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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庾檄文》昭告天下几日后, 废太子的诏书随即下达。朝野震动。

李景焕因对君父乖逆不恭,德容有瑕而见黜,丞相王逍上谏, “二皇子李星烺长蹈自然, 玄静守真,可立为太子。”

皇帝从之。

而后, 又晋升了太子生母萧氏为皇贵妃,赐印绶, 暂摄六宫庶务。

至于力挫北朝得胜而还的大司马,皇帝更是大封特封,先是迁卫觎为相国司马、车骑大将军,都督徐州兖州诸军事, 开大司马府,置祭酒四人,帐下司马、官骑、大车、鼓吹等例加一等。

这道新鲜出炉的晋封旨意,还没等过热乎劲,李豫又力排众议,加封大司马竟陵王爵头衔!

卫觎由此成为南朝唯一一个异姓王爵,仪仗等同宗氏同姓嗣王。增食邑三千六百五十户,赐金辂之车, 兖冕之服, 假黄钺。

黄钺乃帝王所用, 君王授权节钺,是权焰最顶炙的大臣才能享有的殊荣,也代表着替皇帝行使征伐予夺的权力。

然而那不可一世的大司马——或说是新封的竟陵王, 面都没在朝会上露一露, 接旨后也未进宫谢恩, 忙于整顿兵马,择日离京出任。

另一边的簪缨也忙着利用离开建康前的最后一段时日,处理剩下的事宜。

她先约见徽郡王夫妇,与他们说明此事,又好说歹说哄住了舍不得她的郗娘娘,亲手缝制了十几个郗太妃用惯的香料荷包,交给她身边的女官嬷嬷。

“倘若太妃娘娘再发病糊涂不认人时,便取一只安抚她老人家,庶几可以安平。”簪缨交代。

至于这乌衣巷里两幢相连的府宅,他们祖孙几人想住便继续住着,若要搬回郡王府,也随他们方便。

结果郗太妃在这里住得习惯,不愿搬走,老小孩儿似的说要给她的小娘子看屋子,等她回来。

李容芝夫妇自然听从,对簪缨感激不尽。

再者,便是与京中的朋友们饯行作别了。

譬如王三娘与谢二娘,又如那喜观斗鸭爱吃荔枝的顾家夫人。

她们听说簪缨打算离京后的反应各不相同。

性情和软的王三娘听说以后,不舍了许久,叮嘱簪缨在外衣食应时,千万照顾好自己。而生性爽利的谢既漾蹙眉沉默一阵,力劝簪缨留下,说依着簪缨而今建立起的声望,不会再有人对她不利,她留在建康必可有一番天地。

无奈易储事定,簪缨的心思便不在这里了,唯有婉谢。

白氏则直白得多,愁眉苦脸道:“怎么决定得如此突然呢,今后可再没小娘子这般合我心意的玩伴了……”

簪缨妙目轻睐:“你家顾府君,大抵早盼着我这祸害精离你远些了。”

玩笑了一句,她又道:“这也无妨,之前听夫人提起过,夫人母家在岭南经营果贸,如若方便的话,夫人可寄一封家书回去,将来我们唐氏也许前往造访。”

“如此甚好!”

白氏转忧为喜地一拍手,“小娘子出京远游,正可到我家乡去玩一玩,我一定让家里好好招待你!”

白氏天真,只以为簪缨请她联络关系是为了方便。

实际上,簪缨暂无亲赴岭南的打算,只因通往西域的商船,多自岭、广两地的渡舶口出发,唐氏的生意做得再大,在岭南地区涉猎得却不多。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所以她想,若有当地大商户从中搭手,唐氏遣船出海便会多出许多便利与保障。

当年她的阿母便是在出海时遇难,所以簪缨会派牢靠的掌舵与船伙计,沿海路探索西域之路,自己却对此有种天然的恐惧,不会出海。

她眼下初步的决定,离京后先到小舅舅的京口军镇停一停,若他的军纪允许,她就多扰几日

而后带着人去颖南,看一眼她之前安顿的那个将在未来起义的流民首,名叫乌龙与手的人,确保他不会像前世一样纠党生乱;

之后若还有空闲,就再走一趟三吴,免得檀舅父埋怨她厚此薄彼……

再然后,是向北还是向西,怎么整合资财怎么规划路线,簪缨就暂时预想不出了。

不过总而言之,她要尽快为小舅舅找到那三味药。

那日在行宫,她曾问葛神医,小舅舅最迟还能撑多久。

犹记得当时葛先生看她的眼神充满了意外与惊吓。

葛清营只告诉她:坏消息是,当年祖将军从中毒到薨逝不过五年,坏消息中的好消息是,卫觎体内羯人盅的份量比祖将军轻些。

言下之意,他亦说不准卫觎能坚持多久,这个折磨人心的蛊毒完全是因人的意志力而异。

他被人称为神医,也不能真的起死回生,只用这样的话来宽慰簪缨了。

离京这日,又是十六。

清早,簪缨这次要带走的杜掌柜、任娘子、从大市借调的吕掌柜、越掌柜、沈阶、檀顺、护卫二十、影卫十人,加上女使春堇、阿芜,以及她用惯的两个婢子、一位女医、一名掌外姑姑,齐聚内外两堂。

春堇捧着一套崭新的雪色羽缎襦衫,配十样锦莲花抱腰,梨花白垂绦长裙,至内寝,请小娘子更衣。

妆镜前,身着一袭纯白中衣的簪缨粉黛尚未施妍,一双桃花眸的眼尾天然柔媚而上翘,容眸流盼,神姿清发。

她看见那套白色裳服,淡淡说道:“今日想穿红衣。”

城东驿亭的官道上,两千玄甲骑兵齐跨在战马之上,列成长方队阵,密密压压地几乎填满了整条驿道,威压整肃,不闻一声杂响。

领头那一骑却未穿甲胄,而是一袭帝释青褒衣长袍,玉带勒腰,广袖拂辔,飘飏若仙。

然而却无一人敢小觑他周身散发的威凛。

此人正是卫觎。

此处所指惧怕者,不是卫觎的那些嫡系亲兵,而是指挤在驿亭下的那些衣冠大臣。

上一次卫觎出征,是带着漫天非议走的,没有一个官员来此相送。而今时今日,卫觎可谓以计代战一当万,以最小的伤亡拿下了北朝半壁,又加封为竟陵王,权势无可复加。

故而,朝中的文武官员纵使是捏着鼻子、抖着腿肚子也不敢不来恭送。

只是竟陵王一身威煞寒气太过震慑,没人敢近前就是了。

忽而不知谁轻呼一声,城中方向有一名红衣女子骑马而来。

那马是汗血宝马,骨相神骏,马上的人则一身大红裙衫,头戴莲花玉冠,飘绽的裙摆如同火中红莲摇曳耀眼。

闺中年轻的女郎,少有能压住如此艳红之色的,然而穿在她身上,红衣雪肤乌发,交相映衬,只让人觉得红者愈媚,白者愈莹,而黑者愈净。

蛾眉曼睩,靡颜腻理,好似天外之来,美艳不可方物。

爱美修容乃南朝一大风气,亭下之人一时皆看得呆了。

直至二千精骑齐下马,动静惊天憾地,才惊醒了这些目光僭越之辈,连忙收回视线。

身着红裳的簪缨旁若无人,催马缓驰至卫觎身边。

自那日他从行宫领回了她,他自己也宿在新蕤园,却因连日军事繁忙,早出晚归的,一则簪缨也有自己的事,所以直至今朝,簪缨迎着耀面的晨熙,方能好好地看一看他。

从簪缨出现伊始卫觎便一直在看着她。

哪怕此时,她骑马与他并肩,卫觎的视线也没离开过少女脸颊半瞬。

以往只见她穿素色衣服,宛如濯濯清莲,常看常新,没想到她穿红会好看如厮。

簪缨两世为人,今日

却是头一遭穿红色衣装,旁人的眼光她都不在意,小舅舅要看,她便大大方方展示给他。

簪缨冲他一笑。

是女子长开后的婉静端方,活色生香。

只是她刚笑到一半,瞅见卫觎身上衣饰,皱起眉头。她深深看卫觎一眼,随即向他探出一只手去,状似牵手的姿态。

卫觎微顿,明知她要做什么,还是配合地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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