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金曼曼发疯了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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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有没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重要?金曼曼曾经考虑过这个问题, 在那时,她认为答案是很简单的,任何事情也比不上活着,一个人, 一个拥有社会关系, 有亲人,有朋友的人, 他可以贫穷, 可以失败, 可以麻烦缠身,但只要活着那就始终还有希望, 对亲友来说, 活着总是比死去了好。
但是, 今天她根深蒂固的想法受到了动摇, 金曼曼发现, 就像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关心自己的亲友一样, 这世上也有一些时刻, 会很自然的明白这个道理:有些事宁愿死她也不会去做, 或者说,有些事在答应下来的一瞬间, 之后的生活便会比死了还要更难过。
帮助杀人,这确实是她接到过最刺激的委托, 但它会是结束吗?当然不, 它只会是一个开始,荀嘉俊在楚君身上曾经运用过相同的套路, 金曼曼昨天才见到楚君现在那半死不活的样子, 她还在喘气, 还有一博之力,但如果这一次脱身失败,下次再见楚君时,见到的或许就只是行尸走肉了。她要付出自己的身体,自己的服务,换取嘉俊在金钱和社会地位上的一些施舍——当然金曼曼很爱钱,但是,这一切都是有前提的,如果混成楚君这样,那她就算是成为外岛第一贵妇又有什么用啊?!
一个曾经共谋杀人,工作能力也还算不错的漂亮姑娘,荀家父子会怎么享用,金曼曼甚至不愿去想象,恐怕连一般的NC-17都不足以标注,直接得上‘重口’了,荀嘉俊还是有些过于傲慢,他一厢情愿,把金曼曼当成又一个楚君,但他没有搞懂一点,那就是楚君的起点很高,她从来没接触过真正意义上的贫穷。
而楚君的阈值,也因此变得很高,轻易就会触底,承认自己被强迫,失去成为捞女的机会,让父母失望,甚至于不能再接受家中的金援,被迫量入为出,被逐出家门,和刚来S市的洋盘女合租,别说H家的包包,就连轻奢品牌都要考虑……这就是楚君的崩溃点了,也是楚君想象中自己的下限,她根本接受不了自己过这样的生活——这样普通的、大众的,相对于这世界上95%以上的人口都已经算是高端的生活。
但金曼曼不一样,金曼曼最穷的时候是真的连饭都快吃不起了,她多买一根画笔,就要多吃两天的馒头配辣酱,她的胃到现在都不是很好,受不了油腻咸辣,金曼曼真正的知道穷到银行卡只有两位数的日子是怎么样的,金钱已经泡透了楚君的骨头,把它泡得酥软,但金曼曼,她暴发的时间还没有多久,赚的钱、花的钱也不算太多,金钱恐怕连她的厚脸皮都没有泡透。
一个没有钱的人,固然会很爱钱,但在性命攸关的问题面前,她也会毫不犹豫地割舍掉所有钱财,只图断尾求生——固然,最后的结果或许也不会一文不名,但倘若她能接受这样的结局,那还有什么是她不能承受的呢?
但,对嘉俊来说,楚君便已经是平民百姓了,他根本不知道金曼曼这样的草根女孩能有多可怕,金曼曼走出咖啡馆的那一刻,脸上虽然还挂着一丝残余的痛苦——她毕竟是个很善良也很胆小的女孩子,被迫做帮凶,这不是她能一口答应的事情,她需要时间去考虑,这一点荀嘉俊也能理解,而且自信他已经把金曼曼逼到了死角——但他不知道金曼曼走出咖啡馆的那一瞬间,就在盘算着,以‘一文不名’为代价的话,她能做到什么程度。
Buyer不做也可以吗?在谋杀案面前,不做也可以的。积蓄不要也可以吗?在对生命的尊重面前,不要也可以的。工作室不开也可以吗?更不必说了,创业失败难道不是年轻人必备的经历?
金曼曼想,她或许一辈子都不能成为白手起家的大富婆,她最多也只能赚赚Buyer的钱,也还做不到顶级,但是,这样也好,她实在看到太多人,在如此简单的问题面前犹豫,当一个人什么都不要的时候,他完全是无懈可击的,但可惜,大多时候,太多人想要的实在是太多了,大多时候,或许有些成功人士在她的处境面前,会做另一种选择,会进行另一场豪赌,他们只是金钱上瘾,他们太舍不得钱了。
至于她?她或许很快就要重新变得精穷,还会狠狠地得罪一个混□□的富商,甚至连刚恋爱没多久的男友,这段关系也会因此摇摇欲坠,金曼曼曾经一度似乎什么都有了,但现在却一转眼又要把一切全都失去,跌落到比原本更糟。但很奇怪的是,她已经少了刚出发时那种急切的焦渴与饥饿,在嘉俊对她开出Offer的那瞬间,她没有任何动摇地明白了自己的选择,也接受了自己的选择,现在,她不再那样不安了。
金曼曼没有任何证据,她既不能把嘉俊和Crystal联系在一起,如果要追查禅修班的精神药物,最后可能还会查到工作室身上(如果能找到端倪的话),当然更不能说在监控中进行的汤圆喂食,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
如果她现在去报警,最大的可能性是被送进宛平南路,嘉俊确实是很小心的,就连今天,他在关键对话时也是附耳轻言,录音是录不到什么的,而且,他从来没说过‘谋杀、药物’这些关键词,就算金曼曼录下来了,这些话也什么都不是,这些有钱人总是如此,把自己藏在一张又一张的包装纸下头,你永远也不知道那黑乎乎的东西是巧克力豆,还是假死的蟑螂。
她也没有什么对付荀家父子的凭据,但是,她能做的事也还有很多,金曼曼只需要挑选顺序,她现在反而放得很开了,她最想做的是找到林俏打她一巴掌,于是也就这么去做了。林家的大门一打开,她看清来人,就恶狠狠地用尽全力,扇了他一个耳光。
“啪!”
清脆的响声在室内回荡,林总愕然地捂着脸颊,几乎是不可置信地看着金曼曼,金曼曼把他往后一推,跟着闯进屋子里。“你女儿呢?”
说实话,她的体型和体力,相对林总颇有差距,林总也不是养尊处优的虚势男,他应该是有健身习惯的,不过,林总可能已经几十年没被人打耳光了,尤其是被‘准儿媳’赏耳光,他吃惊得说不出话,被金曼曼推得踉跄了好几步。“你——你——搞什么——”
金曼曼从怀里掏出她常演练的橡胶棍——如果是假宝具,效果可能更佳,但这东西她的确没有,倒是金曼曼上大学时候报过防身术的选修课,私下一直有联系,这也是她唯一不缺勤的选修课,她知道自己长得多好看,一有免费的机会,便立刻要抓住来掌握防身技巧。
所以,这会儿她挥舞得很有气势,像是举剑一样,对准林总的鼻尖,“把你女儿和儿子叫出来。”
林俏已经跑出来了,而且非常的震惊,张大嘴呆呆地看着金曼曼,“曼曼!”
金曼曼给她一个大白眼,“你是不是私拿了工作室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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