧,绣儿又不喜欢付拥军。”

“嗯,绣儿多听话一孩子啊,以前我还觉得她不合群,现在才知道她就是胆小……”于红也赞同的点点头。

胆小……

不,原来的苏锦绣确实不合群。

只可惜,她已经不是原来的苏锦绣了,她是来自未来的钮祜禄·秀儿。

几天前,因为心脏病被迫停职在家休养的她,一觉醒来成了个阿飘,跟在中暑的原主身边,眼睁睁的看见原主没了气,一个与原主一模一样的阿飘从身体里面冒出来,然后……

将她给推进了身体。

病入膏肓的苏锦绣正好惜命,顺势就进了这副身体,成为了‘苏锦绣’。

等接收完记忆,苏锦绣发现,事情简直太有趣了。

原主活了两辈子,上辈子简直活的像餐桌上的一套杯具,父母偏心就算了,连回城的机会都给了二嫂,好容易等来了恢复高考的机会,却被丈夫打断了腿,锁在地窖里连续生了三子一女,为了不让女儿重复自己的老路,舔着脸去哀求二哥,在二哥怜悯心发作的情况下将女儿送去了城里,却没想到,没过多久,就听到女儿被校园暴力,还怀了不知道是谁的孩子,跳楼自杀的消息,焦急之下一命呜呼。

这辈子原主刚重生回来,就知道自己不过书中人的噩耗,原主受不了这个委屈,心气儿一下子就散了,直接从中暑晕倒变成嗝屁,临死前发现她这个倒霉鬼,秉持着死队友不死贫道的心态,直接拉她下水。

反倒是看完剧情的苏锦绣撇撇嘴,觉得不是什么难事儿,

苏锦绣用毯子盖住头,侧过身去躺了个舒服的姿势。

正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

哪怕很艰苦,苏锦绣还是想活着,再说了,什么剧情不剧情的,她才无所谓呢,未来掌握在自己手里,她总能让自己活得好。

算算日子,现在是1975年的8月。

前些时候,原主的父亲苏大海花了五百块钱从机械厂里给买了一个名额,打了证明让下乡的二儿子苏锦国回城,前几天,城里也来了电报,说母亲杨桂花下夜班的时候摔断腿,伤筋动骨一百天,厂里领导对她的工作有想法,为了保住这个工作,接下来会想要用这个工作名额换苏锦绣回城,最终会在苏锦国的农村妻子吴兰兰的忽悠下,将工作给了吴兰兰,从而导致苏锦绣回城失败。

距离再次回城希望的高考还有两年多。

虽说她可以不结婚届时参加高考,可原主前世的丈夫正是支书的儿子付爱党,完全地头蛇一样的人物,就算是前世,付爱党娶苏锦绣的手段也不光彩,这样一个定时炸弹让苏锦绣十分警惕。

再说凭什么呢?

是回城不香,还是拿工资不舒服,她为什么还要吃苦受累的在村里待两年?

想到这里,苏锦绣‘蹭’的一下从床上坐起身来。

“怎么了?”躺在苏锦绣旁边的于红也迷迷糊糊的跟着坐起身来。

苏锦绣摸摸额头:“对不起于红姐,我做噩梦了。”

“没事,都是梦,快睡吧,明早还得早起呢。”于红听后又迷迷糊糊的躺了下来。

苏锦绣也跟着躺了下来,这一次倒是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苏锦绣迷迷糊糊间察觉有人摸了摸自己的额头。

“再让她歇一天吧。”

“有的人就是身子骨娇弱。”

“姜红玉,你少说两句会死啊。”

“哼。”

随后脚步声渐行渐远,苏锦绣又睡了过去,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神清气爽的起了床,然后就发现桌上的碗里放着一枚煮鸡蛋,苏锦绣手指轻轻的在鸡蛋上画了三个圈,旁边便突兀的又出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煮鸡蛋。

一连画出五个鸡蛋,吃掉四个后将鸡蛋壳毁尸灭迹,才脚步轻盈的往大队部去了。

这是她的金手指。

她取名为‘可食用复制术’,是她上辈子就有的能力,能复制一切可以吃的东西。

在上辈子那个吃喝不愁的年代,这个金手指完全是个鸡肋,可在这个物资贫瘠的年代,却是最好不过的金手指了,哪怕只有一粒米,她都能让自己吃饱饭。

等到了大队部门口,苏锦绣站在门口酝酿了一下。

再进门的时候,已经眼泪鼻涕一把了。

这会儿正好大队部的干部们开完会,一出门,就看见苏锦绣眼圈通红的站在院子里面。

妇女主任田桃花连忙问道:“小苏咋了,咋哭成这样了?”

“田主任,还有大队长,老支书,我真是没办法了,我想求你们给我打个回城的探亲报告。”

大队长付国民顿时蹙眉:“现在大忙时呢,不可以探亲。”

“我妈摔了,摔的厉害,我想回去看看,说不定还能看最后……”说到这里,苏锦绣一边掏出电报递给田桃花,一边又忍不住的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