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叔侄 粉红西装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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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晚,章之微不能回忆太多。
如刀尖抹蜜,似糖中藏针。
她没有参加陆廷镇的生日晚餐,更不知陆廷镇如何与陆老板、陆太太沟通。
总之,第二天,章之微脚步虚浮,下楼吃早餐,陆太太和蔼可亲地告诉她,她需要搬出去住。
房子是陆廷镇买的,人也是他指派,章之微东西不多,三两下收拾干净。离开的时候,陆太太将自己佩戴许久的一个翡翠镯子褪下给她,老坑玻璃种,种水好,光泽足。
“微微,”陆太太说,“常回来看我啊。”
章之微在陆家住多年,这家里一人一草一木,她都熟悉。
陆老板面善心硬,家中能与他命令相违背的只有陆廷镇一人。他重情义爱名声也是真,感念阿曼救他这件事,待章之微也是真情实意地好。
陆太太是菩萨一般的人,菩萨心肠,面团性格,她是一个传统的大家闺秀,没有自己的主见,往往是陆老板说什么,她就做什么。
为陆家工作的人大多对章之微毕恭毕敬,唯独张妈有些“瞧不上”章之微。张妈是照顾陆廷镇长大的人,倘若放在旧社会,那就是“奶妈”“乳母”样的人物。章之微不知道自己哪里开罪她,起初,她尚客客气气,惴惴不安,在意识到对方的确对自己抱有敌意后,章之微也不去在乎。
章之微也曾无意间听张妈和陆太太提起:“啊呀,章之微年纪这样大了,和廷镇没有血缘关系,廷镇又一直没娶妻,两个人住一屋檐下,不太合适……”
陆太太说:“不要乱讲,张妈,传出去像什么话?”
章之微不以为然,她轻轻后退,冷不丁撞到人胸膛中。
回头看,是宿醉醒来的陆廷镇,他只静静站着,沉默不言语。
第二日,张妈对陆廷镇的称呼也改了,不再享有特权,不叫他“廷镇”,而是像这家中其他佣人,称呼他为“先生”。
从那之后,章之微再没遇过张妈讲坏话。
这个家中,章之微唯独不了解的人,就是陆廷镇。
他是陆老板和陆太太唯一的孩子,陆太太生育他时伤了身体,而陆老板和陆太太感情深厚,哪怕在71年、“纳妾制度”废除之前,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去再娶二三四五六房。
陆廷镇一生顺风顺水,章之微认识的人中,找不到比他更会投胎的人。就像玩二十一点,陆廷镇天生好命,先抓一张黑桃A,再来一张老K。
章之微命苦,自小生在最乱最脏的地方,父母早亡,疼她的养父也早早去世,手中统总一张二,一个三,咬牙搏出去,也只再多拿一张十。
刚来陆家时,章之微和陆廷镇关系不错,毕竟是阿曼和他一些江湖道义朋友带大的,机警,开口就是“叔叔”,陆叔叔长,陆叔叔短,撒娇卖乖她最拿手。陆廷镇也疼她,要什么给什么——陆家什么都不缺,陆廷镇也乐意宠着她,就像养个妹妹,送她去读最好的学校,给她请最好的钢琴老师。
他相貌俊,又有金钱权利的光环,章之微哪里能抵得住这种“宠溺”,等少女心萌动,便一头栽进去。
可惜,栽进去的似乎只她一人。
……
章之微独自睡到次日,陆廷镇也没回来,差人给她打电话,又说有事要忙,过两日再来看她。
章之微已经习惯了,她打着哈欠吃早茶,看熨烫好的报纸,油墨方块字,最大的版面,印着近期的纷争事件。张老接回被人绑走的儿子,支付赎金二十万。
陈妈将报纸拿走,嗔怪:“好小姐,吃完饭再看罢。”
章之微问她:“书包准备好了?”
陈妈颔首:“车也在下面候着。”
章之微伸个懒腰,长长叹气。
如今学校中,大家考虑得莫过于两种,一是深造升学,二是回家嫁人。按照陆廷镇的意思,他打算送章之微继续深造,申请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章之微却不想去,她想考去马来西亚,读完后再申请英美的研究院。
“我不喜欢鬼佬,”章之微曾对陆廷镇说,嘟囔,“我讨厌他们。”
陆廷镇只当她是闹小孩脾气:“只教你学习他们的长处。”
就升学事上,未达成一致的两人有着短暂的冷战。章之微跟着阿曼在贫民窟讨生活的时候,没少受英国警长们的气。她父母的离世和对方也脱不了干系,开店的人都得孝敬警长点东西,不孝敬的就等着麻烦上门。
这些鬼佬们,对陆家又是另一幅谄媚嘴脸。
在此等状况下,章之微对这群家伙没什么好感。
还有……
从港城到英国,十多个小时起步呢,倘若去马来西亚,不到五小时。
章之微不想长时间回不了家。
虽然她一厢情愿地认为陆廷镇给她一个家。
章之微如今就读于玛丽诺修院,教会学校大多要求学生取英文名,学校中,同学都叫她“Claire”,在一众如英文教科书人物的“Mary”和“John”中,这个名字看起来如此特殊。
这也是陆廷镇为她取的。
章之微不懂英文名字的含义,她只觉好听好读,朗朗上口。陆廷镇喜欢,那她也喜欢。
章之微聪慧,对已经学过的东西不感兴趣,有一门课程科目叫做“经济及公共事务”,简称EPA,即Economics and Public Affairs,今天讲港城四大民系,上面的东西她都了解,听得昏昏欲睡,熬到下课,才背上书包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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