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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麦轻声问:“那你提心吊胆什么?”

沈烈:“怕你真和陆靖安在一起,那我不是活活气死?”

冬麦:“你当时说了,我嫁给别人也没什么,说得可正直善良了!”

说得仿佛她亲爹一样好。

沈烈耸眉,侧首看她:“这小没良心的,说这话,就是故意气我。”

冬麦低哼一声。

这个时候出村了,两个人骑着自行车,骑得不快,慢慢走着。

“你接下来是什么打算?”他随口问。

“也没什么打算。”

“昨天我去公社里,顺便把树苗钱要到了,也有小一千块,回头你如果想做什么买卖,可以用这个当本钱,看看在公社里租个小店面也成。”

冬麦有些意外,她没想到他这么说,忙道:“算了吧,这钱你留着,我一时半会根本没想那么长远,也是走一步看一步。”

“不是和你开玩笑,你以前每天赶着驴车,肯定太辛苦,以后我们在一起,不让你干,我估计你也闲不住。”

冬麦其实有些耳热,她觉得自己才和沈烈要好,至于能不能成,都还是事呢,他就已经要给自己出本钱让自己做生意了。

她肯定不能要他的钱,至少现在不能,只好含糊地说:“再说吧,以后慢慢想。”

沈烈看出她的意思,也就不逼她。

其实在他心里,只要她应了,刀上火海,他总是想办法摆平,他是一定会娶她。

冬麦却不太想提,她哪好意思这个时候就开始打人家钱的主意呢,便随口问起梳绒机的事来。

沈烈看她感兴趣,就和她说,也说起自己的打算。

“我最近在路哥那里帮忙,怎么挑选羊毛,怎么修整梳绒机,梳绒的时候什么讲究,也都差不多了,以后有些本钱,就考虑自己干。”

冬麦:“那挺好的,我看这个学问挺大的,一般人,什么都不懂,还真干不了。”

沈烈便笑了:“也不难,就是会者不难吧,路哥人挺好,就是想提携我,带着我。”

冬麦想起自己在厨房的时候,听人念叨起来,也不由感慨:“是很好,我看他帮了不少人,周围村民都挺感激他的。”

两个人这么说这话,已经差不多到了东郭村,谁知道拐弯快进村的时候,恰好看到孙红霞,骑着车子正风风火火地过来。

孙红霞看到他们,愣了下。

沈烈只淡漠地看了她一眼,之后就像没看到,继续和冬麦说话,孙红霞脸红耳赤,两边自行车错身而过了。

沈烈陪着冬麦骑车子进村的时候,自然有村里人看过来。

冬麦不好意思:“要不咱还是走个小路吧?”

沈烈看了她一眼,定声道:“不走小路,我就要走大路,我们现在只有一条路,那就是一起走下去,既然你答应了,那就不要退。”

冬麦其实有些犹豫,不过听他那样说,心一横,咬牙:“行。”

伸头是一刀,缩头是一刀,她就这么硬着头皮往前走了。

就这么从人前骑过,有人认出来这是沈烈了,便开始议论起来。

这里冬麦带着沈烈进家,那边全村都快传遍了。

江家的冬麦竟然和孙红霞那个离婚瞎折腾的丈夫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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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家门的时候,冬麦小心地问沈烈:“你真不怕我哥揍你?”

沈烈:“不怕。”

冬麦觉得沈烈想得太美了:“我哥那个人脾气比较暴,他很不喜欢你。”

沈烈笑了:“我这个人扛打。”

冬麦顿时说不出话来了,她无奈地说:“那也不行,总不能真打你啊。”

沈烈:“你心疼?”

冬麦咬唇:“算了还是让我哥打打你吧。”

两个人正说着话,就听到院子里有脚步声,冬麦给沈烈一个眼色,便带着沈烈进去,一进院子,就看到了胡金凤。

胡金凤乍看到沈烈,自然是意外,她没想到沈烈这个时候出现了,她看看沈烈,看看自己闺女,有些不明白怎么了。

冬麦被自己娘打量得有些羞窘,不过还是低声说:“娘,这是沈烈,你知道他……”

沈烈便笑着上前:“婶,冬麦去路家村帮着人办酒席,我也恰好在那里帮忙,遇上了,今天天不早了,不放心她一个人回来,我就陪着她回来。”

冬麦:“嗯……他陪我回来的。”

话是这么说,但胡金凤过来人了,哪里能不懂这个,她其实一直对沈烈有些好感,只是想着人家未必能接受自己闺女的情况,所以也不好说什么,现在见沈烈跟着女儿回来,那可是喜出望外。

她笑得合不拢嘴:“那你进屋坐,进屋坐会儿。”

说着就喊江树理;“老头子,来客人了,快点把咱家那个红糖拿出来,给沈烈冲一碗红糖水!”

她们家没有别的,也就这个了,最好的能招待客人的。

沈烈忙说不用,于是就进了屋。

平时家里电灯都不太舍得开,觉得费电,现在胡金凤大大方方地开了电灯,又说要留沈烈吃饭。

冬麦默不作声地坐在一旁。

江树理看这情景,多少明白了,也是意外,不过他对这个没什么大意见,便听胡金凤的话连忙过去找红糖准备沏水。

红糖水很快好了,甜丝丝的,一人一碗,冬麦依然不吭声,就在旁边抱着红糖水,慢悠悠地喝一口,胡金凤坐下来,让沈烈也喝,边喝边说话,问他家里情况,当知道他无父无母的时候,差点没忍住笑出来。

胡金凤又试探着说:“冬麦的情况,你也知道,哎,你说这孩子啊,可真让人愁,以后可怎么办呢。”

沈烈放下手中的红糖水:“婶,你的意思我明白,你也知道,我父母早没了,家里也没人什么管,我对传宗接代并不在意,我今天既然跟着冬麦过来,心里也早就想好了,不想好了,我不敢来这里。以后冬麦跟了我,我会对她好,如果我哪里做得不好,就让大哥打我就是了,我保证不还手。”

胡金凤听得心花怒放,她可真喜欢沈烈,说话这么痛快,把自己老底都给抖出来了,省得自己再东拉西扯地问。

她再也忍不住笑起来:“那倒是挺合适的,要说起来,我们家冬麦,除了生孩子上不太好,其它方面都挺好的,长得好看,能干,性子又好,勤快,还能做饭,能挣钱,打着灯笼都难找。”

冬麦没想到自己娘竟然这么夸自己,听得人脸红,她忙说:“娘,你别说了。”

谁知道沈烈却道:“婶说得是,我也觉得冬麦真好,以后她嫁给我,我肯定好好对她,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胡金凤到了这个时候,真是再也没有不满意的,沈烈这个人挺实诚的,也能干,人家倒腾树苗啥的,这就说明人家有想法,自己女儿嫁给这样的一个,肯定不会吃亏,就算沈烈没什么家底,可日子总能好起来。

当下又问了几句,问沈烈的打算,沈烈便说了自己打算做羊绒生意,胡金凤稀罕:“那个生意可麻烦了。”

于是沈烈大致介绍了下,胡金凤就更满意了,接着沈烈说过两天再来正式上门,胡金凤便说:“先走动走动吧。”

沈烈听这话,明白胡金凤还想考察,她再满意,也觉得应该考察考察,当下也不急,自然连声说是。

最后胡金凤说:“冬麦,你送送沈烈。”

冬麦点头,便去送了,送到大门洞前,走到院子里没人看到的角落,她无奈:“你可真会哄人。”

把自己娘哄得心花怒放。

沈烈一脸无辜:“不是哄,我这是说实话,怎么,你不信?”

冬麦:“我信不信的,你都这么说了。”

沈烈:“我不说点好听的,怎么让丈母娘高兴?”

冬麦便软软地瞪他一眼:“谁是你丈母娘!好了,你走吧。”

大门洞里有些暗,朦胧昏暗的光线中,沈烈低头看冬麦,他能听到她细碎的呼吸声,还有眼睛中清澈的水光。

夜色迷离,可她的眸光如此清亮。

他就这么看着她,听她细腻柔软的呼吸,觉得那气息中都透着甜美。

他不舍得走,想多和她说说话,哪怕她那样软软地瞪自己一眼,都觉得挺好。

不过他还是笑了下:“好,那明天见。”

最后那几个字,声音很低,悠长清沉,让人回味。

冬麦便觉耳根泛红,满心都是酥酥的,她低头,小声说:“快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