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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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班拜把枣红小马拴好,长长出了一口气。
今天一大早他就被妈妈从睡梦中拍醒,陀螺似的收拾一番,塞了点馕饼和熏肉在口袋里,然后毫不留情地赶出毡房。
爷爷带着阿布史已经在外面等了十几分钟,等卡班拜上马坐稳,爸爸把绳索、围网和诱食都准备好,也上了自己的大黑马。
当一行人终于出发时,阿布史从白马上扭过头来,脸上挂着一个熟悉的傲慢的微笑。
他看看天色,又看看瘦弱的枣红小马,忍不住抱怨道:“一会儿你可别给我拖后腿。”
卡班拜咬了一口馕饼,没说话。
阿布史比他大两岁,是家里的长子。小时候爸爸依着“还子”的古老习俗把阿布史送给爷爷奶奶抚养,因此这位哥哥的辈分就自动改变,从兄弟变成了男性长辈。
在爷爷的影响下,阿布史每天嘴里说的不是驯鹰时该用的技巧就是放鹰的时机,一直掰着手指头算自己的年龄,算什么时候能去抓第一只属于自己的鹰。
族中长老在他十二岁那年才给了准话,说探索队发现附近山上多了几个巢穴,疑似是有金雕要在那里繁殖。他们接连去了好几天,总算确定了用来产卵的那个巢穴,又等了一阵子,第一枚卵孵化了。
阿布史很兴奋。
他和每一个同龄人分享着自己即将有鹰的好消息,并且打心底里觉得在拥有小鹰之后就算是一个强大的猎人,能够顺利加入大孩子俱乐部。
卡班拜是他首选的炫耀对象。
“等我成了金雕猎人,你就只能跟在背后给我牵狗。”阿布史总是说,“阿爸说我是最好的学徒,到时候我肯定能在大赛上当头名,你这样的连比赛资格都没有。”
话说得很难听。
但卡班拜偏偏没法反驳。
他小时候收到过远方亲戚从城里带来的礼物,那是一本讲宇宙的图画书,据说是小孩子最喜欢的启蒙读物。随礼物附上的还有清秀漂亮的手写字,告诉他“最重要的事就是读书”。
从那时起,他的愿望就变成了去读书。
去读书,去最繁华的城市,然后去亲眼看看那些被画在图画本上的星系。听说世界上有直径超过200米的巨大望远镜,如果这辈子有机会能去看一眼,到老都值得了。
日复一日地跟个动物搅合在一起,过几年放了一只,然后再去捉一只,重复之前的操作,这有什么意思呢?
即使部落里人人都能驱使猎鹰和猎犬捕猎,即使爷爷是远近闻名的驯鹰大师,即使每个朋友都在讨论猎鹰,甚至社交的方式都是架鹰出行,对他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戏码。
可这种念头在部落里无疑是离经叛道的。
爷爷在察觉到他喂金雕时的漫不经心后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还把爸爸也叫到一起。顶着阿布史嘲笑的目光,爸爸脸黑如炭,卡班拜脸颊火辣,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那天他挨的打,时至今日还记得。
温顺的枣红小马在跑动时把屁股颠得有点疼,恍惚间竟然好像时光倒流,嘴巴里的馕饼都不香了。
等到了鹰巢附近,一家人把马拴好,徒步走到山上准备绳降时,他还保持着绝对安静,什么话都不敢说。
阿布史和他一起从两侧下到峭壁的凹陷处,卡班拜在的这个地方刚好可以站人,风呼呼地吹,如果不是绳子拴在腰上,随时随地都有掉下去的风险。
他勉强镇定下来,朝侧面探头去看。
巢穴里有两只金雕幼鸟,其中一只看着很健壮,就是绒毛不那么丰满,好像被什么东西撕扯过一样;另一只瘦骨嶙峋,半阖着眼睛趴在树枝上,身体轻微地颤抖着,似乎马上就要断气了。
“怎么样?”爷爷在上面问。
“小的不成了,大的还行。”阿布史说着,伸手进去左右拨了拨。
梦想着成为最好的金雕猎人,一只看着精神抖擞,一只看着半死不活,他要选哪只幼鸟当伙伴都不用细想。
阿布史伸手把对人类来说还太过脆弱的小金雕抓了出去,举在空中看了好半晌,满意地咧嘴一笑,这才用准备好的碎布条裹住幼鸟的眼睛和耳朵,摇绳示意把他拉上去。
到了这一步,任务已经完成了。
卡班拜只是作为学徒前来熟悉捕鹰流程,其实并不需要他做什么,但在他摇绳上去之前,爷爷在顶上喊道:“把另一只也带上来!”
另一只?
卡班拜停住脚步,朝鸟巢里又看了一眼。
那只小的……太虚弱了,怎么看都是快要活不下去的样子,哪怕抓回去了可能也养不活,干嘛不让它在高空的风里死得更痛快些呢?
如果运气好没有死亡的话,只要等到亲鸟回归,有足够的东西吃,没有竞争者,它说不定可以好好地活下来,成为一只自由自在的大鸟。
为什么要把它带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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