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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先去外面早餐铺,要了包子豆浆,还要了两个油条,吃着的时候冬麦又想起来自己之前的设想,她就和沈烈提了提。

沈烈笑着看了她一眼:“其实我也在想这个事,不过事情要一步步来,今年我打算从信用社贷款一些款出来,和路哥合伙搞一批羊绒,如果挣到钱,我就给你投资。不过来陵城,我们人生地不熟,也不容易招揽客人,而且我可能还得借助村里的乡村来干活,所以我想着,你先在公社里开个店面,等以后我们有了更好的发展,再考虑来城里。”

冬麦只是随口一说,其实本钱怎么来,在陵城怎么站住脚跟,还没细想过,现在听沈烈这么一说,顿时觉得有道理,他想得比较现实周全,把一些问题都想到了,不像自己,还只是一个空空的设想。

她心里便很高兴,想着才不到半年的时间,她曾经跟着两个男人进城,和两个男人提起同样的话题,林荣棠根本理都不理这个茬,也不明白她在说什么,沈烈却懂。

当下笑着道:“我也只是想想而已,觉得这是一个好路子,不过现在没本钱,肯定得慢慢来,你说得有道理,等以后咱俩结婚,你搞羊绒,我给人家做菜,咱多攒钱,快点开个店!”

沈烈看她一提起挣钱便神采飞扬,为她倒了豆浆:“先喝,我们慢慢说。”

吃过早餐后,两个人便坐公交车过去百货商场,现在天气暖和了,大街上的人穿着和之前大不一样了。

冬麦观察了下,男人开始把原来的中山装进行改造,或者穿的确良衬衫,女的样式特别多,各种花样各种颜色,甚至有人已经早早穿上那种一开到底的裙子,只用大扣子来系住的,腿上则穿着黑色的紧身裤子,年轻姑娘大多穿喇叭裤和牛仔裤。

到了百货商场的时候,沈烈带着她去看衣服,她看得眼花缭乱,想起刚才公交车上看到的那些穿着,便对比着,原来那个叫蝙蝠衫,还有棒针衫,滑雪衫什么的,这些都有名字。

沈烈见她一直东看西看,却也不说要买,便握着她的手:“你放心,我带的钱够,你想要什么就买什么。”

冬麦抿唇笑了下:“我感觉这两年,陵城的衣服大变样,多了很多新鲜的。”

喇叭裤和牛仔裤,前几年还看不到呢,现在好像满大街都是了。

沈烈点头:“改革开放嘛,外面的一些流行逐渐进来了,以后还会变化更多。”

冬麦:“太新潮了,回农村穿估计也招摇,再说也怕流行一会又不流行了,那不是白买。”

沈烈对于衣服倒是没什么想法,不过他觉得冬麦说得有道理:“那你挑几身经典的,过几年也能穿的,不过要挑好的。”

冬麦:“我也这么想的,再说马上结婚,还是得喜庆庄重一点。”

于是沈烈带着冬麦又看了一番,最后看中了一套呢子大衣,深灰色的,颜色不会特别黯淡,但看着也庄重洋气。

冬麦觉得这个深秋冬天都可以穿,里面套红色蓝色白衣毛衣都行。

这个时候冬麦又看到旁边还有一件大衣,和这个样式差不多,不过是男式的,她仔细看了看,眼前一亮,明显这两个是同样样式,只不过一个是男款一个是女款。

“这是广州那边调的货,就剩下这两件了,挺紧俏的。”售货员说话其实并不太热情,一副你爱要不要的样子。

冬麦看沈烈:“要不你试试?”

沈烈便试穿了下,冬麦眼里都是笑:“好看!”

他个子高,肩膀宽阔,站在那里又挺拔,深灰色大衣一上身,显得特别有气势,像是城里当官的。

沈烈其实对衣着并不太讲究,不过看冬麦喜欢,又恰好和冬麦那一套匹配,便也想买了:“行,这两身都要了。”

售货员便上前慢腾腾地收衣服,收的时候发现衣服上有防盗扣,便说:“这是广州那边的,带防盗扣,咱们这里都没有,这个得用专门的机器才能取下来,现在没法取。”

冬麦有些意外:“那怎么办?”

售货员:“等我们领导过来,开了放机器仓房的门,才能给你取,这样吧,你们先交钱,放这里,等回头你们逛差不多了,我估计我们领导也来了,给你们取下来?”

冬麦有些犹豫,毕竟是大件,她看沈烈,沈烈却痛快地道:“好,那就麻烦你了。”

他是看冬麦实在喜欢,而这衣服看来真只剩下这两件了,万一让人买走了,她肯定会懊恼。

马上要结婚了,他希望冬麦高高兴兴地结婚,也希望尽可能给她最好的。

当下交了钱,又去看了别的,冬麦挑了一件宝蓝厚毛衣,一件红色薄毛衣,还挑了一条牛仔裤,一套毛料的长裤,长裤没选喇叭裤,她还是觉得那个喇叭裤太招摇,不适合在村里穿。

村里下雨天一踩一脚泥,平时说不定还有鸡粪什么的,又要干活,谁没事穿这种肥大的阔腿呢,根本不方便。

买完了那几件,冬麦觉得差不多了,她其实有衣服穿,只是结婚应景,得买新衣服。

沈烈看她挑好了,又买了些喜糖,陵城的喜糖好,回去发大家都喜欢,最后带她去四楼:“四楼那里有卖表的,给你买一块表吧。”

冬麦:“啊,好好的,买表干嘛!”

沈烈:“我看你做菜的时候,需要看时间,当时你在路哥家时,两次都跑去堂屋看那里的石英钟,没手表不方便。”

冬麦有些好奇,当时她根本没看到他,他怎么知道自己跑去看表,不过也没细问,便道:“还是算了吧,太浪费,我也用不着。”

沈烈却坚持:“放心,我算过我们结婚的钱,够用,手表的话现在没法给你买太好的,可以选个普通价位的。”

冬麦便说:“那我们先去看看,太贵就算了。”

上去后,沈烈很快帮她挑了一块女款表,上海牌的,九十七块钱。

冬麦挺心疼钱的,想说不买了。

沈烈看透了她的想法:“以后没准你帮人家做婚宴,都需要看手表,做一次也就回来了。再说这是老牌子,做工好,你可以戴很多年,以后说起来,这也是我们结婚时的纪念,不然除了衣服,我们结婚,我也没给你买什么。”

其实现在还有人买金项链什么的,但是沈烈打听过,觉得太贵了,目前他确实买不起,以后有钱了可以给她买。

冬麦觉得有道理,想起自己挣的那两百块钱,便说:“那我出钱,我自己买吧,好不好?”

沈烈浓眉微耸了下,好笑地看着她,却没说话。

冬麦顿时觉得自己不该说什么,脸红了下,只好不说话了……

两个人重新回去二楼,想看看那两件大衣的防盗扣能取了吗,谁知道一下去,恰好看到了林荣棠和孙红霞,同行的还有戴向红。

戴向红昨晚值夜班,今天这是刚下班,结果林荣棠和孙红霞来了,她本来不想管,想回家睡觉,不过考虑到这是小叔子的新媳妇,还不知道什么性子,也不好得罪人,只好跟着过来,帮着挑衣服。

现在她满脑子昏沉沉的想睡觉,又看林荣棠和孙红霞在那里看大衣,她就斜靠在旁边的楼梯扶手上,半闭着眼睛养神。

这么一抬眼,看到了冬麦,她顿时挺高兴的:“冬麦,好久没看到你——”

话说到一半,她噎在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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