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雀登枝(一)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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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她知道这其实不是招呼,而是戏弄,干脆不抬头了。
苏倾鼓着一口气,一步步走得快而稳当,耳际的汗水不住沿着耳廓滑下去,痒痒的。
倒进缸里小半缸,第一趟算是结束了。
“她家不是有个儿子吗?”剥豆子的一个妇人伸出小脚抹了抹苏倾洒在地上的几滴水。
“指望他?没看苏太太多宝贝那个儿子,下学回来要站在门口迎,阿煜长阿煜短,一点活都舍不得给他干。”
沉默半晌,只有豆子打在筛子里的清脆声音。
有人嘟囔:“我怎么捡不到个苏倾,干活麻利又好养活,比我那懒货强出十倍。”
妇人们哄笑起来。其中一个笑她:“省省吧,捡只能捡到二丫呀。”
二丫是村里的傻妞,没人养,自己住了一间木头小屋。
“生下二丫才会丢开,苏倾那样的,只能是大户人家不慎遗下的,让苏太太捡了便宜。”
翠兰猛然问:“你怎么知道?”
那人得意洋洋:“鹅蛋脸樱桃口,眉眼齐整,像那仕女图上画出来的,那就是闺秀脸。”
“你见过仕女图?”
“我见过大户人家的屏风哩!”
“最重要的是牙,小伢的牙齿多整齐,不像苏太太那兔子牙……”
一阵笑声。
苏太太的前齿有些突出,搬到f镇第一天,曾经因为心直口快的邻居笑她合不拢嘴,气得在屋里哭。
“这么说来,小伢家里原是富户。”
“比苏太太倒势前还富?”
“那肯定……”
恰好苏倾第三次担着水桶擦身而过,不知道在他人打量的眼里,那松垮垮的长裤已经变成了曳地的繁复长裙。
“呀,苏小姐又去担水了?”
“妈,喝水吧。”
苏倾给苏太太倒上茶,茶里荡着下火的菊花。她喂了鸡鸭,抱起一盆衣服走出门外,黄狗扑到她脚边嗅来嗅去,用爪子勾住她的裤脚。
她翻找了半天,白得像笋的指头停在空里犹豫了一会儿,从荷包里小心地拿出什么东西放在地上,浓密的长睫毛盖下来,认真地看。
一颗不大规则的冰糖。
可是狗只是嗅嗅,用鼻子顶着糖块在地上蹭,不知道怎么吃。
“谁让你喂狗了?”苏太太被烟呛得咳嗽,边咳边探出头来,“你妈在这里辛辛苦苦做饭,你在做什么?洗完赶快回来,帮我生火。”
养活了十几年,她和苏倾待在一起的日子比苏煜还多。她知道苏倾性情软,没什么主见,让往东绝不往西,尤其依赖母亲。
家里没有水田,她的时间几乎全用在家务和伺候母亲上,从前母亲有个头痛闹热,她端茶送水无微不至,跪在地上端痰盂都是常有的事。
所以这几日,对于苏倾的怠慢和走神,她感到异样的不舒坦,就像用惯的左右手不听使唤了一样。
“……”苏倾飞快捡起地上的糖块塞进狗嘴里,两只手握住狗嘴,半晌,轻轻按一把狗头,走了。
出了家门,苏倾的步子又慢下来,风吹在脸上很舒服。
晌午太阳和暖,湖面上散着粼粼金光,溪边已经有了三两个洗衣服的妇人,一连串大大小小的气泡顺着水流向下游,有的撞碎在石头上。
湖边没有人。这里阴冷,水瀑声音又喧闹,不适合聊天。但苏倾一向在这里洗衣裳,一来不善于交际,二来不想让脏水流到下游。
低头洗手,藏在领子里的天蓝色物什划了个弧线垂下来,在胸前荡来荡去。
她在衣服上擦了擦手,将吊坠小心地拿起来。
这是一个小杏大小的环,像一根玻璃管子弯成的,缺口在右上角。
一抹艳丽的蓝色凝在最底部,像水,但不能流动。透明的玻璃管上有规律地刻了几道长长短短的横线。
那位尊神把它抛过来时,蓝莹莹的一片悬浮在空中,映得整个上空都泛出冷光,她以为那是一颗星星。
直到它落在手里,才发现是个小小的、冰冷坚硬的环,里面的蓝色只有点墨般的一星,标志她的旅程才刚起了个头。
这个同叫苏倾的女孩是她的第一任宿主,出场时年仅三岁。
那一年外邦连犯,朝廷疲软,民间起义组织白莲教占领平京,一向平静的都城陷入混战,无数富商贵族举家南逃。
逃难路上强盗与人贩子横行,专门劫掠商贾车队,过载的马匹时常受惊,鸡飞狗跳,流离失所的家庭不在少数。
一次土匪劫道死里逃生后,南行路上的苏鸿夫妇捡到年幼落单的女孩。
苏家为平京富商,苏鸿为小妾所出,苏太太又多年无子,总遭婆婆轻视,二人一气之下提出分家,靠分到的茶叶铺的薄利维持用度。此时听闻战乱将近,打算逃回f镇旧宅。
不管怎么说,孩子都是他们的一块心病,见到别人的孩子,两个人都走不动路。
女孩身上绫罗绸缎,穿得极讲究,颈上还配有一串漂亮的璎珞,连坠子都是白玉雕成的小兔儿。抱起来看一看,生养得极好,瞳子黝黑纯净,小脸玉琢雪砌,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无法不令人怜爱。
苏鸿当下将她抱上马车,交给了自己的太太。
苏鸿夫妇南下逃难,捡到了上天的礼物,即使在路上奔波劳苦,也算享受了天伦之乐。
可是第二年,被“不育”二字戳了十几年脊梁骨的苏太太竟然怀孕了。
事情在苏煜出生后不久发生变化。
女人的母性是天生的,而母亲的心则是十月怀胎筑成的。苏煜让苏太太痛得撕心裂肺,九死一生,可他出生的那一刻起,却成为了这个女人一辈子的心肝宝贝。
苏鸿害病死后,苏太太没了主心骨,依靠平京遥寄而来的茶叶铺银钱艰难度日,日子越过越清贫,而两个孩子逐渐长大,她开始明白,要不偏不倚,那是不可能的。
苏煜身体不好,要平安长大,又要上学考功名,吃穿用度都需要钱……她开始庆幸自己没给苏倾缠足,旧时候的闺阁小姐才缠金莲儿,缠了就不能干重活了。
苏倾进入苏家时太小,没剩什么记忆,性子也极其柔顺,一心为着妈妈和弟弟活着,比农人家的孩子还任劳任怨。
苏太太的惴惴不安,在风平浪静地迈过第八个年头后尘埃落定:苏倾的家里人恐怕不可能再寻来了。
既然是她捡的,那就注定一辈子得当她的女儿,孝顺着她,缓解家里的苦难。
于是那身绸缎小衣服,在苏倾不知道的一个干冷的清晨,在火盆里烧成了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