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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今天是七夕。

怪不得工作室的小姐姐都请假了,还有陆颐呈!他说他有事请假,原来是这个事。

于挽秋说要穿得这么好看,不出去转转怎么行,结果把她带到了这里。

姜兰这几天光顾着上班,也没看日历,今天是七夕。

可她连礼物都没准备。

于挽秋看出来姜兰在想什么,“好好过节吧,你能来陆颐呈就很开心了,对了,你这副耳钉和衣服不太配,摘下来吧。”

姜兰带的耳钉就是普通的小银钉,不搭就摘了吧,

摘了耳钉,姜兰推开车门下车。

地上贴了荧光路标,不是常见的箭头形状,而是连成一片的闪闪发光的星河,走在上面好像走在银河之上。

姜兰抬头看了眼天空,天上也有星星。

这里是天文馆,b市最好的星辰观测地点。

繁星代表永恒,千万年轨迹不变。姜兰心脏扑通扑通直跳,没有谁不喜欢这样的惊喜,小裙子,钻石发箍,天文馆。

她喜欢陆颐呈为了她变得不像自己的样子。

沿着星河一直走,姜兰在天文馆的顶层天台看见了陆颐呈。

这是天文馆的星辰观测地,是一个很大的圆台,几个方向架了好几个天文望远镜,陆颐呈站在圆台中心,他手背在身后,不知道等了多久。

陆颐呈今天不太一样,这边没有灯光,夏天的风很大,但陆颐呈的头发动都没动,姜兰发现他抹了发胶,还梳了背头。

平时只穿短袖休闲裤的人今天竟然穿了衬衣马甲西装裤,西装裤的垂感很好,颜色是深灰色,衬衣是白色的,肩膀那里有两道黑色的斜纹,马甲是灰白斜格的,看着有种难言的贵气。

陆颐呈很高,他今天戴了平光眼镜,眼神看着有点锋利。

这身比上次的蓝色衬衣好看,如果忽略他背在身后微微发抖的手,看起来很成熟。

其实他只比姜兰大几个月,今年也刚上大三,同样21岁。

姜兰偏过头,冲着旁边的风和夜空笑了笑,然后朝着陆颐呈走过去。

陆颐呈也朝着姜兰走,七夕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牛郎和以后之间隔着银河,但他和姜兰之间除了一群没眼色的人,什么都没有。

他们之间并没有银河。

陆颐呈朝着姜兰伸出了一只手,他手握成拳头,手背上有一个荧光的五角星。

“你按一下。”

这难道是什么开关不成,姜兰伸出手按了一下。

陆颐呈把手翻过来,中指上画了一朵粉红色的小花,“宝贝你再按一下。”

姜兰又按了一下,陆颐呈打开攥实的手,手心画了一颗红色的爱心。

陆颐呈:“再按一下,最后一下。”

姜兰犹豫了一下,伸手按了下去,陆颐呈的手并不软,相反还有点硬,姜兰按下去的一瞬间,陆颐呈顺势牵住她的手,然后指着外面的星空,“叮,你看那里。”

天台上只有风声,姜兰好像听见螺旋桨的声音,忽然间,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型无人机,螺旋桨转的只剩残影,随着它缓缓上升,姜兰看见了被无人机带上来的东西。

是一束包得很好看的玫瑰花,红色和黑色很配,红色的玫瑰花极其耀眼。

玫瑰花的话语是热恋,更直白一点说,我爱你。

玫瑰花上缠着小彩灯,一闪一闪的,姜兰轻轻吸了一口气,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好多好多玫瑰花。

无人机飞到两人身边,陆颐呈伸出一只手把玫瑰花抱下来,花是他挑的,包装也是他盯的,玫瑰花一共九十九朵,陆颐呈犹豫了好久,到底要一百零一还是要九十九,最后还是选了九十九,长长久久。

陆颐呈真的紧张,他声音都比以前低沉,“姜兰。”

姜兰感觉陆颐呈的手在出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这么紧张是要求婚呢。

尽管现在是八月,晚上很凉快,但是,陆颐呈穿得多,为了帅,他还套了一个马甲。

“我虽然不会写歌,不知道去找好玩的地方,虽然发现萤火之森和西大街烟花汇演的人不是我,那么多好吃的地方的人也不是我,但我会学会找好玩的地方,努力赚钱,带你去吃好吃的,带你去玩好玩的,去你想去的地方,我会学会准备惊喜,变帅一点……”陆颐呈有点语无伦次,他其实有写稿子来着,还背了,本来他记忆力好,过目不忘,但现在脑子里的话颠三倒四的。

“你喜欢花我可以陪你种花,你喜欢草我就陪你……不对,没这句。”陆颐呈道:“姜兰……我喜欢你,我爱你。”

陆颐呈从口袋里摸了摸,摸出来一个小盒子,“这是七夕礼物。”

姜兰打开小盒子,里面是一对红色的宝石耳钉,她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上面空荡荡的。

这也是设计好的?

衣服,鞋子,头上的小饰品,银河,天文馆,玫瑰花,还有手上的三个开关……

陆颐呈道:“我想当你的情绪开关。”

姜兰把玫瑰花放地上,然后扑进陆颐呈怀里,她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喜欢,的确很喜欢,喜欢到陆颐呈说的每句话,都在她的点上跳舞。

“陆颐呈,谢谢你。”

那一瞬间,陆颐呈终于回归大地,体会到了脚踏实地的感觉。

就很踏实。

虽然昨天晚上打电话的时候姜兰还什么都不知道,他一个在那儿想东想西,怕她觉得土,怕她不喜欢,但是,为了这一瞬间,那些忐忑纠结都是值的。

陆颐呈甚至有点得意,哪个读者还敢说他直男。

不过姜兰有点沮丧,她道:“可是我没给你准备七夕礼物。”

陆颐呈:“你都陪我过七夕了,还要什么七夕礼物,嘿,这个你喜欢嘛,宝贝你过来,这台望远镜能看见牛郎星和织女星。”

虽然科学说牛郎星织女星相距十四光年,但是,古代的神话故事还是很浪漫。

在天文观测台,可以看见很多的星系。

陆颐呈教姜兰用望远镜,“那边,还有那边,都有星星。”

相对于渺小人类的几十年寿命来说,星星就是永恒的,陆颐呈喜欢一切永恒的东西。

真的很好看,星河带来的震撼无法用语言形容,那些亮闪闪的光点,组成大片大片的星云。

“这个好好看。”姜兰真的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过星星。

陆颐呈露出一个笑,他调整望远镜的镜头,还能看见更远的星体。

“看够了咱们就去吃饭,吃烧烤还是火锅串串?”陆颐呈知道姜兰不喜欢吃西餐。

姜兰道:“烧烤!那玫瑰花放哪儿呀,我想戴着新耳钉去。”

耳钉是小熊形状的,裙子是红宝石,很好看。

陆颐呈毛遂自荐:“我给你戴。”

————

于挽秋送完姜兰靠在车里休息了一会儿,姜兰的摄像跟着过去了,这一刻值得记录下来。

年轻可真好,她要再年轻二十岁,估计不会和陆双辰结婚,不跟他结婚就不会有陆颐呈,也不会遇见姜兰。

唉,这是个死循环。

于挽秋叹了口气,助理不在,只有跟拍在,但跟拍就是个隐形人,早知道不答应陆颐呈了,可是他看起来太可怜了。

裙子买好了,用奖金买的,虽然是小众品牌,那也五位数呢,礼物,鲜花,弄得于挽秋不答应,都觉得自己羞愧当陆颐呈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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