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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以前,施文筝的提议,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他不想离开程豪。

但现在,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

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

要让他不爱程豪,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他愈发地爱程豪了。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照亮了他的人生,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

这些日子,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他都是快乐的。

但他不想伤害程豪,也不想诱惑程豪。

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归是不对的。

他可以喜欢程豪,但绝不能把程豪拖下水。

然而他又做不到开开心心地看着程豪去交女朋友。

偏偏,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

在这个社区,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简直就是异类!事实上,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就已经怀孕,或者让别人怀孕了。

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

他甚至还会有家庭,有孩子。

到时候,他和丹尼,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

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和他们住在一起吗?

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不去考虑自己的未来,但那样的话,在将来,等程豪有了家庭,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而且他如果他什么都不是,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

他是不是会成为程豪的拖累?

现在,他可以走另外一条路。

他可以暂时离开程豪,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然后想办法多赚一些钱……这样,他以后就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永远都给程豪提供助力了,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他也可以做和程豪朝夕相对的朋友、搭档、合伙人。

林禹寻想到了自己看过的拳击杂志。

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还是成为了经纪人,亦或者拳击训练师……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有野心。

他想要变得强大。

林禹寻很清楚,只要把这封信给程豪看,程豪一定会同意让他去施文筝那里,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

盯着那封信看了一会儿,林禹寻进了厨房,开始做午饭。

他拿出了一个鸡骨架。

这里的商店,会把鸡腿、鸡翅膀、鸡胸从鸡身上挖下来,分开售卖,剩下的鸡骨架一般就用来做饲料了,不过在贫民社区这样的地方,也会有鸡骨架卖。

这是非常便宜的。

程豪回来的时候,林禹寻都会做大块的肉,程豪需要吃那个,但程豪不在的时候,他做的食物都会比较便宜。

比如今天,鸡骨架剁成小块加土豆煮一煮,再弄点青菜,就是一顿营养丰富还便宜的午餐了。

等做完饭,林禹寻也做好了决定,他坐在餐桌前,开始给施文筝写信。

他表示,等过了圣诞节,他会去施文筝所在的城市找他。

而现在,刚刚进入十二月。

整个十二月,纽约州的平均气温,都是在零度以下的。

家家户户都用上了暖气,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租得起房子的……一些住在废弃房子里的人,只能依靠点火取暖。

林禹寻曾经过过那样的生活,那时候,他的手脚总是冻得没有知觉……后来,他就找来一口锅,点火的时候一直烧热水,时不时地喝一点热水……他总算撑过来了。

今年的冬天,是他出生以后,过过的最舒服的一个冬天,他住在有暖气的房子里,可以安静地看书,还有鸡肉炖土豆可以吃。

林禹寻和丹尼吃鸡肉炖土豆的时候,外面下起雪来。

雪下得很大,没一会儿,就给整个社区盖上了一层白色的被子。

林禹寻曾经看到过赞美白雪的诗歌,但他知道,这一层白雪下面,是血淋淋的。

每年冬天,都会有人被冻死。

他们有付不起房租的穷人,有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有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还有喝多了或者吃了毒品,太嗨倒在路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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