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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誉之颔首,说了声好。

他表现出不同寻常的镇定,镇定到没有再次尝试去挽留林格,任由她离开。

林格反手关上门的时刻,看到林誉之低头,用镊子夹起之前留在她牙齿中的填充物。

雪白的房间,他与周围的机械同样没有温度。

这完全不像他。

在林格记忆中的林誉之,一句话就能将人噎个半死。

在此之前,林格的嘴巴,谦虚说自己第二,绝对无人敢狂妄地做那个“第一”。林格打小就能说会道,被奶奶戏称是七八岁的孩子长了个七老八十的嘴。

光会说还不够,林格还胆大,没学会走路先学会跑,五岁时就撩起裙子学爬树,六岁起脱了小公主凉鞋下河捞鱼,七岁时一战成名,把一个刚调来教学的小学语文老师气哭——

尽管结果是林臣儒大包小包带着林格去了小学语文老师家道歉,老师也原谅了她,但林格一张嘴不好惹的形象算是彻底奠定。

没想到林臣儒带回来一个毒舌Pro Max版本。

彼时林格刚刚步入青春期,对异性的很多用品都很敏感——是那种看到后会感觉到尴尬的敏感,而闯入她们家中的林誉之明显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侵略者。

家里的卫生间中多了许多东西,毛巾架上多了几条雪白雪白的毛巾,狭窄的洗手台上格格不入地多了一瓶印着Tom Ford的黑色沐浴露,还有标注着Dior的两个玻璃瓶,一瓶应该是面霜,另一瓶,林格不认识,反正不是香水,还有个精致的手工剃须刀。

林誉之只喝纯净水,过滤器的也不行,他也不喝小区里直饮水机净化后的水,甚至自己买了茶吧机,去超市里买大桶的矿泉水。米饭也是,只吃东北的五常大米。蔬菜只吃最新鲜的,但凡有点蔫叶子就不吃,牛奶只喝早晨送来的、现挤的。他是汉族人,却不吃猪肉不吃羊肉,只吃牛肉和去皮的鸡肉、鱼虾,不吃任何内脏,不吃任何根茎类植物,不在外面小店里吃饭,不吃葱姜蒜香菜等大量有气味的东西——

若是没有,他也能吃,但吃得很少,只挑自己能接受的一部分吃。

这还不算。

他毛巾一共有十条,杯子八只,自备的饭碗碟勺筷共计五套。做什么事情都不急不慢,缓缓舒舒的。

林格觉得他的派头一点儿都不像私生子,像来民间体验民生疾苦的王孙公子,和他们完全不在同一个生活水平上。

像他那狭窄房间里徘徊的、与这个家格格不入的香味,又像林誉之摆在他们家那价值几百块洗漱台上的精致瓶瓶罐罐。

无论林格再怎么用力挤出沐浴露打泡泡,也始终无法将对方在这个家中留下的痕迹彻底抹除。

两个人的初次矛盾就在林誉之搬进林格家的第一个夜晚,林格出去吃拉面,听见邻居家风言风语,暗指林誉之是林臣儒的婚前私生子。

林格听在耳中,啪地一下就炸了。

她蹭蹭蹭地回到家,强行进入林誉之的房间,拎着床单,兜一兜林誉之的衣服——真恶心,男人的衣服还这么香,比她的还香——

吃力地拽着衣服下楼,林誉之就站在楼梯口旁,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动作,对自己被妹妹“扫地出门”这件事并不意外,看到她下来,他甚至还伸出手:“用我帮忙吗?”

他表现得就像顺手帮妹妹丢垃圾,完全不在意林格要丢掉的是他的床单和衣服。

林格说:“滚。”

掷地有声,惊动父母。

林臣儒小步蹿出卧室,探头:“怎么了姑娘?”

林誉之瞥一眼她脏兮兮的裤子:“叔叔,妹妹爱干净,想要帮我洗床单和衣服。”

——他的嘴毒,就连讽刺人也不动声色。

俩人针尖对麦芒,遗憾林格总是输的那一个。

后来才渐渐有了变化——倒不是林誉之“让着”她,而是林格精准地抓到能刺伤他的命门。

“哥哥”就是他的死穴。

林格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再如此称呼对方。

经纪人那边初五就开始上班,而初五过后,无论林格怎么给对方打电话,都是关机。

偶尔几次接通,也是顾左右而言其他,说自己滑雪跌伤了腿,要么就是牙齿痛去看牙医,一提到续约,就假装信号不好,哎呦哎呦地挂断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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