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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信自然要有回信,雁空山这样郑重,我也不能怠慢。

根据地图查询,我在学校附近寻了间较大的文具店,叫老板推荐了一款适合我用的钢笔。

在询问了我是否有书写习惯,以及书写的用途后,老板从玻璃展示柜中取出一款钢笔给我。

“英雄100,非常经典的款式,不锈钢笔握,14k金笔尖,性价比之王。”老板推荐道,“有重量,写字不飘,F尖也很适合日常书写。”

我接过银灰色的钢笔看了看,是年代剧里经常出现的那种款式,还挺复古。点点头,没多纠结就敲定下来,之后又问老板有没有卖墨水的。

“要粉色的。”

“粉色?”

“对。”我想了想,抽象道,“像爱情那样的粉色。”

老板蹙起眉头,根据我的形容转身搜寻一番,很快找出一瓶墨水置于我面前。

“百乐的秋樱,非常漂亮的粉色,性价比也很高。”老板上下打量我,突然八卦起来,“小伙子写情书啊?”

我脸一热,没多做解释,只是轻轻嗯了声。

“现在像你这种手写情书的不多了。要看下信纸和信封不?我这款式也很多,古今中外都有。”

这些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最后在老板的热情推销下,我又买了一沓印着淡淡粉色玫瑰图案的信纸和信封。

买完东西回到寝室,给钢笔上完墨,我摊开信纸坐椅子上酝酿片刻,决定先打个草稿。

老板推荐的墨水果然是很粉的,和我通感所看到的颜色虽然仍有不同,但也很接近了。

我的字不像雁空山,没有那么多凌厉的笔锋,硬要说的话,有些秀气,将信纸拿远一点看,好像是一片片小小的樱花瓣落在了上头。

写了许多遍都不太满意,总是怕雁空山收到了会失望。直到快要熄灯,我才堪堪落下最后一笔,虽不好说百分百满意,但也困得再写不了新的。

将两份信慎重地叠好塞进信封,贴上邮票。第二日,我将它投进了校门口的邮筒内。

闻又然正好与我一道去吃早饭,见此颇为好奇,惊讶于这个年代竟然还有人写信。

“你交的笔友吗?”

我冲他笑笑:“不是,给我对象写的。”

小胖子本来吸着奶,闻言瞬间呆滞住了,只是咬着吸管愣愣看着我,

“你高中竟然还有时间谈恋爱?这个世界是不是只有我没有对象?”他心情一下忧伤起来,头顶数值熔断式下跌。

我不知道这对他算不算安慰,只是照实说:“不是高中谈的,暑假里才认识的。”

闻又然瘪瘪嘴,耷拉着眉眼,并没有很高兴:“这可能就是美少年和普通人的区别吧。美少年高考一结束想脱单就脱单,普通人求脱单都脱不了单。”

我不太认同他的说法,要真这样简单倒好了。

“没有想脱就脱,追了好久呢。”

“你们不是暑假才认识的吗,能有多久?”

“两个月呢。”差点以为就追不到了。

闻又然:“…”

他冷漠地睨着我,头顶心情值蓝得更抑郁了,吸着牛奶径自往前走去,并不是很想理睬我的样子。

一个月似乎很长,又似乎只在转瞬间。长假来临之际,我早早便收拾好了行李,只等最后一堂课结束便踏上归程。

我等这一天仿佛等了一辈子这样久,以致于我妈打来电话问我十一要不要去她那儿住的时候,我下意识想也不想便拒绝了。我妈可能没想到我会这么直接,电话里静了许久。

见不着她人我也知道她此时必定心里不好受,一时有些后悔自己的嘴快。

“住就不住了,明晚我来吃饭吧。”我尽量补救,“你多做些我爱吃的菜。”

不去她那边住,一来是我的确想念青梅屿,想念阿公他们了,二来也是觉得会不自在,怕到时候尴尬。

“嗯,好。”我妈再开口时,声音虽说有些消沉,但也带上丝笑意,“妈妈给你做。”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

我五点就到了我妈那里,和她聊了会儿天,叙叙母子情。六点一过,她起身开始做饭。没多久她的丈夫下班到家,两人在厨房黏糊了会儿,再出来时,我就看到我那新晋继父脑袋上黄了一片。

没有比这更叫人尴尬的了,我都怀疑我的存在影响了他们的性生活。

于是吃完晚饭,哪怕两人再怎么热情挽留,我还是坚定地表示十一会回青梅屿。

我妈虽然有些失落,但经过这晚我的温情交谈,她的焦虑减轻不少,也就不再勉强我。

本来我是想看看能不能找人一起拼车到岛上的,结果前一天雁空山打来电话,说要来接我。

“来接我?”我先是一愣,转而又十分惊喜,“好啊。明天我两点后就没课了,你吃过午饭出门正好。”

“嗯。”

寝室里能说的话题有限,我扫了眼正在各自忙碌的室友们,举着手机去了外面阳台。虽然阳台也只是二楼的高度,还对着一条人来人往小径,但怎么也比在寝室里好一些。

“阿山,你现在在干什么?”我趴在阳台护栏上,微微弓着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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