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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锤定音,宁王一句话就给司马冲天判了死刑。两个侍卫过来,不由分说,拖着他,像拖条死狗一样,将他拖出了残刀布置的陷阱中,拖拽之间,司马冲天的肢体擦过刀尖,又在他的那些伤口上插一刀,弄得他皮肉几乎没一块完整的。因为都是残损无用的旧刀,不少刀子已经生满了锈,斑驳的锈迹混着猩红的血,拖了一地,黄黄红红,格外的瘆人。

这二次伤害,抽走了司马冲天仅剩的力气,疼痛让他的脑子格外清醒,这一刻,他无比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在宁王眼中不过是一微不足道的蝼蚁,抬抬手指就能压死他!宁王,宁王府的人也压根儿就不在乎他的死活。他死也好,活也罢,对宁王府的人造不成任何的困扰。

不行,他不能就这么死了!

强烈的求生欲刺激着司马冲天的脑子,他不知哪儿来的力气,挣开了拖拽着他的两个侍卫,扑到宁王的脚边,匍匐在宁王的脚下,对着硬邦邦冷冰冰的石板就猛地磕起了响头:“王爷,王爷,误会啊,这是个天大的误会,小人腹泻难忍,仓促之下走错了路,请王爷查明,小人绝不敢做这等偷鸡摸狗的事!”

宁王低下头,静静地看着司马冲天唱作俱佳的表演,无声地摇了摇头,这是个狠人,也很有决断力,只可惜没用对地方,他但凡将这份心机、这份狠辣和决断用到战场上,只要能活着归来,势必能有一番不小的造化。

只是,这人把本事都用到了旁门左道上,还算计他那不懂事的幼女,着实令人不齿!

宁王抬起一只脚踩在司马冲天抓住他鞋面的那只手上,用力磨了一下,疼得司马冲天龇牙咧嘴,不得不松开了手。

宁王嫌恶地退了两步,转身,吩咐侍卫:“蓝成,带下去,通知官府的人过来把他带走,别脏了咱们王府的地。”

叫蓝成的那个武将,立即对两个侍卫使了一记眼色:“将他的嘴堵上,将人带下去。”

这大晚上的,可别让他的鬼哭狼嚎吓到了王府里的诸位贵人们。

“是!”两个侍卫上前,不由分说地拿了一块满是灰尘的布塞到司马冲天的嘴里,不顾他的挣扎,将他拖出了多宝阁,丢到了侍卫们居住的那一片宿舍的杂物间里。

司马冲天像块被人遗弃的抹布一样丢进了狭窄、幽暗、潮湿,处处散发着霉味的杂物间。他躺在冰冷的地面上,感觉浑身的精气神都随着身上的血液的流失跟着消失了,不行,他不能死,他不能这么狼狈就死了!

司马冲天竭力平躺,以保证不牵动伤口,免得有些开始停止流血的伤口又跟着被扯开了。为了转移身体上的剧烈痛楚,他开始练功,回忆自己曾经所学过的内功心法。

这一专心,时间总算过得快了些。

五更天的时候,安静的杂物房门口响起了一阵脚步声,紧接着门被推开了,蓝成对府衙来的几个衙役说:“人赃俱获,带走吧!”

几个别着大刀的衙役马上走上前,架着司马冲天的胳膊,将他拽了出去,推上了一辆四围敞风的囚车。

深秋时节,寒风肆虐,司马冲天浑身都是血,被关在囚车里,手上、脚上都戴着冷冰冰的镣铐,手扶在囚车的横木上,又痛又冷,尤其是刺入的风扑到他裸露在外的伤口事,那滋味真是酸爽,有那么一瞬,他痛得几乎恨不得晕过去。

司马冲天紧紧咬住冻得青紫的下唇,脑子里琢磨着怎样才能逃过这一劫。

“差爷,你们刚才所说的人赃俱获是什么意思?”司马冲天强忍着痛,客气地问道。

这么冷的天,大半夜的被人叫醒抓贼,几个衙役的心情本来就很不好,偏偏司马冲天这个罪魁祸首还要表现他的存在感。

为首那个衙役老不高兴了,提起马鞭甩了过去,打在司马冲天扶着栏杆的手背上:“就那个意思,还能有几个意思?小子,你活腻了,连王府的东西你也敢偷,真是胆大包天!”

司马冲天强忍着手背上的痛,卖惨:“几位哥哥,这都是个误会,我没想过偷东西。我是王府的行参军,是张衡张大人介绍进王府的,张大人可是王爷的左膀右臂,我怎么可能去偷东西呢?你们说是不是?今晚我在王府轮值,因为吃坏了肚子,急着去上茅房,天太黑,慌不择路就走错了地方,被他们误当成贼给抓起来了。”

司马冲天非常狡猾,见这几人对他态度恶劣,马上把张衡搬了出来做靠山,言语之间,暗示他跟张衡关系匪浅。

果然,领头那衙役对他的态度马上好了几分,马鞭也没挥过来了。因为在京城里,到处都是达官贵人,随便一个小人物都可能跟某个达官贵人扯上关系,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无意中得罪了某个大人物,最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领头那衙役打了个哈欠,边走边说:“这样啊,既然你认识张大人,让张大人帮你洗刷清冤情,还你个清白呗!”

他话是这样说,但态度非常不以为意,显然是随口一说。

旁边另一个衙役听了,哈哈大笑:“肖哥,你信他?便是他认识王府的张大人又怎么样?他偷了皇上御赐的宝贝。人赃俱获,就是那张大人的面子再大,也不能抹去这个事实吧!”

“什么御赐的宝贝?”司马冲天抓住木栏,急急辩解,“我真的没偷,老哥们,行个好,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吧!”

为首的衙役扭头看了他一眼,摇摇头说:“我们在你住的床下搜到了一个汉朝留下来的宝玉,这是当年宁王大败北夷时,皇上给宁王的赏赐之一。”

闻言,司马冲天脑袋失神地往后一靠,撞在了身后的木头上,完了,他便是再无知也知道,偷窃御赐之物,这顶帽子一旦扣下来,就是不死也要去他半条命。

可他真的没偷,他甚至连那块宝玉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怎么可能会去偷什么宝玉!分明是有人把宝玉塞到了他的床下,诬陷他。还有,他今晚明明按照那张内院安置图上的路线指示走的,去的也是小郡主的凤仪阁,怎么会跑到八竿子打不着的多宝阁去?

冷风吹得司马冲天的脑子越发的清醒。今晚一些被他忽略的小细节纷纷冒了出来。他摸进内院的路上,非常顺遂,别说巡逻的侍卫,连个下人都没碰到,还有那天,他约执掌内院地图的典军喝酒时,才喝了三碗,典军就醉了,醉得一塌糊涂,趴在桌上打呼,让他有机会将典军身上的地图摸了出来,记在心里。

现在想来,这一切未免顺利得太过了。典军是从西北战场上回来的,真正见过血的将士,西北天寒地冻,到了冬季,将士们经常喝烈酒取暖,典军正值壮年,酒量这么差?连他个武林人士都不如?

还有今晚多宝阁围墙里那一圈废弃的刀尖、刀片,这种东西安置在内院,就不怕伤了人?

凡此种种,无一不表明,这是早就设计好,针对他的一个圈套。但他自打进了王府,一直本本分分,也没与人结过什么怨,谁会这么针对他?

司马冲天的脑子中忽然滑过宁王那么冷漠的脸,睥睨高高在上的眼神,心头骤然闪现出一个念头,他跟小郡主的事情暴露了。这一切都是宁王使的计,没宁王的指示,谁敢把御赐之物藏到他的床底下?

宁王这么做,是想给他安一个名正言顺的罪名,将他逐出王府,永世不得翻身!而且还能将小郡主给摘出去。

想清楚了今晚这场祸事的原因,司马冲天背脊发亮,大冷天的汗都冒了出来,心底一片惶恐。他头一次意识到,官场不是江湖,别看这些人天天见面称兄道弟的,说不定心里恨死对方了。相较于江湖中人,一言不合,提刀就干,这种直接、暴力的作风,官场上这种杀人不见血的狠招更让人心惊。

因为江湖上,招都是明晃晃的,你能有防备,能想出各种方式应对,打不过还能想办法逃跑。可官场中,糊涂点的,怎么掉脑袋的都不知道。就像今夜,若非宁王也露面了,司马冲天恐怕这会儿都还不能将这事跟宁王联系在一块儿,找到自己被人陷害的原因。

这个惊人的事实,让司马冲天头一次意识到官场的凶险。他被这个惊人的事实震得浑身不受控制地打起了哆嗦,弧度极大,引得前方赶车的衙役频频侧目,瞅了他一眼,问道:“怎么回事?”

沉浸在恐慌中的司马冲天没留意到衙役的话。

见他没搭理自己,为首的衙役收回了目光,耸了耸肩,轻扬马鞭,让马儿加快速度。

另一人见了,嗤笑道:“可能是得羊癫疯了吧,肖哥你管他呢,快走,快走,冻死了,把他押进牢房,咱们也好去吃点东西暖暖身子!”

这个点,天已经麻麻亮了,有勤快的小贩支起了摊子,热乎乎的豆浆混合着油条、包子、米粥、胡饼的香味随风飘得满大街都是,馋得人肚子咕咕作响。

几个衙役急着吃早饭,把司马冲天押回去,也没管他的伤,就这么把他丢进了阴暗潮湿的牢房里就走了。

可怜司马冲天浑身都是细细密密的伤口,虽然都不是特别深,但架不住伤口太多了,而且那些刀大多都生了锈,满是细菌。

伤口因为没有清理和消毒,很快就开始发炎,司马冲天身上的温度也在不断上升,他只觉得浑身无力,脑子发晕,抱着膝盖坐在干草上,忍不住合上了眼。

——

张衡作为宁王的近臣心腹,消息自是灵通,刚坐到桌子上吃早饭时,吉祥就匆匆跑了进来,一脸喜色。

张衡一挑眉,瞥了他一眼:“有事?”

吉祥偷偷瞄了一眼张老太太,模糊了司马冲天的名字:“大人,昨晚王府遭贼了,有人偷了皇上赐给王爷的那块汉朝的宝玉。得亏府里的侍卫发现得早,才没让这贼子得手!”

“谁这么大胆啊,敢去王府偷东西?”张老太太惊讶地插了一句。

吉祥看了张衡一眼,摸了摸脑袋:“据说是府里的一个侍卫,具体是小人也不知。”

张衡顺口就接了一句话:“那贼子是怎么被发现的?王爷打算怎么处置这贼子?”

这个倒是可以说,吉祥眉飞色舞地说了起来:“那个贼啊,真够大胆的,趁着当值的时候,抹黑溜进了多宝阁,从围墙上翻了进去。多宝阁那是什么地方?那可是王爷放置各种宝贝的地儿,戒备森严,全天都有侍卫看守不说,院墙下还布置了一排刀山,这贼子很不走运,从围墙上翻进去,跳到了刀山上,扎得屁股开了花,嗷嗷嗷地大叫,惊动了侍卫,被抓了个正着。王爷仁慈,去通知了府衙,让衙门的人把他带走了。”

张老太太听得很解气,把筷子搁到桌上,赞许地点头:“该!这种有手有脚不学好,老干偷鸡摸狗事的家伙可得好好严惩!”

“可不是,老太太说得有理,府尹大人铁面无私,肯定会秉公执法的。”吉祥心道,王府送过去的,府尹除非是活腻了,才敢徇私呢!

陪张老太太用过早饭,张衡起身出了门,待一离开张老太太的视线,他垂眸瞥了吉祥一眼:“是司马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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