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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之中,炊烟袅袅,鸡鸣狗吠,十里稻花飘香。

潺潺的溪水旁,李毓秀一身淡青色的衣裳,姿色出尘,正牵着一匹枣红大马在溪边饮水。

初夏的微风拂过,草丛深处忽的传来了窸窣的声响,似有什么东西靠近。李毓秀警觉,猛地转过一张湿漉漉的脸来,沉静的目光紧锁住声响传来的方向,手中的剑已出鞘半寸。

又是一阵窸窣的声响,草丛被拨开,一名年轻的黑衣男子抱着个小孩,从草丛深处阔步走来。

男子约莫二十来岁,身量纤细高挑,容貌有着不输于女人的艳丽,正是星罗。

李毓秀松了一口气,望着他怀中那个穿着开裆裤、挂着鼻涕泡,脸上还有两坨质朴的红晕的小孩,问道:“你又将谁家的孩子抱过来了?”

“方才换米的时候路过村庄,看见这小孩一个人在村口玩耍,就将他带过来给你看看。”星罗丝毫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何不妥,还兴致勃勃地问道,“阿秀,你不是说想要儿孙满堂么?虽然我不能让你生孩子,但只要你想,多少孩子我都能给你弄来。”

李毓秀微微蹙眉,“这样不好,快将这孩子还回去,否则他父母该着急了。”

闻言,星罗瘪了瘪嘴,打量一眼怀里懵懵懂懂的孩子,“丑是丑了点。”

“这与美丑无关,将他送回去。”

“还是说,阿秀你不喜欢男孩?若是要女孩也可以的,方才我还看见村里有个三岁大的女童,生得可水灵啦!”

“不可以,星罗。”李毓秀声音依旧清淡,但面色沉稳了不少,带着几分告诫道,“不是我们的东西,就不可以去偷抢。”

“好罢。”星罗有些失落,抱着男孩又返回村口的方向,还不忘叮嘱道,“那阿秀,你在原地等我,我去去就回。”

李毓秀望着星罗的背影,轻叹一声。

这是他们相识的第十个年头,亦是他们逃亡的第四年。

四年的心惊胆战,杯弓蛇影,那桩惊动长安的血案随着武安侯郭忠的死而渐渐尘封,至今已少人再提起,可这并不代表她的罪孽便得到了消除。

都说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她不知道自己何时会落入恢恢法网。她唯一知道的是,即便是下地狱,星罗也会跟着一起。

她的手终于染上了鲜血,堕落成和星罗一样的罪人,可她从未后悔过。

入夜,星罗和李毓秀投宿在镇上一间简单的客栈中。

借着昏黄的油灯,李毓秀一颗一颗数着钱袋中的铜板,眉头紧紧蹙起,平淡道:“明日要去找活干了。”

李毓秀是个出身高贵的郡主,一不会女红,二不会织布,星罗除了杀人外更是什么也不会,流浪江湖的这些年,两人一度捉襟见肘。好在偶尔给县官们捉一捉身手高强的犯人,或是给富贵人家押送货物,勉强尚能度日。

如今月余没有干活,钱已经不多了。

“也好,好久没活动筋骨了,手痒得很。”

星罗在灯下盘腿坐着,用棉布擦净臂上缠绕的软剑,抬眼笑道,“方才在镇口的告示栏上看见贴了官榜,重金悬赏一名高手带队剿匪,明早我出去一趟,揭榜上山。”

李毓秀道:“我同你一起。”

星罗却是摇头,“不必了,阿秀,你上次的伤还未好透呢。”

李毓秀坚持道,“山匪那么多,你一个人应付不过来。”

“此事明天再议,睡觉吧。”说着,星罗屈指一弹,油灯熄灭,四周陷入了一片漆黑的静谧。

李毓秀不再坚持,脱了外袍上床,只是怀中还抱着长剑,这是她四年逃亡养成的习惯,以便随时面对危机。

片刻,月光从窗户洒入,在地上、案几上铺了薄薄的一层霜。

星罗并未回自己的房间,仍站在黑暗中,一双眼睛闪着亮光,良久才小声地问道:“阿秀,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吗?”

李毓秀睁开眼。

见她不语,星罗又着急道:“我知道你受了伤,我不碰你,就睡在你旁边保护你。”

他哪里还有杀人时的狠厉,像是一只软绵绵的奶猫,小心翼翼地乞求:“阿秀?”

李毓秀并未多想,身子朝里挪了挪,依旧是没有波澜的简短语句:“上来。”

星罗像是得到了巨大的恩惠,欢呼一声,三下五除二脱去外袍,爬上了李毓秀的床。

没过片刻,他略微兴奋的声音再次响起:“阿秀,我可以抱着你睡吗?”

“我不喜欢被人抱着。”李毓秀闭着眼说道。

星罗的眼睛黯了黯,随即又道:“那,你抱着我也可以。”

李毓秀拿他没辙,干脆闭目假寐。

星罗仍在喋喋不休,“你知道吗,阿秀,我很早就喜欢你了。那时的你对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月亮,那么清秀美丽,又那么遥远。我常常在想,牵着你的手是什么感觉?抱着你的身子是什么感觉?亲吻你……又是什么感觉?”

黑暗中,李毓秀轻轻吐纳,嘴角泛起一个并不明显的弧度,笑意转瞬即逝。

她伸出一只手,轻轻拥住星罗,平静道:“睡觉,乖。”

李毓秀很冷淡,也很迟钝,她从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但她知道,星罗对她而言是独一无二的。

十三岁那年的中秋之夜,欲界仙都彻夜灯火齐明,那是李毓秀第一次去朝凤楼观赏金丝雀,中途喝醉了酒,醒来时已是半夜,匆匆忙忙地往驿站赶。

就在那时,她在欲界仙都门口的角落里,捡着了一身是血的星罗。

那时的星罗不叫星罗,他还没有名字。

他穿着一身凌乱的、血红的衣裳,面上敷着细腻的白粉,唇上点着丹朱,细长的眼尾染了一抹艳丽的桃红,乌发如云,杂糅了这个年纪最青涩的美丽和属于风尘的艳丽。

李毓秀以为他是个遭人凌、辱的少女,心下一软,便将昏迷的星罗捡回了家,治好了他的大部分内伤,唯有身下那处最严重的伤,他死都不让人碰,谁碰他便发了疯似的要杀那人。

大夫说:“这孩子被强行去势了,心里的伤痕要大过身体,所以才讳疾忌医。”

听了这番话,李毓秀才隐隐觉察出不对劲。

那‘姑娘’依旧裹着那身血污的红衣裳,睁着一双怨毒的眼打量着她,牙齿咯咯发抖,神情戒备。李毓秀的视线落在他平坦的胸膛上,顿时明白过来了。

原来她捡回来的并不是个‘姑娘’,而是个过于好看的少年。

而现在,这个可怜的‘少年’失去了男人应该有的东西,也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少年了。

“你不用怕,我是来帮你的。”李毓秀朝他走了两步,说道,“你流了很多血,再不救治,就没命了。”

“让我……死……”少年声音暗哑,艰难地吐出这几个字,每个字都带着彻骨的仇恨。

“死,是天底下最简单的事。你的死,除了白白便宜了那些伤害过你的仇人们以外,没有任何意义。”

说着,李毓秀解下腰间的佩剑,丢到那少年面前,平静地说:“现在我们要给你治伤了,若你接受不了,可以选择用此剑自裁,亦或者,杀了救治你的恩人。”

就这样,她毫无芥蒂地握住了少年的手,示意大夫清理伤口。

清理上药的时候,钻心的疼痛让少年生不如死。他攥着李毓秀的手,力度大到几乎要将她的指骨捏碎,几度想要挥剑自尽,皆被李毓秀拦下。

“别怕,忍忍就好了。”李毓秀下意识抱住了少年的身子。

她的怀抱很软,很暖。

那时正值深夜,天地暗淡无光,少年却觉得,仿佛有一束强光冲破黑暗的桎梏,照亮了他的生命。

李毓秀给了他一个很璀璨的名字,叫做星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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