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乱来 疯(三)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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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格在前往农家乐的出租车上睡了一觉。
梦里又是林誉之崴脚的那天, 家里面其实一直有轮椅,是龙娇一次年会上抽到的奖品,可林誉之不用, 他就是有股说不出道不明的傲气, 这段傲气促使他能走就绝不会让人推着。尽管有省时省力的便携工具, 也执拗地自己走——宁可拄单拐杖,一瘸一拐。
寄人篱下的是林誉之,林格自己不敏感,她只是觉得林誉之这个“哥哥”很敏感,浑身都是刺,平时顺滑地服帖在身上,说不定何时就蹭蹭蹭地竖起,变成尖锐的、枣刺般的东西, 一碰就一手血。
老师列出中小学生必读书单, 林誉之陪她去买, 用的也是他的零花钱。父母给了钱,他坚持不用,一定要自己付。
结账的时候, 林誉之站在收银台处,白色T恤黑色运动裤, 手白的像北方第一场大雪,青筋若隐若现,片刻, 他侧脸,看了眼旁边的林格, 伸手将她肩膀上快滑下去的双肩包包带扶正。抬手时, 林格嗅到他身上自然的淡淡香, 是淡淡的、干净的蔷薇叶子。
好奇怪,他身上一直有很淡、很柔和的植物味道,干净,清冽,像林誉之所出生的那个寒冷城市,却又有着不同的绿叶气息。林格用了好长时间寻找类似的气息,最终发觉他像学校里种植的那一片蔷薇,在不开花的时刻,凑近了嗅那些新生长的嫩芽枝叶,就是他的味道。
拥有好闻气味的林誉之,没有冷香丸和暖香丸,也没有什么金呀玉呀麒麟呀麝香珠串。林格捧着哥哥付钱买来的一本《红楼梦》,从头囫囵地翻到尾,本想去探寻林黛玉寄人篱下的心境,悄悄探一探兄长的内心,可惜她在文学上的确没什么天分,并不能共情,也只记得一句“风刀霜剑严相逼”。
可林誉之没有。
林格觉得林誉之和谁都相处得很好,尤其是被重新接纳到这个家庭之后,他安分,守礼,就连龙娇提起他也是“我们家誉之”,满脸的骄傲。林格成绩不好不坏,算不上顶尖,不是老师偏爱的对象;林誉之成绩优秀,龙娇替他开过一次家长会,回来时满面的荣光。
林格回忆起刚认识林誉之的那一年,他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
脊背挺拔,高傲的,偶尔会垂眼看她。
毒舌,一句话就能气得她四仰八叉。
相依为命的那几年,他终于低下头,为了妹妹和家庭,心甘情愿地牺牲着自己的健康、时间。吃喝玩乐一概不理,业余消遣抛在脑后。
夜里给林格买烧烤串,林格吃了两串,谎称吃饱了,再吃不下,要哥哥帮忙解决——因她知道,若非她吃剩下,林誉之绝不会吃这些肉串。
他像那些作家描写的母亲,儿女吃肉她喝汤;像语文考试阅读理解上的父亲,永远只“爱”吃鱼头,将鱼身上的肉让给女儿。
林格在那个时刻想要得到他。
她不确定那种因素是否能被称为爱,她只知自己想要同对方长久厮守。
好奇特,林格在林誉之高傲的时候和他争吵,却又在他落在身边时发疯地想要他。
遗憾对方始终将她当作妹妹。
林格有时都会在想,林誉之也未必是真的爱她。有的,大约也只是牺牲自己身体对妹妹的顺从,正如习惯性地牺牲自己的时间来为妹妹赚零花钱。
包括崴脚后的那一次,在林格慢蹭蹭磨月复肌时,林誉之半倚靠着枕头看她。那个枕头是林格心血来潮做的,针脚歪歪扭扭,横七竖八地刺了朵像蒲公英的蔷薇花,右下角是粗糙的刺绣,几条直线绷紧,歪歪斜斜地刺出一个“林”,林格本想在后面再刺一个格,可惜没了空位,看着难受,索性丢给了林誉之。
他就一直枕着,或拿来做靠背,从没有嫌弃过。
其实那时候已经结束了一场,林誉之把接满了落雨的雨衣扎紧、丢进垃圾桶中;林格自己也抖了,却还是想亲亲他,她仰脸,灯光昏黄,光影一圈一圈,林誉之的表情圣洁如檀香,偏脸,一缕软软的发从他额前垂下,像一朵弹开的香灰溅起了雾。林格以为他要吻自己,实际上,林誉之只是亲了亲她的头发,低声问她,是不是还想?
他的意思,是她还想的话,那就继续。
可林格明明察觉到兄长也想,刚过去没几分钟,又如烙铁。他的眼睛却没有沾染任何的情啊谷欠啊,风轻云淡,就像问她,要不要再来一碗面填饱肚子?
他并不是真的想她,他只是在满足她。
林格在那个时刻就察觉到这点,可惜不想去承认。
就像暗恋的人和自己在一起,哪怕知道对方未必是出于本心,却还是执拗地不肯去戳破这一层薄薄窗户纸。
当时的林格,也是自欺欺人地想,只要都不戳破,那么她可以当作林誉之也爱她。
林格将额头抵在冰冷的车窗上,终于慢慢地从这场旧梦中醒来。
到了。
林格的社交能力还是没得说,尽管是为了还人情才来参加,但不多时,她就已然和王霆的几个朋友熟悉。开农家乐的老板叫周旬易,大约是名字,一群人给他起的昵称是“周公”,黑黑瘦瘦的,很精神;另一个是王霆现在关系很好的同事,吕敬祖,名字挺庄重,为人不怎么端正,满嘴跑火车,嘴巴一张一闭,出来的全是荤段子。
聊了不到半小时,听他讲了俩黄,色笑话,自称是古文上看到的,有模有样,说是一人想要找纯洁之人结婚,洞房花烛之夜,指着月夸下,问新婚妻子,这是何物?妻子答出几把,他顿时大失所望,觉妻子一定不纯洁,遂休之。
如此,今朝娶妻,明日休之,连续三次,都没能找到“完全纯洁”的妻子。
林格不太喜欢听这些。
桌子上有男有女,女孩子大多脸皮薄,见人喝多了讲这些,也不好制止,只低头吃饭夹菜,假装什么都没有听到。林格不,她拿起酒杯,对吕敬祖说:“吕哥,桌上还有女孩子呢,讲这笑话,不合适吧?”
“哪有什么合不合适的,”吕敬祖正在兴头上,笑眯眯,“你说是吧王霆——哎,王霆呢?”
王霆不在,去上厕所了。
有人催着吕敬祖快讲,吕敬祖清清嗓子,声情并茂地继续讲那个笑话:“直到有一日,这个男的,终于找到了绝对纯洁的新妻。新妻看了他月夸下好久,摇头说不知。他大喜过望,当即和新妻圆,房,敬告天地祖宗,说这才算是成亲——谁知道那新妻,恍然大悟,说原来这是几把,用过那么多次,第一回 见这么小的!!!”
林格听不下去,站起来往外走。包厢里一群人笑得前仰后合,有女孩子离开,快走几步,跟上林格,低声同她吐槽,说这些人喝了几杯酒,就暴露了本性……
林格觉得闷,也不想在这里住了,打算打夜车回去。贸然离开肯定不行,她掏出手机,想给王霆打电话,没想到拿出才发现手机没电了。一同吐槽的那个女孩子主动说,她房间里有充电线,可以过去充一会。
林格点头。
农家乐这边的住处是两排六层的小洋楼,他们的房间都在五楼上,女孩子自称姓王,王筱燕,是王霆关系不怎么亲密的堂妹。
“你和我堂哥什么时候结婚呀?”王筱燕兴致勃勃,“我大娘快急疯了。”
林格说:“没说要结婚呀,你听谁讲的?”
王筱燕从包里掏出充电线,递给她:“啊?没说吗?好奇怪,我怎么听说你们在相亲呀?”
“没有,”林格说,“那是爸妈组织的……现在只是普通朋友。”
这个解释显而易见地令人失望,王筱燕半开玩笑,说好可惜,还以为这么漂亮的姑娘能做嫂子,看来哥哥的确没有这个福气……
话刚说完,手机响了,是王筱燕的另一个女同学,也受不了那边的气氛,问王筱燕在哪里,她想上来。
一言两语解释不清楚,王筱燕听她声音,像是喝醉了。怕她出意外,要她别动,自己去接她。
林格还在等待手机开机。
时间久了,可能是手机电池有些老化,刚插上去,手机屏幕亮了,没有立刻开机,慢吞吞的一个手机logo。
王筱燕和她打了声招呼,自己匆匆下去接朋友。电梯门开了,看着出来的王霆,王筱燕叫了声哥。
王霆问:“林格呢?”
“在我房间呢,520,”王筱燕说,“她手机没电了,在我那边充电。”
王霆说:“难怪打不通电话,我刚刚听周公说了,还以为她生气了。”
王筱燕说:“生气不正常吗?你又不是不知道你那个同学的嘴……怎么不管管他?今天是你生日,你就这样呀?”
她批评:“怪不得林格不肯嫁给你,你身边的朋友都让她对你印象分下降啦。”
王霆伸手按电梯按钮,阻止缓缓关上的电梯门:“忙你的去吧,好妹妹,放过你那单身这么久的哥吧。”
王筱燕笑,一溜烟钻进电梯。
今天来这边玩的,总共就五伙人,他们这一伙人,十七八个,还有个团建的,一水儿的女性,可能是什么微商团队;剩下四家都是家庭出游,拖家带口的,老人孩子身边寸步不离,都挺好认。
朋友就坐在凉亭下休息,远远地,还看着一个人,坐着轮椅,身后有人推着他。
王筱燕纳罕,下午怎么没听说有残障人士过来?今天晚上吃饭时,周旬易还说了,打算建立一些对残障人士友好的设施,到时候可以和王筱燕合作;她主业是酒店设计,参与过一些类似的案例,积攒了些经验。
一走神,多看几眼,只看轮椅上的人长相斯文,王筱燕一下子移不开眼——奇怪,她的取向一直是施瓦辛格西方野兽大块儿头那种类型的,轮椅上这种东方男性的英俊本不在她的偏爱中,在看清对方脸庞之时,她仍旧有种被一枪狙击的感觉。
像乌木和玻璃展柜中摆放的杂志封面男模,却又比那些男模多一份气质,一种静态镜头很难捕捉到的气度。
后面推他的那个,肌肉壮实,眼角有道疤,不说话,挺沉默的,看着挺有……不良职业那种风范的。
王筱燕的朋友叫她,挥手:“筱燕!”
她这才回转过神,匆匆提裙跑过去。
王筱燕和朋友汇合后,重新上电梯,没想到又撞见轮椅男和他的“保镖”。几个人同时上了一台电梯,王筱燕有些心不在焉,倒是朋友一直追问。
“你堂嫂呢?”
王筱燕说:“哪个堂嫂——啊,你说林格啊?”
“是啊是啊,她刚才冷脸走掉的样子太酷了,”朋友说,“我还以为,做主播的,都已经习惯了男人讲黄,段子呢。你都不知道,筱燕,林格一走,吕敬祖的脸色有多难看……你堂哥回来,听说了这件事,和吕敬祖说了几句话,吕敬祖就借着酒劲,指着他说他有了老婆忘了好兄弟,一边说一边哭,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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